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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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JSZC-*-XZGX-C2025-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略) 上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2-1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GX-C2025-0003

项目名称: (略)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万元(采购包1:35.*万元;采购包2:35.*万元;采购包3:35.*万元;采购包4:3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0.*元(采购包1:35.*元;采购包2:35.*元;采购包3:35.*元;采购包4:35.*元)

采购需求: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护理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或其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免费下载

方式:网上免费下载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2-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02-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09点3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略)

联系电话:0516-*/*

通讯地址: (略) (略) 29号苏宁广场A塔3623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 (略) 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42e2-4*-2ba8fb74ca0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单位地址:和平大道66号

联系人:包开鸣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29号苏宁广场A塔3623室

联系人:乔坤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坤

电话:*


JSZC-*-XZGX-C2025-0003采购文件.doc

项目概况

(略)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JSZC-*-XZGX-C2025-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略) 上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2-1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GX-C2025-0003

项目名称: (略)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万元(采购包1:35.*万元;采购包2:35.*万元;采购包3:35.*万元;采购包4:3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0.*元(采购包1:35.*元;采购包2:35.*元;采购包3:35.*元;采购包4:35.*元)

采购需求: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护理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或其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免费下载

方式:网上免费下载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2-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02-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09点3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略)

联系电话:0516-*/*

通讯地址: (略) (略) 29号苏宁广场A塔3623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 (略) 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42e2-4*-2ba8fb74ca0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单位地址:和平大道66号

联系人:包开鸣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29号苏宁广场A塔3623室

联系人:乔坤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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