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龙沙一期、武陵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龙沙一期、武陵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 (略) (略) 龙沙(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略) (略) 武陵(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1-*-04-05-*、2411-*-04-0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武陵镇下中村、黄金村,龙沙镇青龙村、印合村、黄金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 (略) (略) 龙沙(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 (略) (略) 武陵(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两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略) (略) 龙沙(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位 (略) 龙沙镇青龙村、印合村、黄金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23.78MWp,交流侧装机容量18MW,最大电压等级35kV,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为准。
(略) (略) 武陵(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位 (略) 武陵镇下中村、黄金村,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23.72MWp,交流侧装机容量18.3MW,最大电压等级35kV,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元(含税), (略) (略) 龙沙(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793.*元, (略) (略) 武陵(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926.*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元(含税), (略) (略) 龙沙(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997.*元(设备材料购置费3278.*元(含税)), (略) (略) 武陵(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069.*元(设备材料购置费3291.*元(含税))。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承担场内地表清理、树木 (略) 置,对场内电力、 (略) 迁移、水源接入、道路修复等工作;包括光伏发电系统、电气一次系统、电气二次系统、 (略) 建设、35kV开关站建设、光伏监控系统、控制系统等。承包人须对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等全过程负责,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到的的所有工作的勘察、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概预算编制、环保、水保设计、设备采购技术标准的编制等工作,并负责通过发包人审查;
(2)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电缆、35kV开关站、预装式变电站、 (略) 、围栏等为建设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消耗品及技术资料等)的采购、运输及运输保险、到货验收、仓储、二次转运。
(3)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调试、系统接入、联合试运行、技术培训、运行人员培训和验收等。
(4)竣工移交: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的试验( (略) 试验)及所有设备、材料的相关常规试验和特殊试验检测,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成品保护、配合验收、试运行、服务(含竣工验收)、移交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最终实现交钥匙工程。
(5)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除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安全评价三同时、环境评价及验收外的所有建设手续的办理、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与当地群众、农民工、劳务工、临时工、政府部门、电力部门、监督部门等的协调工作,人员、设备和工程车辆进场涉及的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
(6)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采购、专用工具采购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技术资料整理服务等。
(7)本项目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安全设施严格遵守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总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第(1)至(7)项所列工作内容,承包人负责上述工作且承担因完成上述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项目全过 (略) 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及服务,以上内容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2.5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2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3月3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计划2025年6月30日实现 (略)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项条件(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条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满足):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 (略) 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1.2.2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1个设计业绩和1个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3.1.2.3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工程造价(设计业绩对应为工程投资额):*元及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含)。
招标人: | 重庆 (略) | 代理机构: | 北京江河润泽 (略) |
地址: | (略) (略) 高笋塘街道85号 | 地址: | (略) (略) (略) 188号总部基 (略) 11号楼 |
联系人: | 林黎明、朱宇新 | 联系人: | 侯柱娟、邝晓玲、李文博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6.com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招 (略) (略) 龙沙(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略) (略) 武陵(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1-*-04-05-*、2411-*-04-0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武陵镇下中村、黄金村,龙沙镇青龙村、印合村、黄金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 (略) (略) 龙沙(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 (略) (略) 武陵(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两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略) (略) 龙沙(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位 (略) 龙沙镇青龙村、印合村、黄金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23.78MWp,交流侧装机容量18MW,最大电压等级35kV,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为准。
(略) (略) 武陵(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位 (略) 武陵镇下中村、黄金村,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23.72MWp,交流侧装机容量18.3MW,最大电压等级35kV,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元(含税), (略) (略) 龙沙(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793.*元, (略) (略) 武陵(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926.*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元(含税), (略) (略) 龙沙(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997.*元(设备材料购置费3278.*元(含税)), (略) (略) 武陵(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069.*元(设备材料购置费3291.*元(含税))。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承担场内地表清理、树木 (略) 置,对场内电力、 (略) 迁移、水源接入、道路修复等工作;包括光伏发电系统、电气一次系统、电气二次系统、 (略) 建设、35kV开关站建设、光伏监控系统、控制系统等。承包人须对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等全过程负责,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到的的所有工作的勘察、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概预算编制、环保、水保设计、设备采购技术标准的编制等工作,并负责通过发包人审查;
(2)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电缆、35kV开关站、预装式变电站、 (略) 、围栏等为建设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消耗品及技术资料等)的采购、运输及运输保险、到货验收、仓储、二次转运。
(3)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调试、系统接入、联合试运行、技术培训、运行人员培训和验收等。
(4)竣工移交: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的试验( (略) 试验)及所有设备、材料的相关常规试验和特殊试验检测,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成品保护、配合验收、试运行、服务(含竣工验收)、移交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最终实现交钥匙工程。
(5)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除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安全评价三同时、环境评价及验收外的所有建设手续的办理、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与当地群众、农民工、劳务工、临时工、政府部门、电力部门、监督部门等的协调工作,人员、设备和工程车辆进场涉及的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
(6)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采购、专用工具采购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技术资料整理服务等。
(7)本项目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安全设施严格遵守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总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第(1)至(7)项所列工作内容,承包人负责上述工作且承担因完成上述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项目全过 (略) 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及服务,以上内容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2.5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2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3月3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计划2025年6月30日实现 (略)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项条件(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条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满足):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 (略) 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1.2.2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1个设计业绩和1个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3.1.2.3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工程造价(设计业绩对应为工程投资额):*元及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含)。
招标人: | 重庆 (略) | 代理机构: | 北京江河润泽 (略) |
地址: | (略) (略) 高笋塘街道85号 | 地址: | (略) (略) (略) 188号总部基 (略) 11号楼 |
联系人: | 林黎明、朱宇新 | 联系人: | 侯柱娟、邝晓玲、李文博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6.com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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