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供应商入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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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供应商入库的通知

  为规范辽宁省交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采购活动,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履约,防范供应商信用风险,保证采购质量与安全,现征集合格供应商入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有 (略)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类(科研、检测、安全、环保等)、货物类(仪器设备、办公用品、食堂食材、交通工具等)、工程类(房屋装修、工程维修维保等)等采购项目的企业均可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

  二、入库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具备良好的履约和售后服务能力;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三、入库基本资料

  满足入库条件的供应商可 (略) 提出入库申请,提供的入库基本资料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1)《供应商入库申请表》原件(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3)。

  四、入库基本程序

  (1)携带入库基本资 (略) 1103室进行审核;

  (2)申请入库的供应商经审核合格后,方 (略) 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合格供应 (略) 比选采购邀请资格,均 (略) 比选采购项目;

  (3)供应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在入库过程中,如有疑问, (略) 企业管理部。

  联系人:张海霞,联系电话:024-#。

附件1-供应商入库申请表.docx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x

  辽宁省交 (略) (略)

  2025年1月22日

  为规范辽宁省交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采购活动,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履约,防范供应商信用风险,保证采购质量与安全,现征集合格供应商入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有 (略)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类(科研、检测、安全、环保等)、货物类(仪器设备、办公用品、食堂食材、交通工具等)、工程类(房屋装修、工程维修维保等)等采购项目的企业均可申请加入供应商信息库。

  二、入库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具备良好的履约和售后服务能力;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三、入库基本资料

  满足入库条件的供应商可 (略) 提出入库申请,提供的入库基本资料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1)《供应商入库申请表》原件(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3)。

  四、入库基本程序

  (1)携带入库基本资 (略) 1103室进行审核;

  (2)申请入库的供应商经审核合格后,方 (略) 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合格供应 (略) 比选采购邀请资格,均 (略) 比选采购项目;

  (3)供应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在入库过程中,如有疑问, (略) 企业管理部。

  联系人:张海霞,联系电话:024-#。

附件1-供应商入库申请表.docx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x

  辽宁省交 (略) (略)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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