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氯硝柳胺乙醇胺盐可湿性粉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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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氯硝柳胺乙醇胺盐可湿性粉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0%氯硝柳胺#醇胺盐可湿性粉剂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0%氯硝柳胺#醇胺盐可湿性粉剂采购

2.采购内容:采购50%氯硝柳胺#醇胺盐可湿粉剂3吨。

3.采购预算金额:10.#元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略) 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http://**.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7.供应商是生产商应提供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是代理商或是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和厂家授权书以及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1日,8时30分至12点,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地址: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送交湖北 (略) ( (略) 仙女大道190号创新创业中心507室)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设谈判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接受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湖北 (略) 会议室。

3.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参加谈判会的)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会。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25年2月12日09时30分。

2.谈判地点:湖北 (略) 会议室( (略) 创新创业中心507)

七、发布信息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信息在 (略) 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何德新#

联系地址: (略) (略) 镇金盆山大道165号(董市派出所东侧)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系方式:郭华刚 0717-#

联系地址: (略) 仙女大道190号

2025年2月7日

湖北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0%氯硝柳胺#醇胺盐可湿性粉剂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0%氯硝柳胺#醇胺盐可湿性粉剂采购

2.采购内容:采购50%氯硝柳胺#醇胺盐可湿粉剂3吨。

3.采购预算金额:10.#元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略) 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http://**.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7.供应商是生产商应提供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是代理商或是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和厂家授权书以及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1日,8时30分至12点,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地址: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送交湖北 (略) ( (略) 仙女大道190号创新创业中心507室)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设谈判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接受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湖北 (略) 会议室。

3.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参加谈判会的)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会。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25年2月12日09时30分。

2.谈判地点:湖北 (略) 会议室( (略) 创新创业中心507)

七、发布信息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信息在 (略) 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何德新#

联系地址: (略) (略) 镇金盆山大道165号(董市派出所东侧)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系方式:郭华刚 0717-#

联系地址: (略) 仙女大道190号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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