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原料罐区油气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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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原料罐区油气处理设施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原料罐区油气处理设施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原料罐区油气处理设施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略)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油气回收设施1套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中间 (略) 改造(2016 单元),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项目。本项目新增1套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能力 600Nm3/h,操作弹性为 0-110%,年操作时数为 8760h,以及配套的储运、总图、自控、电气、电信、给排水、消防、结构等设施。本项目适用于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中间 (略) 改造、*吨级 (略) (略) 改造、化工 (略) 等22个主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油气回收设施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油气回收设施1套,详见询价文件及相关技术文件。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元。

2.3使用功能、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满足MR询价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以及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中国石 (略) (略) 项目现场。

2.5交货日期: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交货。

2.6返回资料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交满足深度要求的返资条件。

2.7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2)到货款:自全部设备、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保修单、装箱单、设备出厂测试记录、质量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以及涉及该等设备安装、测试、运行等方面的技术文件)到达买方指定现场(如果设备系分批交付的,则应在卖方交付最后一批设备后)并经到货验收合格,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到货款(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3)验收款: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并且装置通过性能考核合格后(供货商提供三方(买方、卖方、最终用户)签字的性能考核合格报告),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5%的货款(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4)资料款:自全部设备终验合格后,买方收到卖方全部设备交工资料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5%的资料款;

(5)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

2.8质保期:设备调试合格正常运行使用 12 个月,或货物到现场并经采购商检验合格后 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9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配合安装与调试工作、试运转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1.3 投标人如为中国石油合格供应商资格,其准入资格须在有效期内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石油 (略) 或装车有机废气治理方面,国内至少1套采用 “吸收+吸附” (略) 理技术(不允许 (略) 线上再增加深冷/膜分离/焚烧等 (略) 线),规模≥600Nm3/h,排放废气去除率≥97%、NMHC浓度≤60mg/m3,一年及以上稳定运行达标的成熟可靠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形式:

(1)须提交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油气回收设施的有效销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单位名称、供货商名称、合同签订时间)。

(2)对应的技术附件完整版(应有买卖双方签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模、 (略) 线、处理介质、排放指标要求、使用场合、投用时间、排放指标)。

(3)对应合同金额的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及验真证明。

(4)投用1年(含)以上项目验收报告(使用报告或应用证明或评估意见或鉴定证书等有效证明),提供至少3名用户相关人员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业主委托的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尾气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检测时间为投用1年(含)以上的报告1份)。

(6)提供业绩表。

以上证明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一经查实属伪造,招标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3.3财务要求:

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根据所报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录及名单中但已被移出;投标人 (略) 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 (略) 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3 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 (略)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 (略) 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4.4投 (略) “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 (略) 公示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供货油气回收设施未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运行事故。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2 投标人须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略) 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3日23:59,登录 中国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 (略) ”,进入中国 (略) 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 (略) 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 (略) 审核, (略) 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 (略) 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 (略) 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 (略) 首页----操作指南---《 (略) 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 (略) 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 (略) 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 (略) 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略) (略) 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 (略) 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2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 (略) (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 (略) 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和中国石油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址: (略) (略) 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地址: (略) (略) 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庄严

联系人:林瀚

电 话:024-*

电话:024-*

*

电子邮件:*@*ttp://**

电子邮件:*@*63.com

2025年2月6日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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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原料罐区油气处理设施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略)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油气回收设施1套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中间 (略) 改造(2016 单元),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项目。本项目新增1套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能力 600Nm3/h,操作弹性为 0-110%,年操作时数为 8760h,以及配套的储运、总图、自控、电气、电信、给排水、消防、结构等设施。本项目适用于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中间 (略) 改造、*吨级 (略) (略) 改造、化工 (略) 等22个主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油气回收设施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油气回收设施1套,详见询价文件及相关技术文件。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元。

2.3使用功能、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满足MR询价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以及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中国石 (略) (略) 项目现场。

2.5交货日期: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交货。

2.6返回资料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交满足深度要求的返资条件。

2.7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2)到货款:自全部设备、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保修单、装箱单、设备出厂测试记录、质量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以及涉及该等设备安装、测试、运行等方面的技术文件)到达买方指定现场(如果设备系分批交付的,则应在卖方交付最后一批设备后)并经到货验收合格,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到货款(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3)验收款: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并且装置通过性能考核合格后(供货商提供三方(买方、卖方、最终用户)签字的性能考核合格报告),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5%的货款(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4)资料款:自全部设备终验合格后,买方收到卖方全部设备交工资料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5%的资料款;

(5)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

2.8质保期:设备调试合格正常运行使用 12 个月,或货物到现场并经采购商检验合格后 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9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配合安装与调试工作、试运转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1.3 投标人如为中国石油合格供应商资格,其准入资格须在有效期内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石油 (略) 或装车有机废气治理方面,国内至少1套采用 “吸收+吸附” (略) 理技术(不允许 (略) 线上再增加深冷/膜分离/焚烧等 (略) 线),规模≥600Nm3/h,排放废气去除率≥97%、NMHC浓度≤60mg/m3,一年及以上稳定运行达标的成熟可靠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形式:

(1)须提交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油气回收设施的有效销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单位名称、供货商名称、合同签订时间)。

(2)对应的技术附件完整版(应有买卖双方签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模、 (略) 线、处理介质、排放指标要求、使用场合、投用时间、排放指标)。

(3)对应合同金额的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及验真证明。

(4)投用1年(含)以上项目验收报告(使用报告或应用证明或评估意见或鉴定证书等有效证明),提供至少3名用户相关人员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业主委托的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尾气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检测时间为投用1年(含)以上的报告1份)。

(6)提供业绩表。

以上证明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一经查实属伪造,招标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3.3财务要求:

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根据所报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录及名单中但已被移出;投标人 (略) 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 (略) 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3 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 (略)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 (略) 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4.4投 (略) “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 (略) 公示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供货油气回收设施未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运行事故。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2 投标人须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略) 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3日23:59,登录 中国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 (略) ”,进入中国 (略) 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 (略) 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 (略) 审核, (略) 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 (略) 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 (略) 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 (略) 首页----操作指南---《 (略) 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 (略) 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 (略) 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 (略) 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略) (略) 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 (略) 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2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 (略) (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 (略) 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和中国石油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址: (略) (略) 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地址: (略) (略) 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庄严

联系人:林瀚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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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ttp://**

电子邮件:*@*63.com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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