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竞争性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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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竞争性比选公告

(略) (略) 对 (略) (略)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0.00 元,价格类型: 折扣或费率 专业领域: 医用设备、药品、耗材等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目录:
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
口腔医用耗材类
0.00 % 1(批次)
  • 包2(标的物种数:1)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目录:
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
医用试剂类
0.00 % 1(批次)
  • 包3(标的物种数:1)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目录:
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
医疗辅助性器械或物品类
0.00 % 1(批次)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 (略) 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一)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供应商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时,还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2.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明》(进口器械)(适用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适用第一类国产医疗器械)。)
  • (3)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3.响应产品属于医用试剂、耗材的还需具有医用试剂、耗材生产企业质检部门医用试剂、耗材检验报告书、产品彩页资料或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白皮书等全套资料。4.投标产品若属于进口器械的,需提供制造商或中国境内授权代理授权书和 《口岸药检所检验报告书》。国产产品招标时厂家授权不作为资格要求,但是合同签订时,必须提供厂家授权。(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2025-02-13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2-13 11: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比选文件要求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暂定(略)年。
  • (二)交付地点:
    (略) (略)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 (三)验货方式:

    1、中标人配送医用耗材需符合文件规定要求,采购人按照采购计划清单(配送清单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进行验收,中标人应提供配送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出具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验收证明。

    2、中标人提供的药品未达到文件规定要求,采购人拒绝接收;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中标人供药的,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采购人用药主体特殊,中标人需全力保障配送及服务质量)。

    4、如果所需医用耗材不在本文件目录清单中,经采购方同意之后,供应商可以提供重庆药交所替代耗材,但是结算必须按照投标报价折扣进行结算。


  • (四)报价要求:

    详见比选文件要求。

  • (五)付款方式:

    详见比选文件要求。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 (略) 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略) (略)
  • 联系人:
    韦平黄之利何丽莉
  • 联系电话:
    (略)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 联系人:
    冯老师
  • 联系电话:
    (略)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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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对 (略) (略)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0.00 元,价格类型: 折扣或费率 专业领域: 医用设备、药品、耗材等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目录:
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
口腔医用耗材类
0.00 % 1(批次)
  • 包2(标的物种数:1)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目录:
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
医用试剂类
0.00 % 1(批次)
  • 包3(标的物种数:1)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目录:
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
医疗辅助性器械或物品类
0.00 % 1(批次)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 (略) 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一)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供应商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时,还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2.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明》(进口器械)(适用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适用第一类国产医疗器械)。)
  • (3)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3.响应产品属于医用试剂、耗材的还需具有医用试剂、耗材生产企业质检部门医用试剂、耗材检验报告书、产品彩页资料或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白皮书等全套资料。4.投标产品若属于进口器械的,需提供制造商或中国境内授权代理授权书和 《口岸药检所检验报告书》。国产产品招标时厂家授权不作为资格要求,但是合同签订时,必须提供厂家授权。(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2025-02-13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2-13 11: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比选文件要求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暂定(略)年。
  • (二)交付地点:
    (略) (略)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 (三)验货方式:

    1、中标人配送医用耗材需符合文件规定要求,采购人按照采购计划清单(配送清单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进行验收,中标人应提供配送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出具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验收证明。

    2、中标人提供的药品未达到文件规定要求,采购人拒绝接收;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中标人供药的,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采购人用药主体特殊,中标人需全力保障配送及服务质量)。

    4、如果所需医用耗材不在本文件目录清单中,经采购方同意之后,供应商可以提供重庆药交所替代耗材,但是结算必须按照投标报价折扣进行结算。


  • (四)报价要求:

    详见比选文件要求。

  • (五)付款方式:

    详见比选文件要求。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 (略) 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略) (略)
  • 联系人:
    韦平黄之利何丽莉
  • 联系电话:
    (略)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 联系人:
    冯老师
  •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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