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重庆医科大学 (略) (略)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发改发【2023】1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代建单位四川新宜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发改发【2023】16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略) *-01地块。
2.2规模及投资额:该项目占地面积约 120 亩,总规划床位 1000 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9.08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1.63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7.45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科研教学、地下停车库及人防工程等。采购有关医疗设备。给排水、 (略) 理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21.94亿元。
2.3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投入使用条件。
2.4招标范围: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配合各种专项及综合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包括设备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办理书面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本次招标包括:总平(含景观、道路、管网、消防等)、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装饰装修以及幕墙、人防、 (略) 理、厨房、标识、泛光、实验室、净化、纯水、放射防护、抗震支架、医用气体、光伏、室外附属工程等。(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以联合体施工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工程建安费5亿元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1.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2.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投资规模或建设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其中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27 00:00 至 2025-02-06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略) 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 (略) 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 (略) (略) 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 (略) (略) 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 (略) 技术服务 (略) 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2-18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 (略) 公共资源 (略)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重庆医科大学 (略) (略)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发改发【2023】1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代建单位四川新宜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发改发【2023】16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略) *-01地块。
2.2规模及投资额:该项目占地面积约 120 亩,总规划床位 1000 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9.08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1.63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7.45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科研教学、地下停车库及人防工程等。采购有关医疗设备。给排水、 (略) 理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21.94亿元。
2.3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投入使用条件。
2.4招标范围: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配合各种专项及综合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包括设备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办理书面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本次招标包括:总平(含景观、道路、管网、消防等)、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装饰装修以及幕墙、人防、 (略) 理、厨房、标识、泛光、实验室、净化、纯水、放射防护、抗震支架、医用气体、光伏、室外附属工程等。(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以联合体施工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工程建安费5亿元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1.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2.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投资规模或建设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其中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27 00:00 至 2025-02-06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略) 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 (略) 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 (略) (略) 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 (略) (略) 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 (略) 技术服务 (略) 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2-18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 (略) 公共资源 (略)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