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富华山旅游区华小丫乐园运营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共青城富华山旅游区华小丫乐园运营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JXTC*
单位(盖章):共青城富华文化 (略)
经营权期限:2年,采用1+1模式。
1、项目名称:共青城富华 (略) 华小丫乐园
2、项目整体采用OM(即“委托运营”),投标人负责运营,运营期间的运营成本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运营期限:自整个项目通过综合书面验收之日起2年(综合验收指的是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投标人团队运营验收标准),采用1+1模式。前1年运营期届满前三个月内,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共同考核运营情况并协商后一年运营安排,若协商后双方仍共同确定由投标人继续后一年运营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就协商确定内容签订运营合作补充协议。
4、运营资产范围:共青城富华山华小丫乐园项目范围内的经营性业态等。
5、运营资产用途:运营资产用途为亲子游乐、研学等产品等,包括但不限于文化旅游活动、餐饮、住宿、会务服务、营地、水上游乐等经营性业态。
6、实际运营主体:项 (略) ,运营公司与招标人签订具体运营合作补充协议。若完全因投标人过错导致项目提前结束经营且给招标人造成实际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开业时间2025年5月1日。
8、项目运营过程中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第三方索赔、 (略) 罚等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或相关责任方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责任;如因此导致招标人赔偿、被处罚,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追偿。
9、招标人移交场地及设施等仅限用于乐园经营。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投标人违反该项约定的视为投标人根本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10、本项目设定年度指标考核,年度租金根据综合考核分值设定(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均为年度考核,即满一个运营年后招标人对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评分,且双方签署考核评定表。项目考核得分<60分,需缴纳*元/年租金,60分≤得分<70分,缴纳*元租金/年,具体考核评分办法双方另行商定。
① 每一运营年度入园人次不低于*人,若未达到目标值则按比例折合得分;
② 年度开园天数不低于200天,若不达目标值则按比例折合得分;
③ 运营团队服务态度良好、服务质量优,游客有效客诉率不高于千分之八,若高于千分之八则扣相应分值。
④ 运营公司总经理具备运营儿童乐园同类工作经验不低于3年,在运营公司在岗天数原则不低于200天/年,若未达标按比例扣分;
⑤ 投标人配备的人员要保证满足乐园整体经营,保证现场有运营人员进行服务接待,无人员接待的扣分/次。
⑥ 园区维护:园区设备完好、园区保洁良好,由招标人投标人联合检查验收确定。
⑦ 园区主题活动:重大节假日举办相应主题活动,年度主题活动不低于6季,主题活动总入园人次不低于*人,人数不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11、保函: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每年*元的运营保函,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出现如下情况之一且在招标人书面告知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及时纠正或补救的,视为投标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主张保函金额*元作为违约金,如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赔偿招标人超出部分的损失:
(1)投标人擅自中止履行本合同的达15天以上的或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撤场的。
(2)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转给第三方经营或管理的。
(3)投标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招标人或第三方损失达到*元以上的。
(4)合同到期后,投标人未及时撤场并完成各项交接工作的。
(5)投标人不具备或丧失运营、管理本项目的资质或条件。
(6)投标人未按约定的银行帐户( (略) 指定账户)收取门票等收入或通过该帐户支付各项费用。
12、双方设定年度经营目标值,根据目标值完成情况设定超额分成比例,具体待双方商定。
13、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所在 (略) ,在本项目上所产生的营收、税收、社保等数据依法如 (略) 当地纳统。投标人不得擅自委托与投标人无关的第三方进行运营。
二、其他重大事项揭示经营权合作公开招标综合评议及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三、交易条件及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有三名以上(含三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成交方。成交方与招标人按照挂牌公告及附件要求签订经营权合作合同。如符合条件且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的投标人不满三家时,则该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当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或两家时,交易继续进行。
四、合同签订详见本方案第二部分重大提示。
五、税费和服务费承担(一)本次经营权合作所涉及政府税费的,由成交方承担。
(二)交易服务费收取:成交方向组织方(江西省 (略) )按固定价*万元缴纳交易服务费。
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于成交方确定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付至江西省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
开户名称:江西省 (略)
开户账户:**
六、标的交付详见本方案第二部分重大提示。
七、投标保证金设定(本项目不适用)详见本方案第二部分重大提示。
八、与经营权合作相关的其他条件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8日登 (略) 网站(网址:http://**)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如已进行注 (略) 上下载即可)
备注:
1)具体注册事宜可登 (略) 网站(http://**)查看“ (略) ”;
2)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晚上21:00前),咨询QQ:*、*、*;
3)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相应的支付能力;
3.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经营;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综合评议时间地点江 (略) (略) 三楼开标室( (略) 民服务中心5号楼三楼)
2025年2月19日10:00(北京时间)。届时请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竞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十、信息披露相关事项自公告次日起开始计算,公开披露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后,未征集到 (略) 理方式,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人:共青城富华文化 (略)
联系人:张琪
地址: (略) (略) 富华大道
联系方式:0792-*
组织方:江西省 (略)
地址: (略) 八 (略) 中体奥林匹克花园11栋1单元4楼
联系方式:0792-*
