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梁村2025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七标段、八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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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梁村2025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七标段、八标段招标公告


同心县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梁村2025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

工程七标段、八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梁村2025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同心县发 (略) 以关于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 (略) 2025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5】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同心县 2025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众创(宁夏)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规划建设大棚170栋,其中,日光温室 35 栋,塑料大棚135 栋。 (略) (略) 、给水、供电等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 同心县石 (略)

2.3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8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2-0522:30 至 2025-02-12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略) ”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2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 中国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同心县豫海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叶

电 话: 095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众创(宁夏) (略)

地址:宁夏回 (略) (略) (略) 凤凰北街 (略) 8号综楼

邮 编: /

联 系 人:骆瑞瑞 童超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025年02月05日




同心县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梁村2025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

工程七标段、八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梁村2025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同心县发 (略) 以关于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 (略) 2025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5】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同心县 2025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众创(宁夏)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规划建设大棚170栋,其中,日光温室 35 栋,塑料大棚135 栋。 (略) (略) 、给水、供电等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 同心县石 (略)

2.3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8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2-0522:30 至 2025-02-12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略) ”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2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 中国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同心县豫海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叶

电 话: 095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众创(宁夏) (略)

地址:宁夏回 (略) (略) (略) 凤凰北街 (略) 8号综楼

邮 编: /

联 系 人:骆瑞瑞 童超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025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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