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院所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为规范公务出行用车社会化保障需求,本着“规范、高效、节约、透明”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全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8〕31号)《云南省机关 (略) 关于 (略) 车辆及公务出行社会化车辆租赁收费标准的通知》(云管发〔2024〕4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院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云南省林业 (略) 热带林业研究所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云南省林业 (略) 漾 (略) 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云南省林业 (略) 油茶研究所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征集时间
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4日。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采购公告属于供应商遴选,按照单位内控相关规定发布采购公告,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
1.车辆使用范围:根据工作任务决定
2.采购方式:公开遴选采购
3.采购内容: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
4.入围数量:每个项目2-3家(根据供应商响应数量确定)
5.服务期限:一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需求
1.租赁车辆:根据公务需要,常用租用车型为5座轿车、SUV、越野车以及7-11座(含)以下普通商务车,以汽油车辆或油电混合车辆为主,纯电车辆由用车方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2.租赁方式:承租方提前1天以上(含1天)提出租赁需求,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按承租方的要求承接租赁服务。每次租赁的车型和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租赁需求不定量、不定期。
3.服务承诺:提供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汽车,所提供使用的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
4.结算方式:按次结算,具体费用以合同约定及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三、资格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一)资格条件
1.在采购人指定地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采购人指定地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提供固定办公的场所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印证资料复印件。
2.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略) 运输条例》( (略) 令2023年第764号)《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以及属地省州县相关规定,开展相关业务,从事本行业1年以上(含1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具有车龄5年以内(含5年)、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自有车辆5辆以上,或符合附件2中的用车方采购需求数量,购买5大险种全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元、乘客座险位*元/座,所提供使用的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提供承 (略) 自有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保险证复印件。
6.具有服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单位经验的,提供服务合同或者其他可以佐证供应商具备的专业水平、资质、承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经验等,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企业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的某一项目投标,并提供书面声明。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同一供应商可以分别参加本采购中的三个项目投标。
8.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11.上述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所提供材料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好。
(二)报价
投标人根据不同的车型、租赁方式和租赁时间等分别报价,原则上报价应低于《云南省机关 (略) 关于 (略) 车辆及公务出行社会化车辆租赁收费标准的通知》(云管发〔2024〕49号)的有关规定。
车辆租赁费按照投标人报价租赁车型费用标准(同等档次或优于报价租赁车型)、实际使用天数(或趟数)、当天实际行驶里程等按次结算。公务包车(配驾)计费方式按天数计费,单趟服务4小时内的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的按1天计算,日均保底里程不少于100公里/天,超出保底里程,依据不同车型或排量分别报价超公里费,车辆租赁费包含车辆保险费、车辆日常保养费、维修费、年审费、燃油费(充电费)、过路费、停车费、驾驶员劳务费、超公里费、管理费、税费等,原则上不含驾驶员食宿费用;公务租赁(自驾)计费方式按天数计费,不限公里数,车辆租赁费包含车辆保险费、车辆日常保养费、维修费、年审费、管理费、税费等,原则上不含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但可由用车方与供应商议确定;具体按报价文件中的表格要求填写。
四、投标文件获取方式
方式一: (略) 站下载。登入云南省林业 (略) 网站(www.http://**),在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方式二:向联系人直接获取。在发布公告后至投标截止期前向联系人直接获取,也可直接到联系人地址现场获取,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五、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一)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7时前(北京时间),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以邮寄时间为准。
(二)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略) 茨坝 (略) 2号云南省林业 (略) 科研办公综合楼208室。
(三)投标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规则
(一)本 (略) 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院纪委全过程监督采购工作。
(二)本采购项目以综合报价为评标依据,由采购人组成的评标组按综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投标人(评标规则另行制定),经采购人会议研究后,向排名前2-3名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前2-3名投标人中不响应的,则依次向前3名后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直至有投标人响应为止。
七、采购程序
(一)发布采购公告。在投标截止期前收集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服务商不足3家的,则视为流标;二次流标后,则采取询价方式采购。
(二)会议评标。投标响应服务商3家以上(含3家)组织评标, (略) 评标组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报价,按综合报价排名确定入围的车辆租赁服务商。
(三)公示评标结果。评标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四)发出中标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的投标人回复确认;未中标的投标人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五)签订服务合同。与确定的中标投标人签订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合同,采购结束。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项目采购公告、评标结果公示均在云南省林业 (略) 网站进行发布。
(二)本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林业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茨坝 (略) 2号云南省林业 (略)
采购人联系人:杨飞
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871-*
