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原材料供应商库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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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原材料供应商库招标公告


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食堂原材料供应商库招选公告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决定建立食堂原材料供应商库,兹邀请符合本次入库要求的单位参选。

  • 项目名称

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食堂原材料供应商库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 (略) (略)

(二)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生鲜、干鲜调料、运输配送服务等,具体产品内容及技术要求以招选人后期要求为准。

三、服务期限

本次供应商库服务期间为3年,到期后招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服务期限或重新选取供应商。

四、评审

(一)本次评审由招选人组织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资料进行资格性评审,通过资格评审 (略) 食堂原材料供应商库候选名单,签订供应商入库协议后,正式进入供应商库,并在之后的采购工作中参与报价竞争。

(二)本次招选评审小组评出不少于5家单位进入供应商库名单,若最终进入供应商库不足5家,招选人有权延长招选时间或进行第二次招选。

五、参选人的资格

(一)参选人须具备的条件,即: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食堂原材料供应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

(七)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被责令停业,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不存在严重违约等情形);

(八)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建库项目。企业生产仓库、场地为同一地址的,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九)有失信行为及因质量等问题受到各级国资监管部门通报的单位(三年内)禁止参加。

七、参选人提供资料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于2025年2月8日9时00分至2025年2月14日9时30分前,提供以下资料并按照装订要求装订后,交到(可邮寄) (略) (略) 僰侯璐一段42号盛世临港9幢15楼(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招标 (略) )。

1.营业执照副本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时可不提供)。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时可不提供)。

5.承诺自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为的承诺函。

6.经营场所、仓库、运输车辆、检测设备、相关产品照片、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自身业绩证明以及参选人认为能展示自身实力的相关材料(参选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

7.参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以上材料格式自拟,分为正本和副本各一份,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装订应采用不能拆散的胶装方式。

八、招选及中选公告方式

(一)招选公告在《 (略) 》公开发布。

(二)中选公告在《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选人: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31-(略) (略)

邮编: (略)

日期:2025年2月7日

附件一:供应商入库协议


附件一

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供应商入库协议

(略)方: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略)方:

签约地点:宜宾 (略)

签约时间:年月日

(略)方(需方):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略)方(供方):

经公开招选程序,(略)方是(略)方甄选入库的供应商,按照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相关制度,(略)、(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略)方有权根据(略)方供应商管理制度要求及工作需要,适时增加、减少入库供应商数量,(略)方承诺遵守前述规定并同意(略)方前述行为,且不得因此要求(略)方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二、(略)方有权公布入库单位名单和基本信息,(略)方应对其提供的全部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略)方建立的备选库中,(略)方项目一般应通过邀请、公开招选或(略)方规定的其他方式选取其项目的合作方。(略)方可根据国家招投标监督法及工作需要,适时调整选择方法,(略)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略)方入库后就具体服务单位,应与本次入库时提报的一致,不得随意变动;若有变动的,(略)方须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略)方,(略)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认可上述变动。(略)方故意隐瞒上述事项,(略)方有权在考核时予以扣分,直至将(略)方调整出库。

五、在入库协议有效期内,(略)方有权随时对入库的供应商的资信条件、履约能力的持续性进行复查,如发现(略)方出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解散、清算、破产、主要资产被查封、涉嫌刑事犯罪、重 (略) 罚等严重影响(略)方履约能力的情形,(略)方有权要求(略)方提供担保措施或者直接将(略)方调整出库,(略)方出现前述情形的,应当立即向(略)方书面报告并说明事实理由。

六、(略)方入库后应做到:

1.对于(略)方发布的符合要求的项目,无论项目大小,都应积极参与响应投标或报价,不得对小项目以各种理由多次不响应。

2.在核定的资质范围内承接的业务,决不接受(略)方项目评选人违法的委托内容和要求,不弄虚作假,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恪守保守秘密义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影响和干扰评选人的正常工作,并对知晓的秘密保密。

