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鸡飞镇在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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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镇在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昌宁县鸡飞镇在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被服/普通服装

采购单位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08日 11: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2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com)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2月2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天瑞建设 (略) 昌宁县开标会议室( (略) 昌宁县九丰商贸城C4栋1-9二楼)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75-#
采购单位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昌宁县鸡飞镇澡塘集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老师、0875-#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天瑞建设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先生、0875-#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项目概况

昌宁县鸡飞镇在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天瑞建设 (略) ( (略) (略) (略) 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昌宁县鸡飞镇在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预算金额:#(此项预算金额为三类校服单价预算合计金额,并依据各类校服实际采购数量及成交单价据实结算),其中第一标段校服单价预算金额#,第二标段校服单价预算合计#。

2.采购内容: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统筹组织昌宁县鸡飞镇在校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本项目包含根据学校在校学生身材和校服样式进行量体裁衣,以及定制校服的保护包装、运输配送、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

3.采购清单:

标段信息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价预算(元)

计量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第一标段

1

鸡飞镇初级中学(七年级)校服(每套包含1件外套,1条长裤,2件T恤)

170.00

第二标段

2

鸡飞镇中心完小(一年级)校服(每套包含1件外套,1条长裤,1件T恤)

150.00

3

鸡飞镇中心幼儿园(小班)校服(每套包含1件外套,1条长裤,1件T恤)

150.00

备注:1.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内校服样式发生变化,不得更改成交单价。

2.本项目第二标段采购多种产品,拟定的核心产品为鸡飞镇中心完小(一年级)。

4.项目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拟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磋商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力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磋商申请,每个标段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每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报价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应根据各标段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报相应的各类单套校服总价等信息,磋商报价须包含本次采购涉及的校服定制采购费,保护包装费、上下车装卸费、运输费,项目试运行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培训服务费,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

7.合同签订要求:各标段成交人确定后,昌宁县鸡飞初级中学与第一标段成交人签署采购合同,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与第二标段成交人签署采购合同。

8.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自然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含各学校)、家长(家委会)将对供应商开展综合考评,供应商在第一年合同履行期限内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约、失责、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失信问题的情况,且考评其服务质量、绩效评价优异的前提下,采购人将与供应商协定签订第二年(以及第三年)合同。若因采购人考核评价不合格或发生违规、违纪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校服供货期限:接到学校或家长统一订购通知并进行量体裁衣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货、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0日 至 2025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天瑞建设 (略) ( (略) (略) (略) 5号)

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详细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com)或由授权代表将上述材料现场递交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com)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瑞建设 (略) 昌宁县开标会议室( (略) 昌宁县九丰商贸城C4栋1-9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标段。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 (略) 天瑞建设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保山新村支行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 (略)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

联系人:寸女士

注: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磋商申请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或对公账户(自然人请使用自身合法有效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及参与的标段信息。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退还保证金申请。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 (略) 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4.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5.本项目属于参照采购人内控制度以及《 (略)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     

地址: (略) 昌宁县鸡飞镇澡塘集镇        

联系方式:杨老师、0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天瑞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087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昌宁县鸡飞镇在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被服/普通服装

采购单位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08日 11: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2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com)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2月2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天瑞建设 (略) 昌宁县开标会议室( (略) 昌宁县九丰商贸城C4栋1-9二楼)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75-#
采购单位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昌宁县鸡飞镇澡塘集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老师、0875-#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天瑞建设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先生、0875-#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项目概况

昌宁县鸡飞镇在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天瑞建设 (略) ( (略) (略) (略) 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昌宁县鸡飞镇在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预算金额:#(此项预算金额为三类校服单价预算合计金额,并依据各类校服实际采购数量及成交单价据实结算),其中第一标段校服单价预算金额#,第二标段校服单价预算合计#。

2.采购内容: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统筹组织昌宁县鸡飞镇在校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本项目包含根据学校在校学生身材和校服样式进行量体裁衣,以及定制校服的保护包装、运输配送、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

3.采购清单:

标段信息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价预算(元)

计量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第一标段

1

鸡飞镇初级中学(七年级)校服(每套包含1件外套,1条长裤,2件T恤)

170.00

第二标段

2

鸡飞镇中心完小(一年级)校服(每套包含1件外套,1条长裤,1件T恤)

150.00

3

鸡飞镇中心幼儿园(小班)校服(每套包含1件外套,1条长裤,1件T恤)

150.00

备注:1.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内校服样式发生变化,不得更改成交单价。

2.本项目第二标段采购多种产品,拟定的核心产品为鸡飞镇中心完小(一年级)。

4.项目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拟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磋商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力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磋商申请,每个标段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每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报价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应根据各标段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报相应的各类单套校服总价等信息,磋商报价须包含本次采购涉及的校服定制采购费,保护包装费、上下车装卸费、运输费,项目试运行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培训服务费,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

7.合同签订要求:各标段成交人确定后,昌宁县鸡飞初级中学与第一标段成交人签署采购合同,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与第二标段成交人签署采购合同。

8.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自然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含各学校)、家长(家委会)将对供应商开展综合考评,供应商在第一年合同履行期限内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约、失责、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失信问题的情况,且考评其服务质量、绩效评价优异的前提下,采购人将与供应商协定签订第二年(以及第三年)合同。若因采购人考核评价不合格或发生违规、违纪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校服供货期限:接到学校或家长统一订购通知并进行量体裁衣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货、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0日 至 2025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天瑞建设 (略) ( (略) (略) (略) 5号)

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详细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com)或由授权代表将上述材料现场递交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com)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瑞建设 (略) 昌宁县开标会议室( (略) 昌宁县九丰商贸城C4栋1-9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标段。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 (略) 天瑞建设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保山新村支行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 (略)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

联系人:寸女士

注: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磋商申请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或对公账户(自然人请使用自身合法有效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及参与的标段信息。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退还保证金申请。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 (略) 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4.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5.本项目属于参照采购人内控制度以及《 (略)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     

地址: (略) 昌宁县鸡飞镇澡塘集镇        

联系方式:杨老师、0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天瑞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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