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垦猪业安健公司1月至12月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采购项目
2025年海垦猪业安健公司1月至12月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采购项目
2024-2025年度海垦猪业海南农垦 (略)
10%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采购项目报名公告
海南农垦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隶属于海南 (略) ,猪业公司已建设年生猪产量#头,初步建成生猪产业链, (略) 生产需要,计划就2024-2025年生产所需的10%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产品进行采购,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海垦猪业海南农垦 (略) 10%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采购项目
二、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三、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人民币):3.#元。此项目为单价采购项目,预算为预估量,采购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序号 | 通用名 |
1 | 10%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 |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所需提供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书);
(六)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公司简介(包括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证明等,如为代理 (略) 及生产厂家简介);
(七)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
(八)如为生产商,须具有GMP证书、GSP证书、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国家认可行业相关生产资格证书,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提供进口兽药注册目录,及其对应的农业部公告和编号;
(九)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详见第八条)并具有GSP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或符合产品销售资质的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等;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提供进口兽药注册目录,及其对应的农业部公告和编号,且获得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承诺书;
(十)投标产品的兽药批准文号;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提供进口兽药注册证书;
(十一)不接受在2021-2024年度因生产假劣兽药、证件资料造假、被有影响力媒体或官方曝光、生产无批文(符合)或批号过期产品、产品中添加违禁物质、其它严重违法行为等存在质量隐患的企业报名;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略) 产品两次报名(如若厂家或者多个代理商同时对同一产品,以最低报价单位作为单位);
(十三)本项目拒绝在2022年度及2024年度农业部公布的兽药黑榜中列明的企业或中国 (略) (www.http://**)的“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查询不合格的企业参与; (十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十五)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注:以上材料需按上述顺序排列并每页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2024-2025年度海垦猪业海南农垦 (略)
10%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采购项目报名公告
海南农垦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隶属于海南 (略) ,猪业公司已建设年生猪产量#头,初步建成生猪产业链, (略) 生产需要,计划就2024-2025年生产所需的10%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产品进行采购,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海垦猪业海南农垦 (略) 10%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采购项目
二、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三、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人民币):3.#元。此项目为单价采购项目,预算为预估量,采购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序号 | 通用名 |
1 | 10%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 |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所需提供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书);
(六)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公司简介(包括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证明等,如为代理 (略) 及生产厂家简介);
(七)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
(八)如为生产商,须具有GMP证书、GSP证书、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国家认可行业相关生产资格证书,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提供进口兽药注册目录,及其对应的农业部公告和编号;
(九)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详见第八条)并具有GSP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或符合产品销售资质的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等;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提供进口兽药注册目录,及其对应的农业部公告和编号,且获得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承诺书;
(十)投标产品的兽药批准文号;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提供进口兽药注册证书;
(十一)不接受在2021-2024年度因生产假劣兽药、证件资料造假、被有影响力媒体或官方曝光、生产无批文(符合)或批号过期产品、产品中添加违禁物质、其它严重违法行为等存在质量隐患的企业报名;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略) 产品两次报名(如若厂家或者多个代理商同时对同一产品,以最低报价单位作为单位);
(十三)本项目拒绝在2022年度及2024年度农业部公布的兽药黑榜中列明的企业或中国 (略) (www.http://**)的“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查询不合格的企业参与; (十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十五)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注:以上材料需按上述顺序排列并每页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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