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架一部吊框采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车架一部吊框采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 |
车架 (略) 电泳横梁总成等产品代工,新增10 个料框根据产量变化情况分批次增加,本项目将按照实际产量爬坡情况分批投入,以避免投入后出现闲置工装器具情况。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车架一部吊框采购招标项目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车架一部吊框采购招标项目框型吊框 | |
5、预算金额:50.*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公司成立三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注册资金不能少于*;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人须具有全面的履约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 场行为良好。 (略) 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7)投标人没有被列入 (略) 《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 (9)投标人须具有完全履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的能力; (10)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1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4)投标人近一个月内开具的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中未显示异常; (1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 (略) ”、“信用中国”、“天眼查”“ (略) ” (略) 中, (略) 罚及失信记录等信息; (16)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 (略) 罚记录; (17)按规定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方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2-20 23:00:00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略) (略) 莱城大道777号办公大楼2楼214室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1、递交方式:线下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5-02-25 09:30:00 | |
3、递交地点: (略) (略) 莱城大道777号办公大楼2楼214室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5-02-25 09:30:00 | |
2、开标地点: (略) (略) 莱城大道777号办公大楼2楼214室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略) (http://**) | |
八、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中 (略) (略) | |
地址: (略) (略) 莱城大道777号 | |
联系人:孙庆顺 | |
联系电话:* | |
九、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4)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5)投标人串通投标; (6)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7)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8)不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关系的; (9)投标人被举报、检举,并经招标方查实无误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有效参与投标的单位不足三家以上的; (5)招标人认为其他应终止招标的情形。 3.中标厂家须选择使用电子签约,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其 (略) 进行了实名注册,并通过CA证书进行签约。若一方不使用电子签约,此情形下各方认可并同意电子签章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方在合同上使用电子签章,另一方将已完成电子签章的合同打印为纸质合同后,再于合 (略) 加盖实物印章、手写签名视为各方已签署完毕。 供应商 (略) 进行注册,注册后搜索该项目并进行报名。 |
一、项目概况 | |
车架 (略) 电泳横梁总成等产品代工,新增10 个料框根据产量变化情况分批次增加,本项目将按照实际产量爬坡情况分批投入,以避免投入后出现闲置工装器具情况。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车架一部吊框采购招标项目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车架一部吊框采购招标项目框型吊框 | |
5、预算金额:50.*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公司成立三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注册资金不能少于*;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人须具有全面的履约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 场行为良好。 (略) 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7)投标人没有被列入 (略) 《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 (9)投标人须具有完全履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的能力; (10)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1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4)投标人近一个月内开具的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中未显示异常; (1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 (略) ”、“信用中国”、“天眼查”“ (略) ” (略) 中, (略) 罚及失信记录等信息; (16)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 (略) 罚记录; (17)按规定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方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2-20 23:00:00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略) (略) 莱城大道777号办公大楼2楼214室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1、递交方式:线下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5-02-25 09:30:00 | |
3、递交地点: (略) (略) 莱城大道777号办公大楼2楼214室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5-02-25 09:30:00 | |
2、开标地点: (略) (略) 莱城大道777号办公大楼2楼214室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略) (http://**) | |
八、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中 (略) (略) | |
地址: (略) (略) 莱城大道777号 | |
联系人:孙庆顺 | |
联系电话:* | |
九、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4)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5)投标人串通投标; (6)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7)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8)不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关系的; (9)投标人被举报、检举,并经招标方查实无误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有效参与投标的单位不足三家以上的; (5)招标人认为其他应终止招标的情形。 3.中标厂家须选择使用电子签约,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其 (略) 进行了实名注册,并通过CA证书进行签约。若一方不使用电子签约,此情形下各方认可并同意电子签章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方在合同上使用电子签章,另一方将已完成电子签章的合同打印为纸质合同后,再于合 (略) 加盖实物印章、手写签名视为各方已签署完毕。 供应商 (略) 进行注册,注册后搜索该项目并进行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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