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含黑土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征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高标准农田(含黑土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 ||
(略) 域 | 桦川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05日 11: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0002年11月30日至0002年11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征集文件 | ||
开标时间 | 0002年11月30日 00:00 | ||
开标地点 | 详见征集文件 | ||
预算金额 | ¥0.(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桦川县悦来镇悦来大街北段农业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佳利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 (略) 郊区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高标准农田(含黑土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 (略)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略) 佳利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拟对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高标准农田(含黑土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1.征集人: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2.联系人:于先生
3.联系方式:0454-(略)
4.联系地址:桦川县悦来镇悦来大街北段
1.征集项目名称: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高标准农田(含黑土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2.征集项目编号:K(略)9
3.征集项目简介: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高标准农田(含黑土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包括1.2023年桦川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2.2023年桦川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3.2023年桦川县中央预算内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 4.桦川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
1 | 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高标准农田(含黑土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 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高标准农田(含黑土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0 | 是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
是否需对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略) 划/采购单位 |
---|---|
1 | 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高标准农田(含黑土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特定资格要求 | 1.潜在投标人要求已通过全国投资 (略) 备案,备案专业要求包含农业或者水利专业; |
2 | 人员要求 | 1.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农业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 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 3个月(2024 年 10月至 2024 年12 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须承诺,在验收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根据本项 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验收单位增加验收人员,中标验收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备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验收人员,验收酬金不予追加,投标人所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备妥善管理此类建设项目的验收等各环节的工作能力; |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时间:2025年02月05日至 2025年02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main-web/index),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02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main-web/index),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 (略)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 (略) (黑龙江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黑龙江省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黑龙江 (略) ”-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略)按1
CA及签章服务:在黑龙江省 (略) (http://**)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main-web/index),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 (略)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 (略) (黑龙江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黑龙江省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黑龙江 (略) ”-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略)按1
征集人: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02月05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高标准农田(含黑土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 ||
(略) 域 | 桦川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05日 11: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0002年11月30日至0002年11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征集文件 | ||
开标时间 | 0002年11月30日 00:00 | ||
开标地点 | 详见征集文件 | ||
预算金额 | ¥0.(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桦川县悦来镇悦来大街北段农业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佳利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 (略) 郊区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高标准农田(含黑土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 (略)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略) 佳利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拟对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高标准农田(含黑土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1.征集人: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2.联系人:于先生
3.联系方式:0454-(略)
4.联系地址:桦川县悦来镇悦来大街北段
1.征集项目名称: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高标准农田(含黑土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2.征集项目编号:K(略)9
3.征集项目简介: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高标准农田(含黑土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包括1.2023年桦川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2.2023年桦川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3.2023年桦川县中央预算内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 4.桦川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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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高标准农田(含黑土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 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高标准农田(含黑土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0 | 是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
是否需对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略) 划/采购单位 |
---|---|
1 | 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高标准农田(含黑土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特定资格要求 | 1.潜在投标人要求已通过全国投资 (略) 备案,备案专业要求包含农业或者水利专业; |
2 | 人员要求 | 1.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农业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 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 3个月(2024 年 10月至 2024 年12 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须承诺,在验收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根据本项 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验收单位增加验收人员,中标验收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备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验收人员,验收酬金不予追加,投标人所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备妥善管理此类建设项目的验收等各环节的工作能力; |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时间:2025年02月05日至 2025年02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main-web/index),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02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main-web/index),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 (略)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 (略) (黑龙江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黑龙江省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黑龙江 (略) ”-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略)按1
CA及签章服务:在黑龙江省 (略) (http://**)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main-web/index),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 (略)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 (略) (黑龙江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黑龙江省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黑龙江 (略) ”-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略)按1
征集人: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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