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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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S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法律服务以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S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法律服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报价上限价:人民币*(大写:**万圆整)

服务内容:

1.法律尽职调查阶段:对S公司开展股权收购前法律尽职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略) 对外投资企业的法律尽职调查深度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并针对企业改制、职工持股会、股权架构、国资收购合规监管等重点问题发表意见。

2.股权收购交易阶段:协 (略) 股权收购,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谈判会议(按照采购人要求现场或线上参会)、起草并修改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意见等。

服务期限:供应商按采购人通知时间进场开始法律尽职调查,并于2025年3月14日前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初稿,在采购人确认无误后一周内出具盖章版正式报告(一份电子版,三份纸质版),具体时间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股权收购交易阶段的服务时间,视采购人要求和项目推进情况而定。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若分所参与投标的,须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提供执业证书的复印件;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独立于采购人。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比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每家供应商只允许以一个报价方案参与报价。

5.供应商参加询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说明:①以采购人于开标当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③采购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④如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扫描件、代理人有效授权文件、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承诺书(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到 (略) 电子邮箱(邮箱地址:*@*sxzjt.cn)并联系采购人确认,以获取询比文件及投标格式文件。

3.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2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3.递交文件方式:邮寄至 (略) 东 (略) 45号 (略)

4.开标地点: (略) 东 (略) 45号 (略)

五、公告期限

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760-*

联系地址: (略) 东 (略) 45号 (略)

2.监督单位: (略) 招标采购委员会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60-*

(略)

2025年2月6日


报名承诺书.docx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S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法律服务以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S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法律服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报价上限价:人民币*(大写:**万圆整)

服务内容:

1.法律尽职调查阶段:对S公司开展股权收购前法律尽职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略) 对外投资企业的法律尽职调查深度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并针对企业改制、职工持股会、股权架构、国资收购合规监管等重点问题发表意见。

2.股权收购交易阶段:协 (略) 股权收购,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谈判会议(按照采购人要求现场或线上参会)、起草并修改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意见等。

服务期限:供应商按采购人通知时间进场开始法律尽职调查,并于2025年3月14日前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初稿,在采购人确认无误后一周内出具盖章版正式报告(一份电子版,三份纸质版),具体时间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股权收购交易阶段的服务时间,视采购人要求和项目推进情况而定。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若分所参与投标的,须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提供执业证书的复印件;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独立于采购人。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比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每家供应商只允许以一个报价方案参与报价。

5.供应商参加询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说明:①以采购人于开标当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③采购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④如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扫描件、代理人有效授权文件、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承诺书(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到 (略) 电子邮箱(邮箱地址:*@*sxzjt.cn)并联系采购人确认,以获取询比文件及投标格式文件。

3.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2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3.递交文件方式:邮寄至 (略) 东 (略) 45号 (略)

4.开标地点: (略) 东 (略) 45号 (略)

五、公告期限

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760-*

联系地址: (略) 东 (略) 45号 (略)

2.监督单位: (略) 招标采购委员会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60-*

(略)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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