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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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为 (略)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保障药品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 (略)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卫财审发〔2023〕2号)、《关于印 (略)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医改办〔2017〕18号)以及《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限额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略) 实际,拟开展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与配送周期
(一)遴选原则:坚持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全面推行药品品种齐全、质量安全、价格低廉、中标产品优先(同等价格),保障供应为目标进行遴选。
(二)合同期限:三年一签。
二、遴选方式
(略) (略) (略) 站、医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三、遴选范围
(略) 所有计划进购的西药(包括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中成药。
四、参与遴选企业资格条件
(一)参与遴选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配送企业, (略) 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资格。
(二)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资质证照(件)。
(三)参与遴选企业(供应商)在广西壮 (略) 内注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参照依据)。
(四)信誉良好,药品质量可靠,在近2年内未被药监、纪检等部 (略) 罚,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专门机构认定存在药品质量问题和重大违纪违法记录的。
(五)配送企业(供应商)应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并有完整的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药品的现代物流管理(体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对存在下列情形的企业,不接受其报名:
1.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违规违纪违法,被省( (略) 、 (略) )或同属部门禁止其参加广西壮 (略) 药品集中采购的企业(供应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资质证照正在被主管(执法)部门暂扣或吊销的;
3.守法诚信经营: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平台集中采购严重违纪违法、被认定为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的企业(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五、配送企业承诺内容
(一)配送药品质量保证,以及特殊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安全保证。
(二)保证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及完成率(包括短缺药品的配送,急需药品配送时限等)。一是计划集中采购的临床药品,在5个工作日内配送到位(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二是急(抢)救、剧毒麻、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24小时(特别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送达),并确保货票同行。
(三)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近效期、破损药品、霉烂变质药品及时调换充实等)。
(四)伴随服务跟进到位,包括科研合作、信息支持、管理知识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情形。
(五)严格执行“两票制”。
六、遴选办法与流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并递交材料:药品配送企业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药剂科递交《药品配送企业承诺书》(附件1)、《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附件2),同时按照《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3)进行自评打分,并按要求提交附件2-3的相关支撑资料。所提供的评分支撑材料,凡有作假,取消遴选资格。
(三)遴选材料审核:按照附件2对参选企业进行初筛,同时对参选企业提供的附件3评分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遴选条件且评分及支撑材料匹配无误的,纳入遴选初审。
(四)初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讨论推荐得分居于前列(医院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的药品配送企业列入遴选评审对象。
(五)评审: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按照项目采购办法牵头组织相关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医院管理人员、临床医生、药学人员、法律顾问、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专家等)开展药品配送企业评审与遴选工作会议,根据初审评分结果进行实名投票表决。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评审与遴选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医院领导、法务及部分科室代表列席。将最终通过筛选、评估、表决的药品配送企业(包括西药、中成药)纳入最终审定名单(医院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具体遴选企业数量)。
(六)公示与审定:遴 (略) 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监督、申诉。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则将遴选企业名单提交医疗机构行政(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按“三重一大”议程进行审定。
(七)签订合同:审定通过后,医疗机构与遴选的药品配送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和廉洁承诺协议。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医院可根据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已经过“(六)公示与审定”的药品配送企业。
七、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符合条件企业请将遴选要求相关文件依次装订成册送达药剂科(*@*q.com)。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4日),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周五)18:00前,逾期不受理。
(三)报名地址: (略) (略) 新靖镇南门街45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附件:1.药品配送企业承诺书、2.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3.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

(略) (略)
2025年2月7日

为 (略)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保障药品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 (略)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卫财审发〔2023〕2号)、《关于印 (略)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医改办〔2017〕18号)以及《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限额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略) 实际,拟开展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与配送周期
(一)遴选原则:坚持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全面推行药品品种齐全、质量安全、价格低廉、中标产品优先(同等价格),保障供应为目标进行遴选。
(二)合同期限:三年一签。
二、遴选方式
(略) (略) (略) 站、医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三、遴选范围
(略) 所有计划进购的西药(包括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中成药。
四、参与遴选企业资格条件
(一)参与遴选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配送企业, (略) 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资格。
(二)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资质证照(件)。
(三)参与遴选企业(供应商)在广西壮 (略) 内注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参照依据)。
(四)信誉良好,药品质量可靠,在近2年内未被药监、纪检等部 (略) 罚,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专门机构认定存在药品质量问题和重大违纪违法记录的。
(五)配送企业(供应商)应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并有完整的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药品的现代物流管理(体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对存在下列情形的企业,不接受其报名:
1.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违规违纪违法,被省( (略) 、 (略) )或同属部门禁止其参加广西壮 (略) 药品集中采购的企业(供应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资质证照正在被主管(执法)部门暂扣或吊销的;
3.守法诚信经营: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平台集中采购严重违纪违法、被认定为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的企业(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五、配送企业承诺内容
(一)配送药品质量保证,以及特殊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安全保证。
(二)保证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及完成率(包括短缺药品的配送,急需药品配送时限等)。一是计划集中采购的临床药品,在5个工作日内配送到位(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二是急(抢)救、剧毒麻、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24小时(特别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送达),并确保货票同行。
(三)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近效期、破损药品、霉烂变质药品及时调换充实等)。
(四)伴随服务跟进到位,包括科研合作、信息支持、管理知识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情形。
(五)严格执行“两票制”。
六、遴选办法与流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并递交材料:药品配送企业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药剂科递交《药品配送企业承诺书》(附件1)、《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附件2),同时按照《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3)进行自评打分,并按要求提交附件2-3的相关支撑资料。所提供的评分支撑材料,凡有作假,取消遴选资格。
(三)遴选材料审核:按照附件2对参选企业进行初筛,同时对参选企业提供的附件3评分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遴选条件且评分及支撑材料匹配无误的,纳入遴选初审。
(四)初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讨论推荐得分居于前列(医院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的药品配送企业列入遴选评审对象。
(五)评审: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按照项目采购办法牵头组织相关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医院管理人员、临床医生、药学人员、法律顾问、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专家等)开展药品配送企业评审与遴选工作会议,根据初审评分结果进行实名投票表决。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评审与遴选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医院领导、法务及部分科室代表列席。将最终通过筛选、评估、表决的药品配送企业(包括西药、中成药)纳入最终审定名单(医院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具体遴选企业数量)。
(六)公示与审定:遴 (略) 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监督、申诉。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则将遴选企业名单提交医疗机构行政(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按“三重一大”议程进行审定。
(七)签订合同:审定通过后,医疗机构与遴选的药品配送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和廉洁承诺协议。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医院可根据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已经过“(六)公示与审定”的药品配送企业。
七、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符合条件企业请将遴选要求相关文件依次装订成册送达药剂科(*@*q.com)。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4日),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周五)18:00前,逾期不受理。
(三)报名地址: (略) (略) 新靖镇南门街45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附件:1.药品配送企业承诺书、2.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3.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

(略) (略)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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