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开竞争性处置不良债权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开竞争性处置不良债权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 (略)
公开 (略) 置不良债权公告
交易编号:[COAMCI-2025-00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 (略) (“东方国际”)拟以公开竞争 (略) 处置中国 (略) 的不良债权(“本交易”)。本交易拟采用密封递交公开竞争性报价的方式。
本 (略) 置涉及1户借款人,于债转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债权本金余额为436,#美元,应收利息61,#美元,已逾期利息7,#美元,其他应付款8,983,078美元,逾期利息罚息#美元。
截至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标的债权基本情况如下:
债务人名称 | 质押物 (略) | 本金余额 | 利息及罚息 | 主要担保措施 |
Shining Future Investment II Limited | 香港、大连 | 436,#美元 | 应收利息61,#美元,已逾期利息7,#美元,其他应付款8,983,078美元,逾期利息罚息#美元 | 股权质押、资产浮动质押、保证担保 |
标的债权存在风险和瑕疵,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政府行政行为、司法裁判(如涉及)为准。以上公告内容未 (略) , (略) 联系人取得联系了解详情,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任何拟参与本交易的意向竞买人,无论是否成功竞得标的资产,均无权因标的资产存在瑕疵、披露事项不充分等事由向东方国际主张任何法律责任。
本次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将同时面向国内外投资者。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债权的描述、标的债权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联系本公告所载之交易联系人
本 (略) 置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欲参加本次公开竞价债权转让的交易对象(以下称“投资人”),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外注册 (略)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且须符合标的债权交易合同对买受人的资质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投资人不得为下列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任何对 (略) 置项目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办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 (略) 纪检监察部)
010-#(信访举报部门)
本交易的联系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 (略)
邹震先生
电话: +852-#
邮箱: *@*oamci.com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 (略)
2025年01月27日
中国东方 (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 (略)
2025年01月27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 (略)
公开 (略) 置不良债权公告
交易编号:[COAMCI-2025-00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 (略) (“东方国际”)拟以公开竞争 (略) 处置中国 (略) 的不良债权(“本交易”)。本交易拟采用密封递交公开竞争性报价的方式。
本 (略) 置涉及1户借款人,于债转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债权本金余额为436,#美元,应收利息61,#美元,已逾期利息7,#美元,其他应付款8,983,078美元,逾期利息罚息#美元。
截至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标的债权基本情况如下:
债务人名称 | 质押物 (略) | 本金余额 | 利息及罚息 | 主要担保措施 |
Shining Future Investment II Limited | 香港、大连 | 436,#美元 | 应收利息61,#美元,已逾期利息7,#美元,其他应付款8,983,078美元,逾期利息罚息#美元 | 股权质押、资产浮动质押、保证担保 |
标的债权存在风险和瑕疵,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政府行政行为、司法裁判(如涉及)为准。以上公告内容未 (略) , (略) 联系人取得联系了解详情,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任何拟参与本交易的意向竞买人,无论是否成功竞得标的资产,均无权因标的资产存在瑕疵、披露事项不充分等事由向东方国际主张任何法律责任。
本次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将同时面向国内外投资者。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债权的描述、标的债权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联系本公告所载之交易联系人
本 (略) 置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欲参加本次公开竞价债权转让的交易对象(以下称“投资人”),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外注册 (略)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且须符合标的债权交易合同对买受人的资质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投资人不得为下列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任何对 (略) 置项目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办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 (略) 纪检监察部)
010-#(信访举报部门)
本交易的联系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 (略)
邹震先生
电话: +852-#
邮箱: *@*oamci.com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 (略)
2025年01月27日
中国东方 (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 (略)
2025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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