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排查及档案数字化项目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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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排查及档案数字化项目招标项目

 

新民市2019-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排查及档案数字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2019-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排查及档案数字化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略) 2019-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排查及档案数字化项目全部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级资质或者工程测量#级以上资质(含#级)或者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级以上(含#级) 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7日16时30分至2025年02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三楼(二)开标室( (略) 辽河大街115号),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备份文件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 (略) 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 (略) 理。 5.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6.特别提醒:供应商应 (略) 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府路10-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宏伟

电 话:#

, (略)
 

新民市2019-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排查及档案数字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2019-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排查及档案数字化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略) 2019-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排查及档案数字化项目全部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级资质或者工程测量#级以上资质(含#级)或者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级以上(含#级) 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7日16时30分至2025年02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三楼(二)开标室( (略) 辽河大街115号),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备份文件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 (略) 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 (略) 理。 5.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6.特别提醒:供应商应 (略) 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府路10-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宏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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