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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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要求〉的通知》(国人防建〔202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如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学。

二是强化过程管控。各州(市)国动办、质量监督机构要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人防防护设备相关设计、审查、生产、安装、监理、检测和验收,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

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各级国动部门要将人防防护设备质量纳入年度检查抽查范围,对人防防护设备不满足《技术要求》的质量问题依法依规 (略) ,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质量。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附件:《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要求》.pdf



各州(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要求〉的通知》(国人防建〔202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如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学。

二是强化过程管控。各州(市)国动办、质量监督机构要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人防防护设备相关设计、审查、生产、安装、监理、检测和验收,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

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各级国动部门要将人防防护设备质量纳入年度检查抽查范围,对人防防护设备不满足《技术要求》的质量问题依法依规 (略) ,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质量。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附件:《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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