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太湖度假区菀南工业区提质增效一期项目东太湖度假区菀南工业区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先导段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太湖度假区菀南工业区提质增效一期项目东太湖度假区菀南工业区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先导段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东太 (略) 菀 (略) 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先导段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编号: E**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太 (略) 菀 (略) 提质增效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备〔2022〕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州吴江苏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裕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太 (略) 菀 (略) 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先导段配套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横扇街道,北 (略) , (略)

2.2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1.6公里,路幅宽26米,包括雨污水、路灯、绿化、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道 (略) (略) 。雨水主管d600~d1200,长度3208米。污水主管de450~d600,长度709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2025年3月15日至2026年2月17日 共34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估算价7927.*元,监理费约144.*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文件规定的

要求;

3.10 其它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总监理工程 (略) 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总监理工程 (略)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5)本项目不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文关于“监理企业未参加上一评价周期信用综合评价的,在一定期限内监理企业暂停投标资格”之规定。

(6)本工程实行代建制,*方(建设单位) (略) 吴江 (略) 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7)本项目拒绝“关于东太湖旅 (略) (太湖新城)在建工程2024年三季度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苏建招办[2014]8号,《江苏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苏建招办[2015]11号,关于对《江苏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2月8日17:00时前。

5.2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略) (略) 【新系统】”(http://**:6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9 时30 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 (略) (略) 【新系统】”(http://**:60/TPBidder/memberLogin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监管部门

(略)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吴江苏 (略)

地 址: (略) 东太湖大道1299号东太湖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高磊

电 话:051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裕 (略)

地 址: (略) (略) 450号君悦国际3幢7楼

邮 编:*

联 系 人:毛鑫

电 话:0512-*

传 真:0512-*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年1月26日

东太 (略) 菀 (略) 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先导段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编号: E**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太 (略) 菀 (略) 提质增效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备〔2022〕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州吴江苏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裕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太 (略) 菀 (略) 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先导段配套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横扇街道,北 (略) , (略)

2.2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1.6公里,路幅宽26米,包括雨污水、路灯、绿化、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道 (略) (略) 。雨水主管d600~d1200,长度3208米。污水主管de450~d600,长度709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2025年3月15日至2026年2月17日 共34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估算价7927.*元,监理费约144.*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文件规定的

要求;

3.10 其它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总监理工程 (略) 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总监理工程 (略)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5)本项目不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文关于“监理企业未参加上一评价周期信用综合评价的,在一定期限内监理企业暂停投标资格”之规定。

(6)本工程实行代建制,*方(建设单位) (略) 吴江 (略) 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7)本项目拒绝“关于东太湖旅 (略) (太湖新城)在建工程2024年三季度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苏建招办[2014]8号,《江苏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苏建招办[2015]11号,关于对《江苏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2月8日17:00时前。

5.2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略) (略) 【新系统】”(http://**:6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9 时30 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 (略) (略) 【新系统】”(http://**:60/TPBidder/memberLogin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监管部门

(略)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吴江苏 (略)

地 址: (略) 东太湖大道1299号东太湖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高磊

电 话:051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裕 (略)

地 址: (略) (略) 450号君悦国际3幢7楼

邮 编:*

联 系 人:毛鑫

电 话:0512-*

传 真:0512-*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年1月2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