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污水处理场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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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污水处理场分析仪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污水处理场分析仪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在线分析仪(COD、水中油、氨氮、总氮、分析小屋)。详见附件询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略) ,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略) 塔里木*吨/年二期*烯项目配套 (略) 理场项目由中国石 (略) (略) 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上库综合 (略) 石油石化产业园内。项目采用塔里木油田丰富、稳定的*烷、LPG及轻烃资源就地加工,建设*烯及其衍生物项目。本项目包含12套工艺装置和一体化配套公辅设施。其中新建10套工艺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搬迁利旧*吨/年合成氨和*吨/年尿素2套装置。新建装置包括:*吨/年*烯装置(含汽油加氢单元)、2×*吨/年全密度聚*烯装置、*吨/年高压低密度聚*烯装置(含EVA)、*吨/年聚*烯装置、*吨/年*二烯抽提装置、8/*吨/年MTBE/*烯-1装置、2×*吨/年顺*橡胶装置、*吨/年芳烃抽提装置、*吨/年CO2捕集装置、PSA装置。配套的新建公辅设施包括中央控制室、中央化验室、动力站、空分空压、循环水场、除盐水站、 (略) 理、全厂火炬、 (略) 以及其他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等设施。投标人提供的分析仪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安全的技术,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及设备不涉及侵犯相关的知识产权。

2.2 招标范围:在线分析仪(COD分析仪4台、水中油分析仪6台、氨氮分析仪2台、

总氮分析仪2台、分析小屋1套),详见请购文件等;

2.3 技术要求:详见请购(MR)文件。

2.4 交货期:2025年06月30日前货到现场,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2.5 交货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 (略) 石油石化产

业园。

2.6 质保期:工程中间交接后24个月。

2.7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配合安装和调试工作、试运转(包括制造车

间和安装现场)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2.8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付款: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1) 召开开工会并签署会议纪或双方确认生产制造计划/检验试验计划(ITP);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3) 卖方文件清单(VDL);

第二次付款:到货款

在合同货物全部按期、按量交付至合同指定地点,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且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到货款。

1) 相当于合同总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3) 买方现场代表签发的随机文件收到证明;

4) 买方现场代表签字的所有货物的到货证明;

5) 买方签发的货物现场开箱检验合格证明。

第三次付款:开车款

货物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合格,且设备通过性能考核,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的开车款。

1) 买方、卖方和最终用户代表签署的设备验收报告;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第四次付款:文件整改预留金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文件整改预留款。

1) 卖方提供的随机资料(含数字化交付资料)经买方和业主方确认通过;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第五次付款:质保金

卖方在质保期内应积 (略) 理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所供货物的质保期到期合格后,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质保金。

卖方付款申请表,一(1)份原件 一(1)份复印件

2.9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 1。

2.10 标段(标包)最高投标限价:*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3.1.2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或集成商,不接受贸易商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若制造商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3.1.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石油合格供应商资格,其准入资格须在有效期内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其它均为无效。

3.2 财务要求:

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根据所报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的水质分析仪(COD分析仪、水中油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总氮分析仪)品牌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石油、石化及其他化工企业有成功应用一年以上的业绩不应少于1个。

投标人须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对应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首页、签字或盖章页),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以下信息:项目名称、产品名称、数量、投用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稳定运行的用户证明材料(可为最终用户签字或盖章版)或最终用户验收单。业绩可考察。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满足业绩要求。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中的所有订单可视为单份合同。

3.4 信誉要求( (略) 页截图):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 (略) ”网站为准(http://**.cn);

3.4.4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5 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 (略) (http://**)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6 投标人 (略) 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 (略) 公示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需提供承诺书):(注意以下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未提供投标将被否决)

3.6.1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供货设备无质量事故的承诺书,对于隐瞒不报或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质量事故以被中国石 (略) 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或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 投标人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

3.6.3 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合同模板相关要求,包括质量保证(含质保期)、交货期、付款方式、违约罚则、法律、仲裁、税则等实质性条款。

