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寺巷 (略) 卫生服务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JSZC-#-HWZX-C2025-004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2-19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WZX-C2025-0045
项目名称:寺巷 (略) 卫生服务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最高限价 (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1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套 | 70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需提供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适用)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http://**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2-1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5-02-1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3、本项目支持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2).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 号)3).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等需求标准《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4).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 号)等政策。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75-256JOC#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寺巷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祥和花园
联系人:袁院长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项目概况 寺巷 (略) 卫生服务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JSZC-#-HWZX-C2025-004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2-19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WZX-C2025-0045
项目名称:寺巷 (略) 卫生服务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最高限价 (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1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套 | 70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需提供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适用)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http://**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2-1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5-02-1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3、本项目支持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2).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 号)3).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等需求标准《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4).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 号)等政策。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75-256JOC#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寺巷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祥和花园
联系人:袁院长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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