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项目
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项目
2.项目编号
2024-(略)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特征及招标范围: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共计住房65套、建筑面积4091平方米,装修内容主要包括:客厅、餐厅、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室内部位的门窗、外窗、地砖(板)安装和墙面、顶棚粉刷,以及更换入户门、电气照明、厨卫等设施设备,配套对水暖电等设施进行适应性更新改造等。装修材料和设施设备,在满足使用功能、确保安全环保、实现节能降耗的基础上,全部选用国产优质品牌。具体工程量及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2建设地点: (略) (略) 。
3.3招标项目(标段)特点: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 最高控制价:(略).41元,其中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略)元,工程施工费不得超过(略).41元(其中含税暂列金为(略)元)。
3.4计划工期:该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要求内容(365日历天)。如有调整变化,双方协商确定。(第一批次约30套房,后续批次具体套数以(略)方整修通知函件为准。每批次自领取钥匙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要求内容。如有调整变化,双方协商确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未被列 (略) (略) 黑名单、近3年未受到各级政 (略) 罚(处罚类别为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数额(略)以下)除外,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数据为依据)。
4.5拟派项目经理如果是京外企业项目经理须提供进京备案登记手续。
4.6京外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京备案登记手续。
4.7投标单位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4.8投标单位需完成 (略) 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4.9拟派项目经理 (略) (略) 查询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黑名单;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需提供项目经理最近连续6个月(2024年7月-2024年12月)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10本次招标非联合体投标的,要求投标单位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略)级(含以上)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③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1家为牵头单位,1家为设计单位,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须为牵头单位员工,授权委托人由牵头单位授权;
(4)牵头单位和设计单位均须满足4.1-4.8资格要求(设计单位4.6资格要求除外)。牵头单位须具备4.10中第②和第③所要求资质证书,设计单位须具备4.10中第①所要求资质证书。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6.投标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申请报名者,请于2025 年1 月 27 日至2025 年2 月 11 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略) (略) (具体地点请电话联系招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非联合体投标的持下述材料领取招标文件。①投标单位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建筑工程设计(略)级(含)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⑥京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京备案登记手续复印件;⑦经办人在投标人单位近1年内(2024年1月-2024年12月)任意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联合体投标的持下述材料领取招标文件。①牵头单位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②牵头单位和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单位建筑工程设计(略)级(含)以上资质、牵头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⑥牵头单位为京外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京备案登记手续复印件;⑦经办人在牵头单位近1年内(2024年1月-2024年12月)任意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⑧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或者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模板见附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注意:本项目领取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内容需现场签订保密协议,严禁外传。
6.2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本招标文件只提供纸质版。
6.3本招标文件只接受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 (略) 络发送电子版。
6.4本公告内容所有报名时须提交的复印材料均要先手签“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本单位对此复印件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弄虚作假,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后盖单位公章。
6.5投标人报名时,请按照本招标公告提交报名资料并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编排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5 年2 月20日8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2月20 日9时00分, (略) (略) 。开标前2天需与招 (略) 投标报备事宜。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1)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牵头单位)投标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开标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如果是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授权代表须为牵头单位人员)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开标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开标时间和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年2月20 日上午9点00分
8.2开标地点: (略) (略) 。
8.3本招标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先生、杨女士
电话:010-(略)转(略)/(略)
邮 箱:*@*63.com
(略) 址下载附件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项目
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项目
2.项目编号
2024-(略)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特征及招标范围: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共计住房65套、建筑面积4091平方米,装修内容主要包括:客厅、餐厅、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室内部位的门窗、外窗、地砖(板)安装和墙面、顶棚粉刷,以及更换入户门、电气照明、厨卫等设施设备,配套对水暖电等设施进行适应性更新改造等。装修材料和设施设备,在满足使用功能、确保安全环保、实现节能降耗的基础上,全部选用国产优质品牌。具体工程量及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2建设地点: (略) (略) 。
3.3招标项目(标段)特点: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 最高控制价:(略).41元,其中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略)元,工程施工费不得超过(略).41元(其中含税暂列金为(略)元)。
3.4计划工期:该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要求内容(365日历天)。如有调整变化,双方协商确定。(第一批次约30套房,后续批次具体套数以(略)方整修通知函件为准。每批次自领取钥匙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要求内容。如有调整变化,双方协商确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未被列 (略) (略) 黑名单、近3年未受到各级政 (略) 罚(处罚类别为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数额(略)以下)除外,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数据为依据)。
4.5拟派项目经理如果是京外企业项目经理须提供进京备案登记手续。
4.6京外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京备案登记手续。
4.7投标单位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4.8投标单位需完成 (略) 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4.9拟派项目经理 (略) (略) 查询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黑名单;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需提供项目经理最近连续6个月(2024年7月-2024年12月)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10本次招标非联合体投标的,要求投标单位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略)级(含以上)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③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1家为牵头单位,1家为设计单位,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须为牵头单位员工,授权委托人由牵头单位授权;
(4)牵头单位和设计单位均须满足4.1-4.8资格要求(设计单位4.6资格要求除外)。牵头单位须具备4.10中第②和第③所要求资质证书,设计单位须具备4.10中第①所要求资质证书。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6.投标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申请报名者,请于2025 年1 月 27 日至2025 年2 月 11 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略) (略) (具体地点请电话联系招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非联合体投标的持下述材料领取招标文件。①投标单位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建筑工程设计(略)级(含)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⑥京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京备案登记手续复印件;⑦经办人在投标人单位近1年内(2024年1月-2024年12月)任意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联合体投标的持下述材料领取招标文件。①牵头单位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②牵头单位和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单位建筑工程设计(略)级(含)以上资质、牵头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⑥牵头单位为京外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京备案登记手续复印件;⑦经办人在牵头单位近1年内(2024年1月-2024年12月)任意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⑧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或者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模板见附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注意:本项目领取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内容需现场签订保密协议,严禁外传。
6.2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本招标文件只提供纸质版。
6.3本招标文件只接受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 (略) 络发送电子版。
6.4本公告内容所有报名时须提交的复印材料均要先手签“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本单位对此复印件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弄虚作假,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后盖单位公章。
6.5投标人报名时,请按照本招标公告提交报名资料并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编排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5 年2 月20日8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2月20 日9时00分, (略) (略) 。开标前2天需与招 (略) 投标报备事宜。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1)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牵头单位)投标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开标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如果是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授权代表须为牵头单位人员)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开标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开标时间和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年2月20 日上午9点00分
8.2开标地点: (略) (略) 。
8.3本招标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先生、杨女士
电话:010-(略)转(略)/(略)
邮 箱:*@*63.com
(略) 址下载附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