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执法依据 | 责任主体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 (略) 域内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进日常监督管理。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其执业机构在 (略) 域内的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 石 (略) | 石 (略) | |
2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 (略) 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 石 (略) | 石 (略) | |
3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县级司法行政机 (略) 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 | 石 (略) | 石 (略) | |
4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行为 (略) 罚 | (略) 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 (略) 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略) (略) 的区(县)司法行 (略) 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元。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基层法考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 (略) 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略) (略) 的区(县)司法行 (略) 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元。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所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略) (自治州)人民政府司法行 (略) 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情节严重的, (略) 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 (略) 罚。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三十四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略) (自治州)人民政府司法行 (略) 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情节严重的, (略) 暂停执业一个月至三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石 (略) | 石 (略)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执法依据 | 责任主体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 (略) 域内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进日常监督管理。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其执业机构在 (略) 域内的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 石 (略) | 石 (略) | |
2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 (略) 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 石 (略) | 石 (略) | |
3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县级司法行政机 (略) 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 | 石 (略) | 石 (略) | |
4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行为 (略) 罚 | (略) 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 (略) 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略) (略) 的区(县)司法行 (略) 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元。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基层法考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 (略) 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略) (略) 的区(县)司法行 (略) 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元。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所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略) (自治州)人民政府司法行 (略) 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情节严重的, (略) 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 (略) 罚。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三十四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略) (自治州)人民政府司法行 (略) 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情节严重的, (略) 暂停执业一个月至三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石 (略) | 石 (略)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执法依据 | 责任主体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 (略) 域内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进日常监督管理。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其执业机构在 (略) 域内的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 石 (略) | 石 (略) | |
2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 (略) 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 石 (略) | 石 (略) | |
3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县级司法行政机 (略) 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 | 石 (略) | 石 (略) | |
4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行为 (略) 罚 | (略) 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 (略) 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略) (略) 的区(县)司法行 (略) 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元。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基层法考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 (略) 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略) (略) 的区(县)司法行 (略) 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元。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所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略) (自治州)人民政府司法行 (略) 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情节严重的, (略) 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 (略) 罚。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三十四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略) (自治州)人民政府司法行 (略) 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情节严重的, (略) 暂停执业一个月至三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石 (略) | 石 (略)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执法依据 | 责任主体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 (略) 域内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进日常监督管理。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其执业机构在 (略) 域内的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 石 (略) | 石 (略) | |
2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 (略) 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 石 (略) | 石 (略) | |
3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县级司法行政机 (略) 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 | 石 (略) | 石 (略) | |
4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行为 (略) 罚 | (略) 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 (略) 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略) (略) 的区(县)司法行 (略) 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元。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基层法考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 (略) 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略) (略) 的区(县)司法行 (略) 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元。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所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略) (自治州)人民政府司法行 (略) 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情节严重的, (略) 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 (略) 罚。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三十四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略) (自治州)人民政府司法行 (略) 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情节严重的, (略) 暂停执业一个月至三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石 (略) | 石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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