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八营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八营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八营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八营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海原县发 (略) 《关于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八营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元(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15.*元),县财政配套150.*元,招标人为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柴梁村:新建护坡750米,面积913平方米;人行道铺装695米,面积1502.75平方米; (略) 铺设2300米;道路塌方维修635.25平方米;晒场硬化836.75平方米; (略) 249米,面积746平方米;道路维修白转黑180.5米,面积902.5平方米。

八营村:沟道护坡285米,面积607.25平方米;人行道铺装851米,面积2003.25平方米; (略) 铺设1500米;道路维修白转黑398米,面积1965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八营村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05 19:002025-02-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1)“ (略) ”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2)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略) ”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2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和《中国 (略) 》上发布。

7.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095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海原县七营镇

邮编:*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田宗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绿地2 (略) 7号楼11层

邮编:*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李瑞延 电话:0951-*

2025年2月5日



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八营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八营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海原县发 (略) 《关于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八营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元(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15.*元),县财政配套150.*元,招标人为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柴梁村:新建护坡750米,面积913平方米;人行道铺装695米,面积1502.75平方米; (略) 铺设2300米;道路塌方维修635.25平方米;晒场硬化836.75平方米; (略) 249米,面积746平方米;道路维修白转黑180.5米,面积902.5平方米。

八营村:沟道护坡285米,面积607.25平方米;人行道铺装851米,面积2003.25平方米; (略) 铺设1500米;道路维修白转黑398米,面积1965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八营村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05 19:002025-02-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1)“ (略) ”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2)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略) ”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2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和《中国 (略) 》上发布。

7.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095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海原县七营镇

邮编:*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田宗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绿地2 (略) 7号楼11层

邮编:*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李瑞延 电话:0951-*

2025年2月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