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新城潭阳片区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智慧监管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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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新城潭阳片区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智慧监管系统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高铁新城 (略) 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智慧监管系统项目,项目编号:ZMJZCG-*,采购人为长沙自贸 (略)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采购。

1.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2.1工程概况:高铁新城 (略) 防洪能力提升工 (略) (略) ,面积为2.14平方公里,计划接收回填土方约*方。传统的人工管理模式,难以追溯入场的土方来源,也不能保障土方接收的精确计量,而且现场管理人员责任重、压力大、廉政风险高,因此需要建设高铁新城 (略) 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智慧监管系统,结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智能硬件产品,解决项目运营中的现场管理、土方溯源、精确计量的难题。同时,对现场产生的各项图像资料进行存储,以确保图像数据的保存和备查,建立一套智能、高效、信息化的项目运营管理体系。

1.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1.2.3服务期:

建设期:本项目建设工期1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1个月内完成主体建设并办理最终验收。

运维期:自项目完成最终验收并投入使用起提供3年期的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设备续租、软件升级、故障维护、人员培训等)。

注:因不可抗力引起工期推迟,经双方认可,可相应延长工期,但不因此增加价款。

1.2.4质保期:定制软件技术开发实施须满足3年质保,硬件及成品软件须满足3年质保。质保期自项目完成最终验收并合格并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

1.2.5采购范围:通过研发智慧监管系统,实时、远程监控项目运行情况,并实现部分功能的线上审批;通过自动识别并监控车辆的出入、 (略) 线,实现场地的高效运行;通过智能终端和电子标签等技术,实时生成电子联单台账和车辆业务管理台账数据,进行精准计量结算,实现消纳场数据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具体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1.2.6项目控制价:*.00元。

2.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供应商须具有一项入围业绩,入围业绩是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国境内自行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元(含)以上的软件系统(或平台)建设类信息技术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和相关验收证明资料(验收证明可由项目业主出具)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中*方签订时间为准。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评审办法

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

5.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2月8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止(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至湖南 (略) (地址: (略) (略) 银盆岭 (略) 31号绿地时代广场5栋910室)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响应文件的递交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略) 银盆岭 (略) 31号绿地时代广场5栋908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采购公告和结果公示在《中国 (略) 》http://**、《中国(湖南)自由贸 (略) (略) 》http://**发布, (略) 发布的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规定的期限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内提出。

8.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长沙自贸 (略) 综合管理部(纪检监察)投诉。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自贸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略) 东北角高铁 (略) 开发建设指挥部A105室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方式: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银盆岭 (略) 31号绿地时代广场5栋9楼

联系人:危珊、蒋小柳、杨波

电 话:0731-*

10.公告、报名、提疑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0.1公告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0.2供应商提疑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17:00时。

10.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10时00分。




1.项目概况

1.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高铁新城 (略) 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智慧监管系统项目,项目编号:ZMJZCG-*,采购人为长沙自贸 (略)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采购。

1.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2.1工程概况:高铁新城 (略) 防洪能力提升工 (略) (略) ,面积为2.14平方公里,计划接收回填土方约*方。传统的人工管理模式,难以追溯入场的土方来源,也不能保障土方接收的精确计量,而且现场管理人员责任重、压力大、廉政风险高,因此需要建设高铁新城 (略) 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智慧监管系统,结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智能硬件产品,解决项目运营中的现场管理、土方溯源、精确计量的难题。同时,对现场产生的各项图像资料进行存储,以确保图像数据的保存和备查,建立一套智能、高效、信息化的项目运营管理体系。

1.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1.2.3服务期:

建设期:本项目建设工期1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1个月内完成主体建设并办理最终验收。

运维期:自项目完成最终验收并投入使用起提供3年期的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设备续租、软件升级、故障维护、人员培训等)。

注:因不可抗力引起工期推迟,经双方认可,可相应延长工期,但不因此增加价款。

1.2.4质保期:定制软件技术开发实施须满足3年质保,硬件及成品软件须满足3年质保。质保期自项目完成最终验收并合格并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

1.2.5采购范围:通过研发智慧监管系统,实时、远程监控项目运行情况,并实现部分功能的线上审批;通过自动识别并监控车辆的出入、 (略) 线,实现场地的高效运行;通过智能终端和电子标签等技术,实时生成电子联单台账和车辆业务管理台账数据,进行精准计量结算,实现消纳场数据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具体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1.2.6项目控制价:*.00元。

2.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供应商须具有一项入围业绩,入围业绩是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国境内自行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元(含)以上的软件系统(或平台)建设类信息技术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和相关验收证明资料(验收证明可由项目业主出具)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中*方签订时间为准。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评审办法

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

5.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2月8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止(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至湖南 (略) (地址: (略) (略) 银盆岭 (略) 31号绿地时代广场5栋910室)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响应文件的递交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略) 银盆岭 (略) 31号绿地时代广场5栋908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采购公告和结果公示在《中国 (略) 》http://**、《中国(湖南)自由贸 (略) (略) 》http://**发布, (略) 发布的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规定的期限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内提出。

8.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长沙自贸 (略) 综合管理部(纪检监察)投诉。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自贸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略) 东北角高铁 (略) 开发建设指挥部A105室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方式: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银盆岭 (略) 31号绿地时代广场5栋9楼

联系人:危珊、蒋小柳、杨波

电 话:0731-*

10.公告、报名、提疑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0.1公告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0.2供应商提疑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17:00时。

10.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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