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龚福伟继承龚远书不动产权的公告瓮不动产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龚福伟继承龚远书不动产权的公告瓮不动产号

瓮不动产(#)号

继承人:龚福伟

被继承人:龚远书

因龚福伟继承被继承人龚远书的不动产,向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声明、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龚远书于2024年3月1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瓮安县老兰寨安置房5号楼5-2-11-4、5-1-5-1、5-2-12-4、5-2-13-4。该房屋由龚福伟单独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期: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17日

特此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月22日

瓮不动产(#)号

继承人:龚福伟

被继承人:龚远书

因龚福伟继承被继承人龚远书的不动产,向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声明、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龚远书于2024年3月1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瓮安县老兰寨安置房5号楼5-2-11-4、5-1-5-1、5-2-12-4、5-2-13-4。该房屋由龚福伟单独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期: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17日

特此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月2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