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丰公司气化升级改造设备装置拆除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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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丰公司气化升级改造设备装置拆除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采购标题:晋丰公司气化升级改造设备装置拆除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采购公告
综合比价
询价单号 RQ* 采购方式 公开询单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2-10 17:30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2-17 10:00
物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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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量: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JF-FW-2025-023
晋丰公司气化升级改造设备装置拆除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根据晋城 (略) 要求,我公司目前进行造气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改造工作,面临部分化工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依据国家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下发《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第十四条重点单位拆除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事先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在拆除活动前十五个工作日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山西晋 (略) 气化升级改造设备装置拆除环境污染防治方案》经专家会审并备案。
1
2025-03-31
质量标准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略) (略) (略) 86号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一)付款方式: 完成报告并备案后,*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性支付 (报价包含踏勘现场、报告编制、上会备案等所有费用)。(二)服务期/工期: 2025年3月底前完成报告编制并备案。(三)报价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报价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 (略) 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 (略) 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 (略) 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或服务有质量问题的, (略) 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 (略) 罚期限,最长 3 年。

9.若承包人不能按时完成服务,每逾期一日按合同具体规定的比例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所有实际损失。承包人支付该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

10.承包人延迟完成服15日的,并按合同具体规定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1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必须负责返工、修理,直至工程、服务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返工后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调减合同规定相关比例的合同价款,承包人除无条件退场外,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

12.在合同履行期间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免费及时修理、更换,承包人拒不进行维修、更换或者经维修、更换无法达到发包人使用目的的,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相关规定返还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所有实际损失。

13.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转让债权金额合同规定相关比例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所有实际损失。

14.承包人违约的,发包人有权从与承包人发生的任何一笔应付账款中直

四、技术条款:

(一)项目概况及现状: (略) (略) 要求,我公司目前进行造气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改造工作,面临部分化工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需依据国家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下发《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第十四条重点单位拆除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事先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在拆除活动前十五个工作日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山西晋 (略) 气化升级改造设备装置拆除环境污染防治方案》经专家会审并备案。 (二)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下发《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第十四条重点单位拆除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三)技术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下发《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相关要求。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保类项目相关经验。2、供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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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报名通过后查看

名称 属性 操作
询比采购文件(晋丰公司气化升级改造设备装置拆除环境污染防治方案).docx 下载

信息来源:http://**-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a*c4fd291f4d42b39bb7345/rfqMethod=TBQ/orgCode=E*/statusFlag=0

,山西, (略) , (略) ,晋城
采购标题:晋丰公司气化升级改造设备装置拆除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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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单号 RQ* 采购方式 公开询单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2-10 17:30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2-17 10:00
物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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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量: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JF-FW-2025-023
晋丰公司气化升级改造设备装置拆除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根据晋城 (略) 要求,我公司目前进行造气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改造工作,面临部分化工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依据国家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下发《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第十四条重点单位拆除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事先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在拆除活动前十五个工作日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山西晋 (略) 气化升级改造设备装置拆除环境污染防治方案》经专家会审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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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质量标准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略) (略) (略) 86号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一)付款方式: 完成报告并备案后,*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性支付 (报价包含踏勘现场、报告编制、上会备案等所有费用)。(二)服务期/工期: 2025年3月底前完成报告编制并备案。(三)报价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报价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 (略) 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 (略) 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 (略) 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或服务有质量问题的, (略) 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 (略) 罚期限,最长 3 年。

9.若承包人不能按时完成服务,每逾期一日按合同具体规定的比例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所有实际损失。承包人支付该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

10.承包人延迟完成服15日的,并按合同具体规定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1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必须负责返工、修理,直至工程、服务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返工后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调减合同规定相关比例的合同价款,承包人除无条件退场外,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

12.在合同履行期间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免费及时修理、更换,承包人拒不进行维修、更换或者经维修、更换无法达到发包人使用目的的,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相关规定返还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所有实际损失。

13.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转让债权金额合同规定相关比例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所有实际损失。

14.承包人违约的,发包人有权从与承包人发生的任何一笔应付账款中直

四、技术条款:

(一)项目概况及现状: (略) (略) 要求,我公司目前进行造气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改造工作,面临部分化工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需依据国家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下发《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第十四条重点单位拆除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事先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在拆除活动前十五个工作日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山西晋 (略) 气化升级改造设备装置拆除环境污染防治方案》经专家会审并备案。 (二)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下发《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第十四条重点单位拆除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三)技术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下发《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相关要求。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保类项目相关经验。2、供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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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文件(晋丰公司气化升级改造设备装置拆除环境污染防治方案).docx 下载

信息来源:http://**-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a*c4fd291f4d42b39bb7345/rfqMethod=TBQ/orgCode=E*/statusFla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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