联系人:胡静
电子函件:*@*xzxtz.com
项目名称:共青城富华山旅游区华小丫乐园运营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JXTC*
单位(盖章):共青城富华文化 (略)
经营权期限:2年,采用1+1模式。
1、项目名称:共青城富华 (略) 华小丫乐园
2、项目整体采用OM(即“委托运营”),投标人负责运营,运营期间的运营成本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运营期限:自整个项目通过综合书面验收之日起2年(综合验收指的是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投标人团队运营验收标准),采用1+1模式。前1年运营期届满前三个月内,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共同考核运营情况并协商后一年运营安排,若协商后双方仍共同确定由投标人继续后一年运营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就协商确定内容签订运营合作补充协议。
4、运营资产范围:共青城富华山华小丫乐园项目范围内的经营性业态等。
5、运营资产用途:运营资产用途为亲子游乐、研学等产品等,包括但不限于文化旅游活动、餐饮、住宿、会务服务、营地、水上游乐等经营性业态。
6、实际运营主体:项 (略) ,运营公司与招标人签订具体运营合作补充协议。若完全因投标人过错导致项目提前结束经营且给招标人造成实际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开业时间2025年5月1日。
8、项目运营过程中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第三方索赔、 (略) 罚等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或相关责任方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责任;如因此导致招标人赔偿、被处罚,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追偿。
9、招标人移交场地及设施等仅限用于乐园经营。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投标人违反该项约定的视为投标人根本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10、本项目设定年度指标考核,年度租金根据综合考核分值设定(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均为年度考核,即满一个运营年后招标人对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评分,且双方签署考核评定表。项目考核得分<60分,需缴纳*元/年租金,60分≤得分<70分,缴纳*元租金/年,具体考核评分办法双方另行商定。
① 每一运营年度入园人次不低于*人,若未达到目标值则按比例折合得分;
② 年度开园天数不低于200天,若不达目标值则按比例折合得分;
③ 运营团队服务态度良好、服务质量优,游客有效客诉率不高于千分之八,若高于千分之八则扣相应分值。
④ 运营公司总经理具备运营儿童乐园同类工作经验不低于3年,在运营公司在岗天数原则不低于200天/年,若未达标按比例扣分;
⑤ 投标人配备的人员要保证满足乐园整体经营,保证现场有运营人员进行服务接待,无人员接待的扣分/次。
⑥ 园区维护:园区设备完好、园区保洁良好,由招标人投标人联合检查验收确定。
⑦ 园区主题活动:重大节假日举办相应主题活动,年度主题活动不低于6季,主题活动总入园人次不低于*人,人数不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11、保函: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每年*元的运营保函,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出现如下情况之一且在招标人书面告知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及时纠正或补救的,视为投标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主张保函金额*元作为违约金,如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赔偿招标人超出部分的损失:
(1)投标人擅自中止履行本合同的达15天以上的或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撤场的。
(2)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转给第三方经营或管理的。
(3)投标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招标人或第三方损失达到*元以上的。
(4)合同到期后,投标人未及时撤场并完成各项交接工作的。
(5)投标人不具备或丧失运营、管理本项目的资质或条件。
(6)投标人未按约定的银行帐户( (略) 指定账户)收取门票等收入或通过该帐户支付各项费用。
12、双方设定年度经营目标值,根据目标值完成情况设定超额分成比例,具体待双方商定。
13、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所在 (略) ,在本项目上所产生的营收、税收、社保等数据依法如 (略) 当地纳统。投标人不得擅自委托与投标人无关的第三方进行运营。
二、其他重大事项揭示经营权合作公开招标综合评议及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三、交易条件及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有三名以上(含三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成交方。成交方与招标人按照挂牌公告及附件要求签订经营权合作合同。如符合条件且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的投标人不满三家时,则该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当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或两家时,交易继续进行。
四、合同签订详见本方案第二部分重大提示。
五、税费和服务费承担(一)本次经营权合作所涉及政府税费的,由成交方承担。
(二)交易服务费收取:成交方向组织方(江西省 (略) )按固定价*万元缴纳交易服务费。
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于成交方确定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付至江西省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
开户名称:江西省 (略)
开户账户:**
六、标的交付详见本方案第二部分重大提示。
七、投标保证金设定(本项目不适用)详见本方案第二部分重大提示。
八、与经营权合作相关的其他条件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8日登 (略) 网站(网址:http://**)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如已进行注 (略) 上下载即可)
备注:
1)具体注册事宜可登 (略) 网站(http://**)查看“ (略) ”;
2)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晚上21:00前),咨询QQ:*、*、*;
3)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相应的支付能力;
3.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经营;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综合评议时间地点江 (略) (略) 三楼开标室( (略) 民服务中心5号楼三楼)
2025年2月19日10:00(北京时间)。届时请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竞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十、信息披露相关事项自公告次日起开始计算,公开披露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后,未征集到 (略) 理方式,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人:共青城富华文化 (略)
联系人:张琪
地址: (略) (略) 富华大道
联系方式:0792-*
组织方:江西省 (略)
地址: (略) 八 (略) 中体奥林匹克花园11栋1单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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