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售卖机项目运维项目采购公告
青岛青饮 (略)
地铁售卖机项目运维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青岛青饮 (略) 对地铁售卖机项目运维项目以竞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地铁售卖机项目运维
二、项目内容:需对在青岛地铁1/2/8号线投放的138台自助售卖设备,聘请能满足我方设备运营、产品补货及客诉能力的供应商进行运维管理。
三、项目实施地点:青岛。
四、技术/服务要求:
①委托投标方进行地铁内自动售卖机运维管理、物流仓储产品补货、 (略) 理等相关运营工作。
②中标方需配备不少于4名专职补货人员。
③中标方需具有相应的库存管理系统,我方所配送的用于地铁售卖机项目的产品能单独存放并进行出入库管理。
五、计划实施周期/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六、采购控制价(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整),销售额提成比例不高于24.95%。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投标人具备项目服务能力,且投标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 (略) SRM系统上发布。
九、付款方式:招标方与中标方每三个月进行销售数据对账,双方确认后留存。每六个月双方根据确认的对账明细,5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发票,招标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运维款项(销售额提成)。
十、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一、商务合作:在合同有效期内购买中标价格不低于3%的青 (略) 产品(低于3%比例的视为无效投标)。
十二、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为固定销售额提成比例合同,项目运维款项以实际销售额*提成比例形式进行结算。投标人需对所有标的明细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人工费用、运营费用、服务费用、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2.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多个报价、选择性报价或者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SRM系统上填写的投标信息应与上传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报价单信息一致,若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盖章版响应文件/报价单为准(若扫描上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未盖章的,以SRM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为准);总价金额与响应文件/报价单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投标人所报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予以书面澄清说明,并重新修改响应文件/报价单,投标人仅能对有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进行修改(含因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导致合计金额有误的),其他金额不予修改。
4.响应文件/报价单报价明细中分项报价不全或者漏项的,以其他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高价补齐。分项报价无法补齐或者无分项报价的,投标无效。
5.响应文件/报价单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盖章确认。若投标人拒绝修正投标报价或者拒绝盖章确认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以修正后报价中标的,中标价格按照响应文件/报价单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十三、投标时间及方式
1.投标、开标方式: (略) SRM系统在线投标、开标。
2.投标方式:按SRM系统要求填写投标信息,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彩色扫描件上传SRM系统。
3.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采购人应选择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存在并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中一家作为预中标人或选择并列中标候选人共同执行本项目)。
4.投标开始及结束时间:2025年1月26日14时00分至2025年1月29日14时00分。
5.开标时间:2025年1月29日14时00分。
6.在上述投标结束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有效报价,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采购人:青岛青饮 (略)
联系人:刘雪莹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日期:2025年1月26日
青岛青饮 (略)
地铁售卖机项目运维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青岛青饮 (略) 对地铁售卖机项目运维项目以竞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地铁售卖机项目运维
二、项目内容:需对在青岛地铁1/2/8号线投放的138台自助售卖设备,聘请能满足我方设备运营、产品补货及客诉能力的供应商进行运维管理。
三、项目实施地点:青岛。
四、技术/服务要求:
①委托投标方进行地铁内自动售卖机运维管理、物流仓储产品补货、 (略) 理等相关运营工作。
②中标方需配备不少于4名专职补货人员。
③中标方需具有相应的库存管理系统,我方所配送的用于地铁售卖机项目的产品能单独存放并进行出入库管理。
五、计划实施周期/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六、采购控制价(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整),销售额提成比例不高于24.95%。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投标人具备项目服务能力,且投标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 (略) SRM系统上发布。
九、付款方式:招标方与中标方每三个月进行销售数据对账,双方确认后留存。每六个月双方根据确认的对账明细,5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发票,招标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运维款项(销售额提成)。
十、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一、商务合作:在合同有效期内购买中标价格不低于3%的青 (略) 产品(低于3%比例的视为无效投标)。
十二、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为固定销售额提成比例合同,项目运维款项以实际销售额*提成比例形式进行结算。投标人需对所有标的明细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人工费用、运营费用、服务费用、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2.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多个报价、选择性报价或者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SRM系统上填写的投标信息应与上传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报价单信息一致,若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盖章版响应文件/报价单为准(若扫描上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未盖章的,以SRM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为准);总价金额与响应文件/报价单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投标人所报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予以书面澄清说明,并重新修改响应文件/报价单,投标人仅能对有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进行修改(含因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导致合计金额有误的),其他金额不予修改。
4.响应文件/报价单报价明细中分项报价不全或者漏项的,以其他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高价补齐。分项报价无法补齐或者无分项报价的,投标无效。
5.响应文件/报价单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盖章确认。若投标人拒绝修正投标报价或者拒绝盖章确认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以修正后报价中标的,中标价格按照响应文件/报价单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十三、投标时间及方式
1.投标、开标方式: (略) SRM系统在线投标、开标。
2.投标方式:按SRM系统要求填写投标信息,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彩色扫描件上传SRM系统。
3.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采购人应选择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存在并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中一家作为预中标人或选择并列中标候选人共同执行本项目)。
4.投标开始及结束时间:2025年1月26日14时00分至2025年1月29日14时00分。
5.开标时间:2025年1月29日14时00分。
6.在上述投标结束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有效报价,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采购人:青岛青饮 (略)
联系人:刘雪莹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日期: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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