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广宁县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项目情况的公示
关于实施广宁县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项目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3〕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3年5月1日向各镇人民政府(南街街 (略) )印发了《关于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2024年1月1日继续组织动员全县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养殖企业、养殖户,以下简称养殖场) (略) 上备案及申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共70家养殖场在广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直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7家 (略) 上提交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申报资料。 (略) 审核、会议研究,确认肇庆大 (略) (早洞猪场)等7家养殖场符合有关补助规定,予以补助。7家养殖场申报的补助金额共计*.87元,根据《关于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部分养殖场补助金额进行了核减,经计算,7家养殖场拟发放的补助金额共计*.4元。
(略) 对广宁县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项目的补助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2日,凡对上诉情况有异议者,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广宁县 (略) 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求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车 (略) 6号广宁县 (略) 联系人:陈股长 联系电话:*)
附件:拟发放广宁县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贴明细表.pdf
广宁县 (略)
2025年2月6日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3〕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3年5月1日向各镇人民政府(南街街 (略) )印发了《关于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2024年1月1日继续组织动员全县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养殖企业、养殖户,以下简称养殖场) (略) 上备案及申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共70家养殖场在广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直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7家 (略) 上提交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申报资料。 (略) 审核、会议研究,确认肇庆大 (略) (早洞猪场)等7家养殖场符合有关补助规定,予以补助。7家养殖场申报的补助金额共计*.87元,根据《关于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部分养殖场补助金额进行了核减,经计算,7家养殖场拟发放的补助金额共计*.4元。
(略) 对广宁县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项目的补助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2日,凡对上诉情况有异议者,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广宁县 (略) 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求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车 (略) 6号广宁县 (略) 联系人:陈股长 联系电话:*)
附件:拟发放广宁县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贴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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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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