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上湖创新区新城路建设工程及上湖创新区2025年度零星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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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上湖创新区新城路建设工程及上湖创新区2025年度零星工程监理

(略) 上 (略) (略) 建设工程及上 (略) 2025年度零星工程监理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交易项目 (略) 上 (略) (略) 建设工程及上 (略) 2025年度零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交易发起人)为 (略) 上 (略) (中意海安生态园)管理委员会,交易代理机构为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略) 上 (略)

2.2工程规模: (略) 上 (略) (略) 建设工程,道路全长约940米,全宽约20米, (略) 基、路面、桥涵、给排水、照明、交安、路灯、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等内容。上 (略) 2025年度零星工程, (略) 基、路面、给排水、交安、路灯、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等内容。工程总投资约(略)元。

2.3监理范围:海安市上湖创新区新城路建设工程及上湖创新区2025年度零星工程监理,包括但 (略) 、桥涵、给排水、照明、交安、路灯、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以交易发起人交办的工程及实施内容为准。工作内容包含不限于:

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⑵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⑶协助委托人或代建单位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⑷协助委托人或代建单位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施工工期:约12个月,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略)元, 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1.60%。实际监理费最终以所监理工程的施工结算审核价为基数乘以所报费率并扣除相关违约金作为最后的监理费用总值。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 2023 年1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自2024 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本次交易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交易响应人单位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 (略) 政公用工程)。

3.7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

3.8其它要求:⑴投标时需提供交易响应人为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交易发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发起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⑵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交易文件。

5.交易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 年 1月26日到 2025年 2月8 日。

5.2获取方式: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 (略) 限额 (略) →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略) →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8日09时00分, (略) 限额 (略) -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 (略) 限额 (略) 上发布。 (略) 限额 (略) 是本工程交易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交易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交易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其他事项

8.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 3000 元。

8.2本项目为全程电子化交易,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 (略) 限额 (略) --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 (略) 人 (略) 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 (略) 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8.3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略)份、副本(略)份,电子响应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 (略) 上投标部 (略) 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略)、(略)、(略)、(略)。

8.5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9.联系方式

交易发起人: (略) 上 (略) (中意海安生态园) 代建单位:南通上 (略) (略)

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城东镇东海大道22号 地 址: (略) 城东镇东海大道22号

联系人:于建荣 联系人:王路静

电 话:0513-(略) 电 话:0513-(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略) 122号

联系人:陈钧、袁海霞

电话:0513-(略)

(略) 上 (略) (略) 建设工程及上 (略) 2025年度零星工程监理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交易项目 (略) 上 (略) (略) 建设工程及上 (略) 2025年度零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交易发起人)为 (略) 上 (略) (中意海安生态园)管理委员会,交易代理机构为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略) 上 (略)

2.2工程规模: (略) 上 (略) (略) 建设工程,道路全长约940米,全宽约20米, (略) 基、路面、桥涵、给排水、照明、交安、路灯、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等内容。上 (略) 2025年度零星工程, (略) 基、路面、给排水、交安、路灯、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等内容。工程总投资约(略)元。

2.3监理范围:海安市上湖创新区新城路建设工程及上湖创新区2025年度零星工程监理,包括但 (略) 、桥涵、给排水、照明、交安、路灯、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以交易发起人交办的工程及实施内容为准。工作内容包含不限于:

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⑵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⑶协助委托人或代建单位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⑷协助委托人或代建单位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施工工期:约12个月,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略)元, 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1.60%。实际监理费最终以所监理工程的施工结算审核价为基数乘以所报费率并扣除相关违约金作为最后的监理费用总值。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 2023 年1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自2024 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本次交易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交易响应人单位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 (略) 政公用工程)。

3.7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

3.8其它要求:⑴投标时需提供交易响应人为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交易发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发起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⑵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交易文件。

5.交易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 年 1月26日到 2025年 2月8 日。

5.2获取方式: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 (略) 限额 (略) →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略) →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8日09时00分, (略) 限额 (略) -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 (略) 限额 (略) 上发布。 (略) 限额 (略) 是本工程交易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交易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交易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其他事项

8.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 3000 元。

8.2本项目为全程电子化交易,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 (略) 限额 (略) --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 (略) 人 (略) 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 (略) 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8.3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略)份、副本(略)份,电子响应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 (略) 上投标部 (略) 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略)、(略)、(略)、(略)。

8.5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9.联系方式

交易发起人: (略) 上 (略) (中意海安生态园) 代建单位:南通上 (略) (略)

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城东镇东海大道22号 地 址: (略) 城东镇东海大道22号

联系人:于建荣 联系人:王路静

电 话:0513-(略) 电 话:0513-(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略) 122号

联系人:陈钧、袁海霞

电话:051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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