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制造戚家山产业园、小微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绿色制造戚家山产业园、小微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绿色制造戚家山产业园、小微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长兴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411-*-04-01-*、2412-*-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长兴 (略) ,招标人为长兴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 (略) ,行政监督部门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色制造戚家山产业园、小微产业园建设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 * 万元。
建设规模:
戚家山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约80亩,总建筑面积*.52平方米(实际面积以规划方案通过为准);规划新建共设置四栋标准厂房(其中3#楼-*类厂房建筑面积最大为*.98平方米)、一栋工业配套用房、一栋生活服务用房、一栋门卫室;最大檐高25.1m,层数为1-3层。最大跨度为12米。建设地点:李家巷戚家山 104 国道南侧。
小微产业园:建设用地约57.09亩,总建筑面积约*.72平方米(实际面积以规划方案通过为准);规划新建6幢厂房,1幢危化库,1幢配套用房,最大檐高25.3m,层数为1-3层。最大跨度为9米。建设地点: (略) 318国道北侧。
2.2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绿色制造戚家山产业园、小微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且不限于前期准备、施工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专项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以及在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但实际未考虑的且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的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以合同和发包人要求为准。
①设计范围:包括各阶段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抗震支架、强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暖通、装修、幕墙、人防(含人防平战转换方案)、室外综合管线(包括室 (略) 、通信)、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围墙、路灯、 (略) 及广场、停车场、雨污水等)、 (略) 、电梯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配合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光伏、专项设计配合(供电、燃气、有线电视)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详见设计任务书。
②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的与工程有关的材料和设备(含备品备件)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③施工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三通一平、施工勘察、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具体包括图纸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基坑围护、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暖通、装修、消防、市政配套、泛光照明、地下室、智能化、外立面工程、供电、供水、燃气、有线电视、通信、配合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 (略) 、景观绿化、logo、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含用地红线 (略) 连接部分)等所有与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发包人备案后方可施工)。
④工程总承包专项费: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供电、供水、燃气、有线电视、通信等专业工程的管理服务;施工图纸审查、环境评估方案及报告编制、水保方案及监测验收报告编制、节能评估、安全评估、消防手续、地名手续;配合戚家山产业园建设项目和小微产业园分别办理施工许可证、配合规划公示及土地复核(含宗地测量及分摊)等、组织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场地测绘(各阶段)、点位放样、坐标、高程控制点、水准点、竣工实测、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等;桩基检测、基坑监测( (略) 、建筑物的沉降、位移和裂缝监测等)、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水质检测、消防检测、实体检测、门窗四性检测、防雷检测、雨污水管道CCTV及QV检测等所有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各类检测费用;各类保险费用以及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含以上所有工程总承包专项费用及前期、后期的相关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本次招标控制价以补充文件形式发布。
2.3计划工期: 5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 53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3.1.2 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的设计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含,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提供a 中标通知书,b施工许可证,c合同,d 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书),a、b、c 、d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证明资料须体现时间、项目属性、项目规模及所承担的工作等;若上述四项资料对合同规模或项目属性的描述不一致时,按竣工验收资料、施工许可证、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进行解释);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级注册建筑师(或*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级注册建筑师(或*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2名;施工负责人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R3.11 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参加投标。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 (略) 场失信黑名单( (略) (略) 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 (略) ;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9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 (略) 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 (略) 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 (略) 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 (略) 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 载方式发放;
4.2招标 (略) 址:①已注册用户,请登 (略) 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②未注册用户 (略) 公共资源 (略) “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 (略) 公共资源 (略) 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略) 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11 日9 时00分, (略) : (略) 网站(http://**)。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略) 址为:http://**: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 (略) 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址 : (略) 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A幢8楼 地址:长兴县金荣大厦2005室
联 系 人 :杨云、董建峰 联 系 人 :张 工
电 话 :*、* 电 话 :0572-*
邮 箱 : / 邮 箱 :*@*q.com
监督部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5 年 2 月 8 日
绿色制造戚家山产业园、小微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绿色制造戚家山产业园、小微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长兴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411-*-04-01-*、2412-*-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长兴 (略) ,招标人为长兴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 (略) ,行政监督部门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色制造戚家山产业园、小微产业园建设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 * 万元。
建设规模:
戚家山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约80亩,总建筑面积*.52平方米(实际面积以规划方案通过为准);规划新建共设置四栋标准厂房(其中3#楼-*类厂房建筑面积最大为*.98平方米)、一栋工业配套用房、一栋生活服务用房、一栋门卫室;最大檐高25.1m,层数为1-3层。最大跨度为12米。建设地点:李家巷戚家山 104 国道南侧。
小微产业园:建设用地约57.09亩,总建筑面积约*.72平方米(实际面积以规划方案通过为准);规划新建6幢厂房,1幢危化库,1幢配套用房,最大檐高25.3m,层数为1-3层。最大跨度为9米。建设地点: (略) 318国道北侧。
2.2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绿色制造戚家山产业园、小微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且不限于前期准备、施工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专项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以及在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但实际未考虑的且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的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以合同和发包人要求为准。
①设计范围:包括各阶段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抗震支架、强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暖通、装修、幕墙、人防(含人防平战转换方案)、室外综合管线(包括室 (略) 、通信)、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围墙、路灯、 (略) 及广场、停车场、雨污水等)、 (略) 、电梯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配合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光伏、专项设计配合(供电、燃气、有线电视)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详见设计任务书。
②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的与工程有关的材料和设备(含备品备件)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③施工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三通一平、施工勘察、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具体包括图纸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基坑围护、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暖通、装修、消防、市政配套、泛光照明、地下室、智能化、外立面工程、供电、供水、燃气、有线电视、通信、配合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 (略) 、景观绿化、logo、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含用地红线 (略) 连接部分)等所有与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发包人备案后方可施工)。
④工程总承包专项费: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供电、供水、燃气、有线电视、通信等专业工程的管理服务;施工图纸审查、环境评估方案及报告编制、水保方案及监测验收报告编制、节能评估、安全评估、消防手续、地名手续;配合戚家山产业园建设项目和小微产业园分别办理施工许可证、配合规划公示及土地复核(含宗地测量及分摊)等、组织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场地测绘(各阶段)、点位放样、坐标、高程控制点、水准点、竣工实测、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等;桩基检测、基坑监测( (略) 、建筑物的沉降、位移和裂缝监测等)、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水质检测、消防检测、实体检测、门窗四性检测、防雷检测、雨污水管道CCTV及QV检测等所有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各类检测费用;各类保险费用以及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含以上所有工程总承包专项费用及前期、后期的相关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本次招标控制价以补充文件形式发布。
2.3计划工期: 5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 53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3.1.2 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的设计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含,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提供a 中标通知书,b施工许可证,c合同,d 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书),a、b、c 、d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证明资料须体现时间、项目属性、项目规模及所承担的工作等;若上述四项资料对合同规模或项目属性的描述不一致时,按竣工验收资料、施工许可证、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进行解释);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级注册建筑师(或*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级注册建筑师(或*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2名;施工负责人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R3.11 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参加投标。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 (略) 场失信黑名单( (略) (略) 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 (略) ;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9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 (略) 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 (略) 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 (略) 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 (略) 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 载方式发放;
4.2招标 (略) 址:①已注册用户,请登 (略) 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②未注册用户 (略) 公共资源 (略) “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 (略) 公共资源 (略) 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略) 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11 日9 时00分, (略) : (略) 网站(http://**)。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略) 址为:http://**: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 (略) 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址 : (略) 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A幢8楼 地址:长兴县金荣大厦2005室
联 系 人 :杨云、董建峰 联 系 人 :张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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