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收回G3京台高速庐江道口东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庐江县人民政府:
庐江县2014年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4号地块位于G3京台高速庐江道口东侧,面积#.48平方米,2020年以《庐土划〔2020]121号》划拨给万山镇人民政府,作为公园与绿地因万山镇与移湖街 (略) 划及部分用地规划用途调整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G3京台高速庐江道口东侧地块石山敏#.4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妥否,请示复。
万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庐江县人民政府:
庐江县2014年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4号地块位于G3京台高速庐江道口东侧,面积#.48平方米,2020年以《庐土划〔2020]121号》划拨给万山镇人民政府,作为公园与绿地因万山镇与移湖街 (略) 划及部分用地规划用途调整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G3京台高速庐江道口东侧地块石山敏#.4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妥否,请示复。
万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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