4.在参与项目投保或报价时,严格遵守国家、 (略) 的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不参与串通参选、转包、挂靠、借资质等违法行为;恪守廉洁自律,不以非法手段谋取利益。

5.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6.按项目合同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定期上门回访。

7.遵守(略)方关于供应商管理的办法,接受(略)方的考核。

七、(略)方以单个项目为单位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包括工作效率、质量、配合度等内容,具体考核办法以(略)方相关管理制度为准。总分为100分。按考核得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76分-89分为“良好”,60分-75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一般”、“不合格”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单个项目考核等次为“一般”的单位,取消其六个月或二次抽选的资格(期限以孰迟为准)。

八、供应商库中单位有下列“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取消今后参与委托服务资格,三年内不再接受任何入库申请。

1.已不符合供应商库入选条件的。

2.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不诚信行为的。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4.出具虚假或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5.违反合同约定或因重大工作失误,给委托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6.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7.单位或主要执业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的。

8.单位或主要执业人员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9.被政府、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通报曝光,影响恶劣的。

10.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不参与报价的。

九、(略)方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黑名单期满,问题整改完成并出具承诺文件后可重新通过准入手续加入供应商库。

十、(略)方需指定一名主要联系人与(略)方联系。若(略)方指定联系人如果因特殊原因离职或更换电话,及时通知(略)方,并指定合格的接替人员。

十一、结算及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成交通知书以及后期送货单和收货单为依据,每季度末办理一次结算,结算完成,(略)方收到(略)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相关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5日内完成已结算货款支付,否则(略)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而(略)方不免除继续履约的义务。

十二、因(略)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略)方造成损失的,(略)方应赔偿(略)方损失。

十三、本协议自(略)、(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3年。

十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略)(略)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宜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供应商入库项目招选文件和(略)方参选文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六、针对具体采购事项,(略)(略)双方按照项目需求另行签订供货协议。

十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略)、(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八、本协议一式(略)份,(略)、(略)双方各执(略)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方:(盖章)

(略)方:(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时间:年月日


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食堂原材料供应商库招选公告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决定建立食堂原材料供应商库,兹邀请符合本次入库要求的单位参选。

  • 项目名称

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食堂原材料供应商库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 (略) (略)

(二)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生鲜、干鲜调料、运输配送服务等,具体产品内容及技术要求以招选人后期要求为准。

三、服务期限

本次供应商库服务期间为3年,到期后招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服务期限或重新选取供应商。

四、评审

(一)本次评审由招选人组织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资料进行资格性评审,通过资格评审 (略) 食堂原材料供应商库候选名单,签订供应商入库协议后,正式进入供应商库,并在之后的采购工作中参与报价竞争。

(二)本次招选评审小组评出不少于5家单位进入供应商库名单,若最终进入供应商库不足5家,招选人有权延长招选时间或进行第二次招选。

五、参选人的资格

(一)参选人须具备的条件,即: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食堂原材料供应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

(七)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被责令停业,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不存在严重违约等情形);

(八)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建库项目。企业生产仓库、场地为同一地址的,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九)有失信行为及因质量等问题受到各级国资监管部门通报的单位(三年内)禁止参加。

七、参选人提供资料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于2025年2月8日9时00分至2025年2月14日9时30分前,提供以下资料并按照装订要求装订后,交到(可邮寄) (略) (略) 僰侯璐一段42号盛世临港9幢15楼(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招标 (略) )。

1.营业执照副本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时可不提供)。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时可不提供)。

5.承诺自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为的承诺函。

6.经营场所、仓库、运输车辆、检测设备、相关产品照片、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自身业绩证明以及参选人认为能展示自身实力的相关材料(参选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

7.参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以上材料格式自拟,分为正本和副本各一份,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装订应采用不能拆散的胶装方式。

八、招选及中选公告方式

(一)招选公告在《 (略) 》公开发布。

(二)中选公告在《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选人: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31-(略) (略)

邮编: (略)

