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略) 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将在河南郑州举行。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河南省人民政府承办。为进一步提升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的品牌传播力、影响力和知名度,现启动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24时止(以
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二、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不得 (略) 线方针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悖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公序良俗。
(一)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
(二)紧扣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技能照亮前程”主题,体现“工匠”、“技能”、“劳动”、“人才”等元素;凸显大赛举办地河南深厚文化底蕴、鲜明地域人文特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标识相融合。
(三)以人物、动物、植物等实物或抽象物为原型;或自行创造出一种赋予生命力的造型玩偶。生动讨喜、形象鲜明、辨识度高、令人印象深刻,并具有独特的艺术创意和感染力,能够得到不同受众人群的普遍认同。
(四)吉祥物应配有中文名字。名字要契合其整体形象,且得体、朗朗上口,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五)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对外宣传、进行推广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应符合媒体转载、传播的需求,在实际应用中有良好的视觉效果;可用于各类展示展板、广告海报、书报画册、文创等展览展示物品的印刷和喷绘;在任何颜色、材质、大小、平面或立体、静态或动态的载体中体现时,均不影响设计的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并能适用于所有技能领域的延展应用。
三、评选及奖励方式
(一)作品评选
评选工作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本次活动将从投稿中筛选出入围作品5个,从中评出优胜作品1个、优秀作品2个。为保证征集质量,所设奖项可空缺。
(二)奖励方式
优胜作品创作者获得人民币*元设计劳务费和证书,其作品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应用于大赛视觉系统设计和宣传。
优秀作品创作者获得人民币5000元设计劳务费和证书。
未获得优胜作品、优秀作品的其他入围作品创作者获得人民币3000元设计劳务费和证书。
设计劳务费为税前金额,以作品为单位发放。入围作品为多人合作设计的,设计劳务费由作者中第一署名人领取并自行分配,所涉纷争与主办方无任何关系。
四、作品提交
应征者以电子稿形式投送,邮件注明“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征集”字样,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
1.《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2.《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报名表》(表内含设计说明)。
3.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样图。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应由作品设计者签字(或盖章)。
2.设计者须提交一套完整的设计作品,作品可以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多幅图稿组成,应有正面图、左右侧面图及背面图;《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中应附200—500字设计创意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名字、创作理念、性格个性、背景故事等(请勿直接写在设计稿上)。
3.设计作品以图片形式提交,作品尺寸统一为A3竖排版(297mm×420mm),电子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色彩模块CMYK格式。图片要求提供JPG和PDF两种格式,JPG以RAR格式压缩打包,PDF以单排版后的文件提交,最大不超过10页。同时,须提交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源文件。
4.应征者自行承担参加征集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支出。
五、有关事宜
(一)投稿作品需保证完整性,完全原创,且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益。因抄袭等行为引起的任何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除署名权之外,所有提交的设计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转、专利权)均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活动主办方授权的承办方均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需获得应征作品创作者的单独同意。中选作品中的吉祥物名字并不一定能被保留作为吉祥物的最终名称,活动主办方、活动主办方授权的承办方均亦有权进行修改、变更等,无需获得应征作品创作者的单独同意。
在征集活动期间,无论应征作品创作者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否最终入选,应征作品创作者应对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提交的应征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保证其不会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前述任何资料或信息。应征作品创作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作品及是否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在本次征集活动期间,活动主办方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及宣传限制义务的应征作品创作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资格的权利。
(二)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执委会所有。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俊豪 孙琦英
联系电话:0371-* *
投稿邮箱:*@*26.com
附件:1.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执委会
2025年 1月2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略) 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将在河南郑州举行。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河南省人民政府承办。为进一步提升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的品牌传播力、影响力和知名度,现启动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24时止(以
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二、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不得 (略) 线方针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悖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公序良俗。
(一)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
(二)紧扣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技能照亮前程”主题,体现“工匠”、“技能”、“劳动”、“人才”等元素;凸显大赛举办地河南深厚文化底蕴、鲜明地域人文特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标识相融合。
(三)以人物、动物、植物等实物或抽象物为原型;或自行创造出一种赋予生命力的造型玩偶。生动讨喜、形象鲜明、辨识度高、令人印象深刻,并具有独特的艺术创意和感染力,能够得到不同受众人群的普遍认同。
(四)吉祥物应配有中文名字。名字要契合其整体形象,且得体、朗朗上口,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五)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对外宣传、进行推广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应符合媒体转载、传播的需求,在实际应用中有良好的视觉效果;可用于各类展示展板、广告海报、书报画册、文创等展览展示物品的印刷和喷绘;在任何颜色、材质、大小、平面或立体、静态或动态的载体中体现时,均不影响设计的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并能适用于所有技能领域的延展应用。
三、评选及奖励方式
(一)作品评选
评选工作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本次活动将从投稿中筛选出入围作品5个,从中评出优胜作品1个、优秀作品2个。为保证征集质量,所设奖项可空缺。
(二)奖励方式
优胜作品创作者获得人民币*元设计劳务费和证书,其作品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应用于大赛视觉系统设计和宣传。
优秀作品创作者获得人民币5000元设计劳务费和证书。
未获得优胜作品、优秀作品的其他入围作品创作者获得人民币3000元设计劳务费和证书。
设计劳务费为税前金额,以作品为单位发放。入围作品为多人合作设计的,设计劳务费由作者中第一署名人领取并自行分配,所涉纷争与主办方无任何关系。
四、作品提交
应征者以电子稿形式投送,邮件注明“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征集”字样,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
1.《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2.《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报名表》(表内含设计说明)。
3.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样图。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应由作品设计者签字(或盖章)。
2.设计者须提交一套完整的设计作品,作品可以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多幅图稿组成,应有正面图、左右侧面图及背面图;《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中应附200—500字设计创意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名字、创作理念、性格个性、背景故事等(请勿直接写在设计稿上)。
3.设计作品以图片形式提交,作品尺寸统一为A3竖排版(297mm×420mm),电子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色彩模块CMYK格式。图片要求提供JPG和PDF两种格式,JPG以RAR格式压缩打包,PDF以单排版后的文件提交,最大不超过10页。同时,须提交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源文件。
4.应征者自行承担参加征集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支出。
五、有关事宜
(一)投稿作品需保证完整性,完全原创,且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益。因抄袭等行为引起的任何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除署名权之外,所有提交的设计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转、专利权)均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活动主办方授权的承办方均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需获得应征作品创作者的单独同意。中选作品中的吉祥物名字并不一定能被保留作为吉祥物的最终名称,活动主办方、活动主办方授权的承办方均亦有权进行修改、变更等,无需获得应征作品创作者的单独同意。
在征集活动期间,无论应征作品创作者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否最终入选,应征作品创作者应对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提交的应征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保证其不会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前述任何资料或信息。应征作品创作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作品及是否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在本次征集活动期间,活动主办方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及宣传限制义务的应征作品创作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资格的权利。
(二)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执委会所有。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俊豪 孙琦英
联系电话:0371-* *
投稿邮箱:*@*26.com
附件:1.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执委会
2025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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