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西壤坡片区沿江路、朝阳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内四标段招标公告
巴东县西壤坡片区沿江路、朝阳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内四标段招标公告
巴东县西 (略) (略) 、 (略) (略) 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内)四标段(ESBD-#FJ-#)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BD-#FJ-#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西 (略) (略) 、 (略) (略) 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内)四标段已由巴东县发 (略) 文件以巴发改基字【2022】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省预算内资金、增减挂结余资金、土地收计提、专项债券、地方财政大统筹及居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信陵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巴东县信陵镇西 (略) 建设规模:巴东县西 (略) (略) 、 (略) (略) 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内)四标 (略) 宿舍(#栋、#栋、#栋)、电信宿舍(1#楼、2#楼)、 (略) 宿舍、州外贸宿舍、轮船公司宿舍、信陵镇政府宿舍(A栋)、 (略) (略) 宿舍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外墙面改造、走道楼梯间改造、供 (略) 改造、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中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20 合同估算价:#.91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 1 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 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 (略) 理处罚且 (略) 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2.根据《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1)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场监管 (略)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 (略) 站截图,改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无失信或不良记录”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 (略) 理;(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内容。投标人应将《承诺书》放入投标文件中);3.根据《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的划分标准,应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注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内容。投标人应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放入投标文件中)。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2月28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略) 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 (略) 在招标文件规 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 #“ (略)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 (略)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略) ”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 (略)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 (略) (http://**)、恩施州 (略) (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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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7日 | ||||||||||||||||||||||
附录: 附录1: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本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单位财务状况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在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招标人核验,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公司同意将承诺和承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信用中国”等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录2: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 (略) 理处罚且 (略) 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不拖欠劳动者工资承诺书 我公司在参与 (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中,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 (略) 理处罚且 (略) 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若我公司有幸中标,将严格执行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规定。 承诺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工程已完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 |
巴东县西 (略) (略) 、 (略) (略) 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内)四标段(ESBD-#FJ-#)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BD-#FJ-#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西 (略) (略) 、 (略) (略) 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内)四标段已由巴东县发 (略) 文件以巴发改基字【2022】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省预算内资金、增减挂结余资金、土地收计提、专项债券、地方财政大统筹及居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信陵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巴东县信陵镇西 (略) 建设规模:巴东县西 (略) (略) 、 (略) (略) 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内)四标 (略) 宿舍(#栋、#栋、#栋)、电信宿舍(1#楼、2#楼)、 (略) 宿舍、州外贸宿舍、轮船公司宿舍、信陵镇政府宿舍(A栋)、 (略) (略) 宿舍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外墙面改造、走道楼梯间改造、供 (略) 改造、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中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20 合同估算价:#.91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 1 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 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 (略) 理处罚且 (略) 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2.根据《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1)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场监管 (略)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 (略) 站截图,改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无失信或不良记录”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 (略) 理;(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内容。投标人应将《承诺书》放入投标文件中);3.根据《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的划分标准,应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注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内容。投标人应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放入投标文件中)。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2月28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略) 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 (略) 在招标文件规 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 #“ (略)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 (略)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略) ”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 (略)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 (略) (http://**)、恩施州 (略) (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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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7日 | ||||||||||||||||||||||
附录: 附录1: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本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单位财务状况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在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招标人核验,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公司同意将承诺和承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信用中国”等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录2: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 (略) 理处罚且 (略) 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不拖欠劳动者工资承诺书 我公司在参与 (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中,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 (略) 理处罚且 (略) 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若我公司有幸中标,将严格执行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规定。 承诺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工程已完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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