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滁司罚决字〔2025〕3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行政处罚决定书滁司罚决字〔2025〕3号

被处罚人:陈xx,男,汉族,执业证号:*20,安徽瑞锦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

根据定远县纪委监委移交的案件线索,本机关于2024年10月30日对安徽瑞锦律师事务所涉嫌违规执业行为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安徽瑞锦律师事务所在原执业律师李XX违规办理原任职定 (略) 案件行为的管理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三条等规定,以上有关事实有定远县纪委监委移送材料、相关案件卷宗材料、谈话笔录予以印证。

现依据《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 (略) 罚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决 (略) 罚人陈xx作出如 (略) 罚:警告。

如 (略) 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或安徽省司法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略)

               2025年1月26日

被处罚人:陈xx,男,汉族,执业证号:*20,安徽瑞锦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

根据定远县纪委监委移交的案件线索,本机关于2024年10月30日对安徽瑞锦律师事务所涉嫌违规执业行为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安徽瑞锦律师事务所在原执业律师李XX违规办理原任职定 (略) 案件行为的管理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三条等规定,以上有关事实有定远县纪委监委移送材料、相关案件卷宗材料、谈话笔录予以印证。

现依据《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 (略) 罚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决 (略) 罚人陈xx作出如 (略) 罚:警告。

如 (略) 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或安徽省司法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略)

               2025年1月2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