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心城区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友谊南路泵站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竣工验收检测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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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心城区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友谊南路泵站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竣工验收检测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略)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略) (略) 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 (略) 泵站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竣工验收检测 (项目编号:*-03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6日 发布来源: (略)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略) (略) 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 (略) 泵站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竣工验收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广顺道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35
项目名称: (略) (略) 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 (略) 泵站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竣工验收检测
预算金额:120.*元
最高限价:12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20 120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本次服务范围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采购,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括:管材、建筑原材料、钢筋、混凝土、沥青等原材质量检测,施工工艺、附属工程、附属设备、竣工验收等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略) (略) 工业 (略) 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的扣除。 本项目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具有省、 (略) 、 (略) 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能力涵盖本次质量检测项目),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检测能力涵盖本次质量检测项目承诺书原件。 (二)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6日到 2025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广顺道2号
方式:具体要求如下(主要采用邮件方式沟通):(1)请将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 (略) 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035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 (略) (略) ;账号:*6091;开户行:中国 (略) 天津东楼支行;开户行行号:*(2)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开户行信息及投标人邮箱(均为可复制格式)*@*q.com。(3)邮件主题为:*-035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广顺道2号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略)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应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质疑和投诉格式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 (略)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2.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号 3. 联 系 人:侯老师 4. 联系方式:022-*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文韬、王春林、张静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略)

2025年01月26日



(略)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略) (略) 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 (略) 泵站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竣工验收检测 (项目编号:*-03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6日 发布来源: (略)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略) (略) 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 (略) 泵站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竣工验收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广顺道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35
项目名称: (略) (略) 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 (略) 泵站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竣工验收检测
预算金额:120.*元
最高限价:12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20 120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本次服务范围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采购,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括:管材、建筑原材料、钢筋、混凝土、沥青等原材质量检测,施工工艺、附属工程、附属设备、竣工验收等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略) (略) 工业 (略) 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的扣除。 本项目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具有省、 (略) 、 (略) 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能力涵盖本次质量检测项目),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检测能力涵盖本次质量检测项目承诺书原件。 (二)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6日到 2025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广顺道2号
方式:具体要求如下(主要采用邮件方式沟通):(1)请将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 (略) 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035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 (略) (略) ;账号:*6091;开户行:中国 (略) 天津东楼支行;开户行行号:*(2)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开户行信息及投标人邮箱(均为可复制格式)*@*q.com。(3)邮件主题为:*-035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广顺道2号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略)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应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质疑和投诉格式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 (略)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2.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号 3. 联 系 人:侯老师 4. 联系方式:022-*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文韬、王春林、张静
电 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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