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年度招标代理遴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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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年度招标代理遴选服务

一、项目概况:

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2025-2027年度招标代理遴选服务;单项委托具体项目由委托人指定,委托人对代理人最终取得招标采购代理的项目数及金额均不作承诺。代理人接受委托人在确定范围内的委托,就委托项目向委托人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二、资质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在中国 (略) (略) (江苏 (略) ) (略) 公共 (略) 上登记备案,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采购咨询、策划及培训;

(2)代拟采购方案、发包方案,对项目名称、功能、技术指标等进行实质性检查及完善;

(3)发布采购公告、单一来源公示等;

(4)编制必要的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

(5)组织接受投标及响应申请人报名;

(6)审查潜在投标及响应人资格;

(7)编制并发出招标及采购文件;

(8)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预算;

(9)组织必要的现场踏勘和澄清,并发放澄清文件;

(10)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采购人协商组建评标委员会并组织开标、评标;

(11)编制书面评标报告;

(12)办理中标及成交通知书;

(13)处理涉及相关项目的质疑、投诉等;

(14)协助#方与中标方洽谈合同签订事宜;

(15)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编制归档资料文件,并将归档资料和相关文件及时送交采购人;

(16)办理和招投标及采购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接受我单位委托期间,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我单位委托的招标项目,精心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提供优质的招标代理服务,不得违法操作。

(2)中标单位应各指派一名沟通能力及业务能力强的经办人分别与采购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沟通联系, (略) 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事务,并依据采购人要求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经办人必须由采购人认可后方可实施项目操作,项目经办人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的,须经采购人同意。

(3)中标单位必须及时向我单位通报委托项目的招标计划和进度。

(4)经我单位审核同意后,中标单位方可将我单位委托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对外发布。

(5)委托项目开标前三天内,中标单位须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通知我单位招标办参加开标、评标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6)招投标活动中若发生质疑或投诉,中标单位要负责协调相关方,主 (略) 理好有关质疑或投诉。

(7)中标单位提供开标、评标场所,并对评标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8)委托项目结束后,中标单位须在中标或成交公告发布后7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单位移交完整档案(纸质版及电子版,具体份数按采购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计划书(如有)、计划批复书(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投标人报名材料、资格审查结果、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或副本一套、评标专家签到表、开标及评标记录、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将项目的有关文档材料报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四、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修改澄清通知。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在此时间之后的或其他非书面方式的任何质疑招标人将拒绝回答。

五、投标报价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报价计价: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办法的折扣进行报价。详见附件:报价函。

2.代理费支付:由中标人支付。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资质要求证明复印件;

4.评分表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一正二副分别密封。

2.标志:投标人可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封袋上都应当写明招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七、开标、评标

(一)开标

1.开标定于2025年2月12日下午14:3 (略) 卫生信息中心209会议室开始, (略) 卫生信息中心项目管理办公室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携带投标文件参加。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二)评分办法及标准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根据价格、技术方案的合理性、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对未中标人,采购人将不作任何解释。

评 审 办 法

(三)合同签订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一天内签订合同,合同期内如中标单位实际提供服务与合同内容或招投标文件不符的,经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三个月内不能整改到位,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次与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重新签订合同。

(略) 卫生信息中心

2025年2月7日

附件:

报 价 函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一、项目概况:

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2025-2027年度招标代理遴选服务;单项委托具体项目由委托人指定,委托人对代理人最终取得招标采购代理的项目数及金额均不作承诺。代理人接受委托人在确定范围内的委托,就委托项目向委托人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二、资质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在中国 (略) (略) (江苏 (略) ) (略) 公共 (略) 上登记备案,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采购咨询、策划及培训;

(2)代拟采购方案、发包方案,对项目名称、功能、技术指标等进行实质性检查及完善;

(3)发布采购公告、单一来源公示等;

(4)编制必要的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

(5)组织接受投标及响应申请人报名;

(6)审查潜在投标及响应人资格;

(7)编制并发出招标及采购文件;

(8)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预算;

(9)组织必要的现场踏勘和澄清,并发放澄清文件;

(10)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采购人协商组建评标委员会并组织开标、评标;

(11)编制书面评标报告;

(12)办理中标及成交通知书;

(13)处理涉及相关项目的质疑、投诉等;

(14)协助#方与中标方洽谈合同签订事宜;

(15)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编制归档资料文件,并将归档资料和相关文件及时送交采购人;

(16)办理和招投标及采购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接受我单位委托期间,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我单位委托的招标项目,精心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提供优质的招标代理服务,不得违法操作。

(2)中标单位应各指派一名沟通能力及业务能力强的经办人分别与采购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沟通联系, (略) 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事务,并依据采购人要求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经办人必须由采购人认可后方可实施项目操作,项目经办人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的,须经采购人同意。

(3)中标单位必须及时向我单位通报委托项目的招标计划和进度。

(4)经我单位审核同意后,中标单位方可将我单位委托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对外发布。

(5)委托项目开标前三天内,中标单位须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通知我单位招标办参加开标、评标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6)招投标活动中若发生质疑或投诉,中标单位要负责协调相关方,主 (略) 理好有关质疑或投诉。

(7)中标单位提供开标、评标场所,并对评标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8)委托项目结束后,中标单位须在中标或成交公告发布后7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单位移交完整档案(纸质版及电子版,具体份数按采购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计划书(如有)、计划批复书(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投标人报名材料、资格审查结果、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或副本一套、评标专家签到表、开标及评标记录、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将项目的有关文档材料报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四、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修改澄清通知。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在此时间之后的或其他非书面方式的任何质疑招标人将拒绝回答。

五、投标报价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报价计价: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办法的折扣进行报价。详见附件:报价函。

2.代理费支付:由中标人支付。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资质要求证明复印件;

4.评分表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一正二副分别密封。

2.标志:投标人可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封袋上都应当写明招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七、开标、评标

(一)开标

1.开标定于2025年2月12日下午14:3 (略) 卫生信息中心209会议室开始, (略) 卫生信息中心项目管理办公室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携带投标文件参加。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二)评分办法及标准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根据价格、技术方案的合理性、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对未中标人,采购人将不作任何解释。

评 审 办 法

(三)合同签订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一天内签订合同,合同期内如中标单位实际提供服务与合同内容或招投标文件不符的,经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三个月内不能整改到位,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次与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重新签订合同。

(略) 卫生信息中心

2025年2月7日

附件:

报 价 函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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