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九歌城片区社会停车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秭归县九歌城片区社会停车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秭归县九 (略) 社会停车场项目已由秭归县发 (略) 以秭发改审批〔2025〕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秭归县九 (略) 社会停车场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停车场三个,总建筑面积(略).44平方米,新增机动车停车位1124个。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号金 (略) 停车场,为地下停车场,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与地上建筑一同建设,总建筑面积(略).34平方米,为地下一层,主要层高3.8米(其中,位于地上主体建筑内层高为5.5米),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停车及设备用房,总停车数300个(含充电车位30个);2号金 (略) 停车场,位于文化广场,为地上停车场,总建筑面积7102.13平方米,地上停车位274个(含充电车位58个);3号金 (略) 停车场,位于金缸城村委会,为地上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略).97平方米,地上停车位550个(含充电车位114个)。
2.2工程地点:秭归县金 (略) 。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涵盖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质量控制目标:同各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5安全控制目标:同各施工合同安全要求。
2.6履约期限(工期控制目标):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本工程及其子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质量保修期一致。
2.7监理资料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
2.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略)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如下: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4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①项目总监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满足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表7-3-1 承诺书”的要求;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岗位证书)(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颁证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③监理员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或岗位证书)(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颁证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4投标人必须为“ (略) 场监管 (略) ”;( (略) )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 (略) ”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 (略) ’登记单位或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 (略) ”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 (略) ’登记单位)
3.5投标人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 (略) 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工程建设-网上办事, (略) 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2月6日17时30分至2025年2月11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 (略) (略) —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 (略) )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 (略) (略) (秭 (略) 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评标、定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5年2月6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 (略)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金 (略) 楚 (略) 综合楼
联系人:郑子然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归州一街20号
联系人:周双云
联系电话:(略)
1.招标条件
秭归县九 (略) 社会停车场项目已由秭归县发 (略) 以秭发改审批〔2025〕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秭归县九 (略) 社会停车场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停车场三个,总建筑面积(略).44平方米,新增机动车停车位1124个。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号金 (略) 停车场,为地下停车场,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与地上建筑一同建设,总建筑面积(略).34平方米,为地下一层,主要层高3.8米(其中,位于地上主体建筑内层高为5.5米),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停车及设备用房,总停车数300个(含充电车位30个);2号金 (略) 停车场,位于文化广场,为地上停车场,总建筑面积7102.13平方米,地上停车位274个(含充电车位58个);3号金 (略) 停车场,位于金缸城村委会,为地上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略).97平方米,地上停车位550个(含充电车位114个)。
2.2工程地点:秭归县金 (略) 。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涵盖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质量控制目标:同各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5安全控制目标:同各施工合同安全要求。
2.6履约期限(工期控制目标):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本工程及其子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质量保修期一致。
2.7监理资料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
2.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略)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如下: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4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①项目总监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满足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表7-3-1 承诺书”的要求;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岗位证书)(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颁证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③监理员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或岗位证书)(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颁证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4投标人必须为“ (略) 场监管 (略) ”;( (略) )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 (略) ”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 (略) ’登记单位或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 (略) ”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 (略) ’登记单位)
3.5投标人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 (略) 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工程建设-网上办事, (略) 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2月6日17时30分至2025年2月11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 (略) (略) —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 (略) )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 (略) (略) (秭 (略) 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评标、定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5年2月6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 (略)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金 (略) 楚 (略) 综合楼
联系人:郑子然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归州一街20号
联系人:周双云
联系电话:(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