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儿童福利院迁建和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宜昌市儿童福利院迁建和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宜昌市儿童福利院迁建和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 (略) (略) 迁 (略) 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6号(原市委党校)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公示内容:
(一)建设情况:
1、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略) 6号(原市委党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4m2,建筑占地面积为3951.86m2,总建筑面积约*.97m2,其中新建建筑面积约6735.94m2,改造建筑面积约*.03m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3#原办公楼重建为1栋8 (略) 养老及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造2#原办公楼为1栋5层 (略) 附属用房及独立厨房、改造4#原办公楼为1栋5层 (略) 主楼、改造6#原办公楼和7#原办公楼为2栋7层的老人居住楼。设计床位数442张,其中设置儿童床位100张、养老床位300张、医疗床位42张。本项目针对失能和失智老年人群、80岁及以上的独居高龄老 (略) 居家老年人等提供养老医疗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康复训练、物理治疗、辅助检查、医疗护理等。
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完善, (略) (略) 仅280m,服务内容较为简单,不涉及传染病、结核病、辐射,不设中央空调及锅炉房,热水由空气能热水器提供。
项目实际总投资9803.*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53%。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1月11日,本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 (略) (略) 迁 (略) 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示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19〕273号)。2019年12月, (略) (略) 委托湖北 (略) 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9年12月完成了《 (略) (略) 迁 (略) 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月8日, (略) (略) (略) 以《 (略) (略) 迁 (略) 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西环审﹝2020﹞1号)对该报告进行批复。2023年10月11日,建设单位在全国排 (略) 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W。
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2024年5月建设完成投入试运行,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 (略) 罚记录等。
(二)项目变动情况
1.本项目辅助工程中的停车场较原环评 (略) ,位于3#楼南侧;医疗废水 (略) 一体 (略) (略) 理,未建 (略) 理站。
总平面布置发生变化,但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不属于重大变更。
2.本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建 (略) 理站(处理能力不小于3.36m3/d,处理工艺为一级强化+消毒工艺), (略) 一体 (略) 理设施(总处理能力为4.5m3/d,处理工艺为一级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医疗废水。
根据验收时的废水污染物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浓度均有所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10%及以上,一体 (略) (略) 理能力满足环评相关要求,未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 (略) 理后进入临江 (略) 理厂,不属于重大变更。
3.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 (略) 理达标后引至与屋 (略) 排放,未设置环评要求的高于屋顶的排气筒;一体 (略) 理设施考虑到人工加药和检修的便利性未按照环评要求埋入地下,但均已加盖密封。
项目食堂油烟仍为有组织排放,排气筒高度未降低10%及以上;项目未增加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更。
4. 项目餐厨垃圾中的废油脂未按照环评要求交由废油脂回 (略) 置,实际废油脂和餐厨垃圾一起由加盖塑料桶收集,由物业负责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置。
固 (略) 置方式并未由委托外单 (略) 置改为自 (略) 置, (略) 置后不利环境影响未加重,不属于重大变更。
经现场调查、与环评及设计资料进行对比,参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不属于重大变更,满足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条件。
(三)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食堂废水。
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2处,共2m3)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3处,总处理能力约100m3/d) (略) (略) ;医疗废水进入配套一体 (略) 理设施(3处,总处理能力为4.5m3/d) (略) (略) ,所有污水均进入临江 (略) 理厂进 (略) 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汽车尾气 (略) 理设施恶臭。
项目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 (略) 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烟道集中引至食堂楼顶高空排放;停车场均为地上车位,周围种植绿化植物,通过植物的吸收,汽车尾气对环境影响较小;化粪池 (略) 理一体化设施均加盖密封。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调外机、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
项目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级设备,对空调外机、风机、水泵等设备采取消声、 (略) 理,采取减震措施等;主要噪声设备置于隔声设备间内;完善场内的车辆管理制度,限制出停车场的车辆行车速度,禁止车辆鸣笛;优 (略) , (略) 一侧设置隔声墙,加强场内绿化等措施达到减噪效果。
(7)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废物 (略) 理设施污泥。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移动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 (略) 置;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由加盖塑料桶收集,由物业负责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置;医疗废物集中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交由湖北 (略) 处理; (略) 理装置产生的污泥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掏 (略) 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污水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限值和临江 (略) 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根据项目厨具验收资料(见附件),本项目复合式低空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效率>90%,油烟排放浓度≤1.0mg/m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具有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配套油烟在线监控仪,具有饮食业油烟在线监控仪《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 2 相关要求。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7.1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4.2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视同达标。”,本项目食堂油烟可以达标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 (略) 理设施恶臭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3、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东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西侧、北侧、南侧厂界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固体废物均得 (略) 置。
如对此项目有异议者,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和投诉。