日期:2025年2月7日

附件一:供应商入库协议


附件一

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供应商入库协议

(略)方: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略)方:

签约地点:宜宾 (略)

签约时间:年月日

(略)方(需方):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略)方(供方):

经公开招选程序,(略)方是(略)方甄选入库的供应商,按照宜宾三江汇元禾 (略) 相关制度,(略)、(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略)方有权根据(略)方供应商管理制度要求及工作需要,适时增加、减少入库供应商数量,(略)方承诺遵守前述规定并同意(略)方前述行为,且不得因此要求(略)方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二、(略)方有权公布入库单位名单和基本信息,(略)方应对其提供的全部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略)方建立的备选库中,(略)方项目一般应通过邀请、公开招选或(略)方规定的其他方式选取其项目的合作方。(略)方可根据国家招投标监督法及工作需要,适时调整选择方法,(略)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略)方入库后就具体服务单位,应与本次入库时提报的一致,不得随意变动;若有变动的,(略)方须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略)方,(略)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认可上述变动。(略)方故意隐瞒上述事项,(略)方有权在考核时予以扣分,直至将(略)方调整出库。

五、在入库协议有效期内,(略)方有权随时对入库的供应商的资信条件、履约能力的持续性进行复查,如发现(略)方出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解散、清算、破产、主要资产被查封、涉嫌刑事犯罪、重 (略) 罚等严重影响(略)方履约能力的情形,(略)方有权要求(略)方提供担保措施或者直接将(略)方调整出库,(略)方出现前述情形的,应当立即向(略)方书面报告并说明事实理由。

六、(略)方入库后应做到:

1.对于(略)方发布的符合要求的项目,无论项目大小,都应积极参与响应投标或报价,不得对小项目以各种理由多次不响应。

2.在核定的资质范围内承接的业务,决不接受(略)方项目评选人违法的委托内容和要求,不弄虚作假,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恪守保守秘密义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影响和干扰评选人的正常工作,并对知晓的秘密保密。

4.在参与项目投保或报价时,严格遵守国家、 (略) 的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不参与串通参选、转包、挂靠、借资质等违法行为;恪守廉洁自律,不以非法手段谋取利益。

5.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6.按项目合同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定期上门回访。

7.遵守(略)方关于供应商管理的办法,接受(略)方的考核。

七、(略)方以单个项目为单位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包括工作效率、质量、配合度等内容,具体考核办法以(略)方相关管理制度为准。总分为100分。按考核得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76分-89分为“良好”,60分-75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一般”、“不合格”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单个项目考核等次为“一般”的单位,取消其六个月或二次抽选的资格(期限以孰迟为准)。

八、供应商库中单位有下列“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取消今后参与委托服务资格,三年内不再接受任何入库申请。

1.已不符合供应商库入选条件的。

2.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不诚信行为的。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4.出具虚假或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5.违反合同约定或因重大工作失误,给委托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6.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7.单位或主要执业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的。

8.单位或主要执业人员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9.被政府、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通报曝光,影响恶劣的。

10.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不参与报价的。

九、(略)方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黑名单期满,问题整改完成并出具承诺文件后可重新通过准入手续加入供应商库。

十、(略)方需指定一名主要联系人与(略)方联系。若(略)方指定联系人如果因特殊原因离职或更换电话,及时通知(略)方,并指定合格的接替人员。

十一、结算及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成交通知书以及后期送货单和收货单为依据,每季度末办理一次结算,结算完成,(略)方收到(略)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相关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5日内完成已结算货款支付,否则(略)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而(略)方不免除继续履约的义务。

十二、因(略)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略)方造成损失的,(略)方应赔偿(略)方损失。

十三、本协议自(略)、(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3年。

十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略)(略)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宜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供应商入库项目招选文件和(略)方参选文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六、针对具体采购事项,(略)(略)双方按照项目需求另行签订供货协议。

十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略)、(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八、本协议一式(略)份,(略)、(略)双方各执(略)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方:(盖章)

(略)方:(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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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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