3.6.4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投标产品及配置完整且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供货商对投标产品的整体性能保证负责,无论何时发现缺项和错项,投标人都必须无条件无偿补足。

3.6.5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提供设备为本项目所设计制造全新设备。

3.6.6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同意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配合最终用户签订技术协议。

3.6.7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供产品未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运行事故。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8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供产品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企业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9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为达到MR文件中要求的对采购标的整体性能要求,招标人所提出的合理设计变更,合同价格不变。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范围外服务人工日价格不变。

3.6.10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招标人数字化交付的要求执行。

3.6.11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返资时间及深度提供相关图纸及资料。

3.6.12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有设备及主要材料的分供商须满足建设方关于物资分供商的规定和要求,且不再提出因建设方分供商与投标人分供商选择不一致而产生的价格差异所导致的合同变更。

3.6.13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25 年1 月26 日17 时00 分至2025 年2 月5 日17时00 分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3.1 网上报名:登*中国石 (略)

(网址:http://**),选择本招标项目进行在线报名。若首次参与 (略) 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投标人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 (略) -操作指南。 (略) 注册、报名、提交等操作问题可参考“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也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 语音回复: (略) 。购买成功,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2 购买招标 (略) 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 (略) 银支付,并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 (略) 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3.3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另外, (略) 上更新确认开标书费和代理服务费发票的相关开票信息,开标后招标机构 (略) 上的信息进行开票(投标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行账号、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信息),如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接受重新开票。

4.3.4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 (略) 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 (略) 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略)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 (略) (考虑投标人众多, (略) 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 (略) 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在“中国石油 (略) ”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昆仑银行托管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略) 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

帐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和中国石油 (略) (http://**)上发布。

7.开标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 2 月 27 日9 时00 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 (略)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明欣

电 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董珊

电 话:010-*

电子邮件:*@*ttp://**

中国石油 (略) 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略) 招标中心

2025年1月26日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略) , (略) ,大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污水处理场分析仪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在线分析仪(COD、水中油、氨氮、总氮、分析小屋)。详见附件询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略) ,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略) 塔里木*吨/年二期*烯项目配套 (略) 理场项目由中国石 (略) (略) 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上库综合 (略) 石油石化产业园内。项目采用塔里木油田丰富、稳定的*烷、LPG及轻烃资源就地加工,建设*烯及其衍生物项目。本项目包含12套工艺装置和一体化配套公辅设施。其中新建10套工艺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搬迁利旧*吨/年合成氨和*吨/年尿素2套装置。新建装置包括:*吨/年*烯装置(含汽油加氢单元)、2×*吨/年全密度聚*烯装置、*吨/年高压低密度聚*烯装置(含EVA)、*吨/年聚*烯装置、*吨/年*二烯抽提装置、8/*吨/年MTBE/*烯-1装置、2×*吨/年顺*橡胶装置、*吨/年芳烃抽提装置、*吨/年CO2捕集装置、PSA装置。配套的新建公辅设施包括中央控制室、中央化验室、动力站、空分空压、循环水场、除盐水站、 (略) 理、全厂火炬、 (略) 以及其他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等设施。投标人提供的分析仪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安全的技术,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及设备不涉及侵犯相关的知识产权。

2.2 招标范围:在线分析仪(COD分析仪4台、水中油分析仪6台、氨氮分析仪2台、

总氮分析仪2台、分析小屋1套),详见请购文件等;

2.3 技术要求:详见请购(MR)文件。

2.4 交货期:2025年06月30日前货到现场,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2.5 交货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 (略) 石油石化产

业园。

2.6 质保期:工程中间交接后24个月。

2.7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配合安装和调试工作、试运转(包括制造车

间和安装现场)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2.8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付款: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1) 召开开工会并签署会议纪或双方确认生产制造计划/检验试验计划(ITP);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3) 卖方文件清单(VDL);

