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兴宁安置房一户一表配电工程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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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兴宁安置房一户一表配电工程比选公告

  2024年7月 (略) “格美”台风特大自然灾害对当地村民的房屋造成了严重损毁。现通过公开比选的方 (略) 兴宁安置房一户一表配电工程施工单位,将比选事项公开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 (略) 兴宁安置房一户一表配电工程

  1.2项目业主: (略) 兴宁镇人民政府

  1.3项目合同估算价:#元(实际结算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1.4工程建设地点: (略) 兴宁镇枫 (略) 旁;

  1.5工程概况: (略) 灾后集镇集中建房兴宁镇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应急工程项目由兴宁镇人民政府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安置房“三通一平”工程、 (略) (略) , (略) 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2.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或省)电力监管委员会(或专员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

  2.3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 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

  3.选取评审办法

  本选取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比选文件)

  4.公告期限

  有竞选意愿者,请于2025年2月7日起至2025年2月10日止,每天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比选申请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提供,含双面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湖南 (略) 郴州分公司( (略) (略) 491-2号二楼)领取比选文件。

  5.竞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3日15:00,地点为湖南 (略) 郴州分公司开标室( (略) (略) 491-2号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少于3家竞选的不予开标。

  5.2比选时间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6.监督

  本次选取项目监督 (略) 兴宁镇人民政府,电话:#。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兴宁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兴宁镇

  联系人:刘林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略) 491-2号二楼

  联系人:文慧

  电??话:0735-#

  8.其他

  以上公告所有解 (略) 兴宁镇人民政府的解释为准。

  2024年7月 (略) “格美”台风特大自然灾害对当地村民的房屋造成了严重损毁。现通过公开比选的方 (略) 兴宁安置房一户一表配电工程施工单位,将比选事项公开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 (略) 兴宁安置房一户一表配电工程

  1.2项目业主: (略) 兴宁镇人民政府

  1.3项目合同估算价:#元(实际结算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1.4工程建设地点: (略) 兴宁镇枫 (略) 旁;

  1.5工程概况: (略) 灾后集镇集中建房兴宁镇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应急工程项目由兴宁镇人民政府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安置房“三通一平”工程、 (略) (略) , (略) 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2.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或省)电力监管委员会(或专员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

  2.3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 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

  3.选取评审办法

  本选取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比选文件)

  4.公告期限

  有竞选意愿者,请于2025年2月7日起至2025年2月10日止,每天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比选申请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提供,含双面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湖南 (略) 郴州分公司( (略) (略) 491-2号二楼)领取比选文件。

  5.竞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3日15:00,地点为湖南 (略) 郴州分公司开标室( (略) (略) 491-2号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少于3家竞选的不予开标。

  5.2比选时间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6.监督

  本次选取项目监督 (略) 兴宁镇人民政府,电话:#。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兴宁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兴宁镇

  联系人:刘林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略) 491-2号二楼

  联系人:文慧

  电??话:0735-#

  8.其他

  以上公告所有解 (略) 兴宁镇人民政府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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