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重整案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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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重整案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湖南 (略) 预重整案 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略) (略) 于2025年01月22日决定对湖南 (略) (以下简称“ (略) ”)启动预重整,并于2025年01月22日依法选定湖南均益 (略) 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预重整工作需要,管理人拟通过竞标方式选聘项目审计机构,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及选聘条件如下:

一、待审计公司名称及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金定

注册资本:(略)万

住所: (略) (略) 南洲镇经 (略) 西创产业园5栋501号

成立日期:2003-11-1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陈金定(57.42%),谢久德(27.72%),王英(7.43%),郑清萍(7.43%)

截止公告发布日,管理人 (略) 名下主要资产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等,具体以实物资产情况为准。

二、审计工作范围:

1. (略) 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略) 股东的出资及实缴情况,有无抽逃出资和转移资产问题;

(2) (略) 自成立之日起的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 (略) 与关联企业有无财务独立性,是否构成财产混同;

(4) (略) 负债情况,对债权申报资料、职工债权情况、社保费用缴纳情况进行实质核查并出具债权核查情况表;

(5) (略) 资金收支流向、 (略) 置情况,发现账面资产和实际盘点资产不一致的原因;

(6) (略) 及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侵占公司资产、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7)审计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8) (略) 与关联企业/人、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流向、用途、盈亏等情况;

(9) (略) (略) 启动预重整程序前一年内, (略) 是否有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的情况; (略) 启动预重整程序前六个月, (略) 是否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略) 是否有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不承认真实债务的情况;

(10) (略) 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11)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作特别披露。

三、审计期限及承诺

审计机构需承诺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前15日或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第一稿),逾期未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将在报价基础上下浮20%收取审计费用。

四、选聘条件:

(一)审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并入 (略) 2024-2025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单;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且从事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审计机构在湖南省成立3年以上,且近3年办结过破产审计案件不少于3件;

4、审计机构在本年度内已参加了执业责任保险;

5、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且不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1) (略) 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2) (略) 受理预重整申请前三年内, (略) 提供中介服务;(3)可能影响中介机构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二)审计机构应当主动承诺以下事项

1、可以同时投入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和4名以上专业会计人员全面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

2、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配合完成债务核查、财产调查、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就相关专门问题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在管理人规定期限内完成管理人指定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3、审计费用的计费基数之资产 (略) (略) 与管理人合理认定的金额为准,最终审计 (略) (略) 审查确认为准。

4、鉴于预重整项目的特殊性,审计机构应当垫资开展工作,并应先行出具相关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各项债务核查、财产调查等工作。在进行本次审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审计费用将在财产分配时予以支付。

五、审计机构对本案的咨询

有意向参与本案遴选的审计机构,可与管理人联系了解有关情况。申报机构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审计机构选聘项目申报书,至少应包括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破产审计业绩)、参与本次审计工作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简历、针对本案的工作方案和报价方案;

(二)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执业资质证书和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

(四)机构信誉及业绩证明材料;

(五)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近三年 (略) 提供过相关中介服务;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 (略) 、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6.列席债权人会 (略) 、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7.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 (略) 和管理人的调整。

报名时间:2025年02月07日下午18点前;

管理人联系人:夏磊,(略)

湖南 (略)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湖南
关于湖南 (略) 预重整案 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略) (略) 于2025年01月22日决定对湖南 (略) (以下简称“ (略) ”)启动预重整,并于2025年01月22日依法选定湖南均益 (略) 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预重整工作需要,管理人拟通过竞标方式选聘项目审计机构,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及选聘条件如下:

一、待审计公司名称及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金定

注册资本:(略)万

住所: (略) (略) 南洲镇经 (略) 西创产业园5栋501号

成立日期:2003-11-1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陈金定(57.42%),谢久德(27.72%),王英(7.43%),郑清萍(7.43%)

截止公告发布日,管理人 (略) 名下主要资产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等,具体以实物资产情况为准。

二、审计工作范围:

1. (略) 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略) 股东的出资及实缴情况,有无抽逃出资和转移资产问题;

(2) (略) 自成立之日起的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 (略) 与关联企业有无财务独立性,是否构成财产混同;

(4) (略) 负债情况,对债权申报资料、职工债权情况、社保费用缴纳情况进行实质核查并出具债权核查情况表;

(5) (略) 资金收支流向、 (略) 置情况,发现账面资产和实际盘点资产不一致的原因;

(6) (略) 及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侵占公司资产、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7)审计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8) (略) 与关联企业/人、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流向、用途、盈亏等情况;

(9) (略) (略) 启动预重整程序前一年内, (略) 是否有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的情况; (略) 启动预重整程序前六个月, (略) 是否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略) 是否有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不承认真实债务的情况;

(10) (略) 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11)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作特别披露。

三、审计期限及承诺

审计机构需承诺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前15日或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第一稿),逾期未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将在报价基础上下浮20%收取审计费用。

四、选聘条件:

(一)审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并入 (略) 2024-2025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单;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且从事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审计机构在湖南省成立3年以上,且近3年办结过破产审计案件不少于3件;

4、审计机构在本年度内已参加了执业责任保险;

5、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且不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1) (略) 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2) (略) 受理预重整申请前三年内, (略) 提供中介服务;(3)可能影响中介机构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二)审计机构应当主动承诺以下事项

1、可以同时投入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和4名以上专业会计人员全面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

2、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配合完成债务核查、财产调查、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就相关专门问题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在管理人规定期限内完成管理人指定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3、审计费用的计费基数之资产 (略) (略) 与管理人合理认定的金额为准,最终审计 (略) (略) 审查确认为准。

4、鉴于预重整项目的特殊性,审计机构应当垫资开展工作,并应先行出具相关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各项债务核查、财产调查等工作。在进行本次审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审计费用将在财产分配时予以支付。

五、审计机构对本案的咨询

有意向参与本案遴选的审计机构,可与管理人联系了解有关情况。申报机构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审计机构选聘项目申报书,至少应包括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破产审计业绩)、参与本次审计工作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简历、针对本案的工作方案和报价方案;

(二)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执业资质证书和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

(四)机构信誉及业绩证明材料;

(五)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近三年 (略) 提供过相关中介服务;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 (略) 、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6.列席债权人会 (略) 、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7.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 (略) 和管理人的调整。

报名时间:2025年02月07日下午18点前;

管理人联系人:夏磊,(略)

湖南 (略)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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