第二次付款:到货款

在合同货物全部按期、按量交付至合同指定地点,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且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到货款。

1) 相当于合同总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3) 买方现场代表签发的随机文件收到证明;

4) 买方现场代表签字的所有货物的到货证明;

5) 买方签发的货物现场开箱检验合格证明。

第三次付款:开车款

货物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合格,且设备通过性能考核,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的开车款。

1) 买方、卖方和最终用户代表签署的设备验收报告;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第四次付款:文件整改预留金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文件整改预留款。

1) 卖方提供的随机资料(含数字化交付资料)经买方和业主方确认通过;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第五次付款:质保金

卖方在质保期内应积 (略) 理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所供货物的质保期到期合格后,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质保金。

卖方付款申请表,一(1)份原件 一(1)份复印件

2.9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 1。

2.10 标段(标包)最高投标限价:*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3.1.2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或集成商,不接受贸易商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若制造商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3.1.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石油合格供应商资格,其准入资格须在有效期内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其它均为无效。

3.2 财务要求:

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根据所报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的水质分析仪(COD分析仪、水中油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总氮分析仪)品牌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石油、石化及其他化工企业有成功应用一年以上的业绩不应少于1个。

投标人须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对应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首页、签字或盖章页),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以下信息:项目名称、产品名称、数量、投用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稳定运行的用户证明材料(可为最终用户签字或盖章版)或最终用户验收单。业绩可考察。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满足业绩要求。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中的所有订单可视为单份合同。

3.4 信誉要求( (略) 页截图):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 (略) ”网站为准(http://**.cn);

3.4.4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5 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 (略) (http://**)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6 投标人 (略) 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 (略) 公示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需提供承诺书):(注意以下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未提供投标将被否决)

3.6.1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供货设备无质量事故的承诺书,对于隐瞒不报或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质量事故以被中国石 (略) 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或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 投标人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

3.6.3 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合同模板相关要求,包括质量保证(含质保期)、交货期、付款方式、违约罚则、法律、仲裁、税则等实质性条款。

3.6.4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投标产品及配置完整且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供货商对投标产品的整体性能保证负责,无论何时发现缺项和错项,投标人都必须无条件无偿补足。

3.6.5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提供设备为本项目所设计制造全新设备。

3.6.6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同意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配合最终用户签订技术协议。

3.6.7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供产品未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运行事故。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8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供产品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企业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9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为达到MR文件中要求的对采购标的整体性能要求,招标人所提出的合理设计变更,合同价格不变。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范围外服务人工日价格不变。

3.6.10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招标人数字化交付的要求执行。

3.6.11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返资时间及深度提供相关图纸及资料。

3.6.12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有设备及主要材料的分供商须满足建设方关于物资分供商的规定和要求,且不再提出因建设方分供商与投标人分供商选择不一致而产生的价格差异所导致的合同变更。

3.6.13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25 年1 月26 日17 时00 分至2025 年2 月5 日17时00 分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3.1 网上报名:登*中国石 (略)

(网址:http://**),选择本招标项目进行在线报名。若首次参与 (略) 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投标人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 (略) -操作指南。 (略) 注册、报名、提交等操作问题可参考“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也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 语音回复: (略) 。购买成功,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2 购买招标 (略) 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 (略) 银支付,并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 (略) 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3.3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另外, (略) 上更新确认开标书费和代理服务费发票的相关开票信息,开标后招标机构 (略) 上的信息进行开票(投标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行账号、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信息),如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接受重新开票。

4.3.4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 (略) 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 (略) 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略)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 (略) (考虑投标人众多, (略) 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 (略) 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在“中国石油 (略) ”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昆仑银行托管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略) 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

帐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和中国石油 (略) (http://**)上发布。

7.开标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 2 月 27 日9 时00 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 (略)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明欣

电 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董珊

电 话:010-*

电子邮件:*@*ttp://**

中国石油 (略) 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略) 招标中心

2025年1月26日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略) , (略) ,大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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