联系人:吴峰
联系电话:*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宜昌市儿童福利院迁建和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 (略) (略) 迁 (略) 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6号(原市委党校)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公示内容:
(一)建设情况:
1、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略) 6号(原市委党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4m2,建筑占地面积为3951.86m2,总建筑面积约*.97m2,其中新建建筑面积约6735.94m2,改造建筑面积约*.03m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3#原办公楼重建为1栋8 (略) 养老及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造2#原办公楼为1栋5层 (略) 附属用房及独立厨房、改造4#原办公楼为1栋5层 (略) 主楼、改造6#原办公楼和7#原办公楼为2栋7层的老人居住楼。设计床位数442张,其中设置儿童床位100张、养老床位300张、医疗床位42张。本项目针对失能和失智老年人群、80岁及以上的独居高龄老 (略) 居家老年人等提供养老医疗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康复训练、物理治疗、辅助检查、医疗护理等。
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完善, (略) (略) 仅280m,服务内容较为简单,不涉及传染病、结核病、辐射,不设中央空调及锅炉房,热水由空气能热水器提供。
项目实际总投资9803.*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53%。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1月11日,本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 (略) (略) 迁 (略) 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示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19〕273号)。2019年12月, (略) (略) 委托湖北 (略) 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9年12月完成了《 (略) (略) 迁 (略) 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月8日, (略) (略) (略) 以《 (略) (略) 迁 (略) 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西环审﹝2020﹞1号)对该报告进行批复。2023年10月11日,建设单位在全国排 (略) 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W。
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2024年5月建设完成投入试运行,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 (略) 罚记录等。
(二)项目变动情况
1.本项目辅助工程中的停车场较原环评 (略) ,位于3#楼南侧;医疗废水 (略) 一体 (略) (略) 理,未建 (略) 理站。
总平面布置发生变化,但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不属于重大变更。
2.本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建 (略) 理站(处理能力不小于3.36m3/d,处理工艺为一级强化+消毒工艺), (略) 一体 (略) 理设施(总处理能力为4.5m3/d,处理工艺为一级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医疗废水。
根据验收时的废水污染物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浓度均有所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10%及以上,一体 (略) (略) 理能力满足环评相关要求,未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 (略) 理后进入临江 (略) 理厂,不属于重大变更。
3.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 (略) 理达标后引至与屋 (略) 排放,未设置环评要求的高于屋顶的排气筒;一体 (略) 理设施考虑到人工加药和检修的便利性未按照环评要求埋入地下,但均已加盖密封。
项目食堂油烟仍为有组织排放,排气筒高度未降低10%及以上;项目未增加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更。
4. 项目餐厨垃圾中的废油脂未按照环评要求交由废油脂回 (略) 置,实际废油脂和餐厨垃圾一起由加盖塑料桶收集,由物业负责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置。
固 (略) 置方式并未由委托外单 (略) 置改为自 (略) 置, (略) 置后不利环境影响未加重,不属于重大变更。
经现场调查、与环评及设计资料进行对比,参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不属于重大变更,满足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条件。
(三)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食堂废水。
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2处,共2m3)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3处,总处理能力约100m3/d) (略) (略) ;医疗废水进入配套一体 (略) 理设施(3处,总处理能力为4.5m3/d) (略) (略) ,所有污水均进入临江 (略) 理厂进 (略) 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汽车尾气 (略) 理设施恶臭。
项目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 (略) 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烟道集中引至食堂楼顶高空排放;停车场均为地上车位,周围种植绿化植物,通过植物的吸收,汽车尾气对环境影响较小;化粪池 (略) 理一体化设施均加盖密封。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调外机、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
项目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级设备,对空调外机、风机、水泵等设备采取消声、 (略) 理,采取减震措施等;主要噪声设备置于隔声设备间内;完善场内的车辆管理制度,限制出停车场的车辆行车速度,禁止车辆鸣笛;优 (略) , (略) 一侧设置隔声墙,加强场内绿化等措施达到减噪效果。
(7)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废物 (略) 理设施污泥。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移动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 (略) 置;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由加盖塑料桶收集,由物业负责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置;医疗废物集中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交由湖北 (略) 处理; (略) 理装置产生的污泥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掏 (略) 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污水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限值和临江 (略) 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根据项目厨具验收资料(见附件),本项目复合式低空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效率>90%,油烟排放浓度≤1.0mg/m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具有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配套油烟在线监控仪,具有饮食业油烟在线监控仪《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 2 相关要求。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7.1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4.2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视同达标。”,本项目食堂油烟可以达标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 (略) 理设施恶臭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3、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东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西侧、北侧、南侧厂界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固体废物均得 (略) 置。
如对此项目有异议者,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和投诉。
联系人:吴峰
联系电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