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六八中学北校区等三个项目施工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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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六八中学北校区等三个项目施工图审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一六八中学北校区等三个项目施工图审查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一六八中学北校区等三个项目施工图审查招标文件补疑3

2025BFFBZ*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58页-59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

“1、2合注:

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 (略) 页截图( (略) 项目施工许可信息查询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需反映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等关键信息)。

业绩材料说明:(1)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方单位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总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3)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总建筑面积),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 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同一业绩同时满足1、2两项仅计分一次,不重复得分。

3.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 量:4个。

4.“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业厂房或居住建筑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请问:

1.审图合格证已可以证明审图完成,业绩材料说明:(1)要求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请问审图合格证上是否可以不用加盖合同*方单位章?

2.若必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加盖合同*方单位技术专用章、公章是否均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中注明并提供投标人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方单位章的除外),合同*方单位技术专用章不予认可。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5年2月7日9: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 (略) (略) (略) 2588 (略) (略) (徽州大 (略) 交口)2楼4号开标室。

3.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重点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50号

联系人:彭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5年2月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5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一六八中学北校区等三个项目施工图审查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一六八中学北校区等三个项目施工图审查招标文件补疑3

2025BFFBZ*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58页-59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

“1、2合注:

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 (略) 页截图( (略) 项目施工许可信息查询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需反映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等关键信息)。

业绩材料说明:(1)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方单位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总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3)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总建筑面积),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 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同一业绩同时满足1、2两项仅计分一次,不重复得分。

3.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 量:4个。

4.“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业厂房或居住建筑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请问:

1.审图合格证已可以证明审图完成,业绩材料说明:(1)要求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请问审图合格证上是否可以不用加盖合同*方单位章?

2.若必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加盖合同*方单位技术专用章、公章是否均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中注明并提供投标人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方单位章的除外),合同*方单位技术专用章不予认可。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5年2月7日9: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 (略) (略) (略) 2588 (略) (略) (徽州大 (略) 交口)2楼4号开标室。

3.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重点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50号

联系人:彭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5年2月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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