云南省林业 (略)
2025年1月24日
各潜在供应商:
为规范公务出行用车社会化保障需求,本着“规范、高效、节约、透明”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全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8〕31号)《云南省机关 (略) 关于 (略) 车辆及公务出行社会化车辆租赁收费标准的通知》(云管发〔2024〕4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院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云南省林业 (略) 热带林业研究所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云南省林业 (略) 漾 (略) 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云南省林业 (略) 油茶研究所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征集时间
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4日。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采购公告属于供应商遴选,按照单位内控相关规定发布采购公告,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
1.车辆使用范围:根据工作任务决定
2.采购方式:公开遴选采购
3.采购内容: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
4.入围数量:每个项目2-3家(根据供应商响应数量确定)
5.服务期限:一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需求
1.租赁车辆:根据公务需要,常用租用车型为5座轿车、SUV、越野车以及7-11座(含)以下普通商务车,以汽油车辆或油电混合车辆为主,纯电车辆由用车方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2.租赁方式:承租方提前1天以上(含1天)提出租赁需求,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按承租方的要求承接租赁服务。每次租赁的车型和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租赁需求不定量、不定期。
3.服务承诺:提供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汽车,所提供使用的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
4.结算方式:按次结算,具体费用以合同约定及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三、资格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一)资格条件
1.在采购人指定地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采购人指定地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提供固定办公的场所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印证资料复印件。
2.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略) 运输条例》( (略) 令2023年第764号)《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以及属地省州县相关规定,开展相关业务,从事本行业1年以上(含1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具有车龄5年以内(含5年)、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自有车辆5辆以上,或符合附件2中的用车方采购需求数量,购买5大险种全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元、乘客座险位*元/座,所提供使用的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提供承 (略) 自有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保险证复印件。
6.具有服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单位经验的,提供服务合同或者其他可以佐证供应商具备的专业水平、资质、承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经验等,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企业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的某一项目投标,并提供书面声明。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同一供应商可以分别参加本采购中的三个项目投标。
8.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11.上述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所提供材料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好。
(二)报价
投标人根据不同的车型、租赁方式和租赁时间等分别报价,原则上报价应低于《云南省机关 (略) 关于 (略) 车辆及公务出行社会化车辆租赁收费标准的通知》(云管发〔2024〕49号)的有关规定。
车辆租赁费按照投标人报价租赁车型费用标准(同等档次或优于报价租赁车型)、实际使用天数(或趟数)、当天实际行驶里程等按次结算。公务包车(配驾)计费方式按天数计费,单趟服务4小时内的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的按1天计算,日均保底里程不少于100公里/天,超出保底里程,依据不同车型或排量分别报价超公里费,车辆租赁费包含车辆保险费、车辆日常保养费、维修费、年审费、燃油费(充电费)、过路费、停车费、驾驶员劳务费、超公里费、管理费、税费等,原则上不含驾驶员食宿费用;公务租赁(自驾)计费方式按天数计费,不限公里数,车辆租赁费包含车辆保险费、车辆日常保养费、维修费、年审费、管理费、税费等,原则上不含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但可由用车方与供应商议确定;具体按报价文件中的表格要求填写。
四、投标文件获取方式
方式一: (略) 站下载。登入云南省林业 (略) 网站(www.http://**),在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方式二:向联系人直接获取。在发布公告后至投标截止期前向联系人直接获取,也可直接到联系人地址现场获取,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五、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一)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7时前(北京时间),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以邮寄时间为准。
(二)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略) 茨坝 (略) 2号云南省林业 (略) 科研办公综合楼208室。
(三)投标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规则
(一)本 (略) 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院纪委全过程监督采购工作。
(二)本采购项目以综合报价为评标依据,由采购人组成的评标组按综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投标人(评标规则另行制定),经采购人会议研究后,向排名前2-3名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前2-3名投标人中不响应的,则依次向前3名后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直至有投标人响应为止。
七、采购程序
(一)发布采购公告。在投标截止期前收集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服务商不足3家的,则视为流标;二次流标后,则采取询价方式采购。
(二)会议评标。投标响应服务商3家以上(含3家)组织评标, (略) 评标组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报价,按综合报价排名确定入围的车辆租赁服务商。
(三)公示评标结果。评标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四)发出中标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的投标人回复确认;未中标的投标人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五)签订服务合同。与确定的中标投标人签订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合同,采购结束。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项目采购公告、评标结果公示均在云南省林业 (略) 网站进行发布。
(二)本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林业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茨坝 (略) 2号云南省林业 (略)
采购人联系人:杨飞
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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