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信息学院组成与接口嵌入式与移动开发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组成与接口嵌入式与移动开发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组成与接口嵌入式与移动开发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 (略) (略) 组成与接口嵌入式与移动开发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2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5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略) (略) (略) 民中心2号楼2 (略) 开标室261-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电子投标文件: (略) 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于2025年2月25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
(2) 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生成格式为.bfbs)格式 (略) 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浙江 (略) [ (略) 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联系电话:0572-*。邮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5年2月25日11:3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投标人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 (略) 理。
注:(1)投标人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需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时,而投标人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未递交投 (略) 理;(2)投标人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启封并进行解密;(3)若投标人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作未递交投 (略) 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略) 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作未递交投 (略) 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予开启。
4.投标人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并登录“浙江 (略) ”(http://**),进入“ (略) ”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5.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6.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略) 操作指南。 http://**)。
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 (略) 上招投标,应按照本 (略) 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投标人须使用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 CA 锁,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 (略)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 (略) 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潜在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5)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人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 (略) ”网页(www.http://**)或“政采贷” (略) 页(http://**)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 (略) 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7)本项目 (略) 站:浙江 (略) :http://** 、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
传 真:0572-*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治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何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3M
项目概况
(略) (略) 组成与接口嵌入式与移动开发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组成与接口嵌入式与移动开发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 (略) (略) 组成与接口嵌入式与移动开发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2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5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略) (略) (略) 民中心2号楼2 (略) 开标室261-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电子投标文件: (略) 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于2025年2月25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
(2) 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生成格式为.bfbs)格式 (略) 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浙江 (略) [ (略) 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联系电话:0572-*。邮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5年2月25日11:3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投标人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 (略) 理。
注:(1)投标人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需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时,而投标人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未递交投 (略) 理;(2)投标人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启封并进行解密;(3)若投标人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作未递交投 (略) 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略) 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作未递交投 (略) 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予开启。
4.投标人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并登录“浙江 (略) ”(http://**),进入“ (略) ”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5.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6.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略) 操作指南。 http://**)。
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 (略) 上招投标,应按照本 (略) 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投标人须使用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 CA 锁,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 (略)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 (略) 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潜在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5)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人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 (略) ”网页(www.http://**)或“政采贷” (略) 页(http://**)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 (略) 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7)本项目 (略) 站:浙江 (略) :http://** 、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
传 真:0572-*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治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何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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