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北斗的训练考核及态势监控保障任务需求公示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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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北斗的训练考核及态势监控保障任务需求公示第1包

我部计划组织以下项目进行采购需求预研,现将有关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基于北斗的训练考核及态势监控保障任务

二、项目编号:2025-JLJJYJ-F1001

三、项目情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基于北斗的训练考核及态势监控保障任务服务,详细采购需求详见现场查看。

备注: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可赴预研机构查看项目技术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方应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保密资质。

五、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7日至2月20日(08: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意见建议受理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月20日(08: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方式:

1.因该项目技术指标涉密,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密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承诺书(附件3)、供应商可以选择性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我部现场查看资料。

2.如对项目技术指标、投标人资格条件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及时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或签字,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张参谋

电话:022-(略)

传真:022-(略)

意见受理联系人:王工

电话:(略)

传真:022-(略)

地址: (略)

邮政编码:(略)

附:1.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

2.承诺书。

(略) 址下载附件
, (略) ,天津

我部计划组织以下项目进行采购需求预研,现将有关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基于北斗的训练考核及态势监控保障任务

二、项目编号:2025-JLJJYJ-F1001

三、项目情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基于北斗的训练考核及态势监控保障任务服务,详细采购需求详见现场查看。

备注: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可赴预研机构查看项目技术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方应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保密资质。

五、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7日至2月20日(08: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意见建议受理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月20日(08: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方式:

1.因该项目技术指标涉密,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密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承诺书(附件3)、供应商可以选择性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我部现场查看资料。

2.如对项目技术指标、投标人资格条件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及时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或签字,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张参谋

电话:022-(略)

传真:022-(略)

意见受理联系人:王工

电话:(略)

传真:022-(略)

地址: (略)

邮政编码:(略)

附:1.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

2.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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