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整改工作方案
呼玛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大兴 (略) 行政 (略) 关于呼玛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的报告》(大署审调报〔2024〕10号)及相关审计文件要求,为持续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项目整改要求,全面推进呼玛县问题摸排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项目监管作用,逐级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排查,分类精准施策,敢于较真碰硬,以问题整改促工作提升,深入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略) (略) 反馈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我县逐一梳理,整章建制,共需落实12个方面问题整改。
(一)关于衔接资金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金山乡人民政府实施的翻身屯村民宿建设产业项目,利用金山乡闲置的翻身屯村小学教育用房改造金山乡翻身屯村民宿。2023年9月,项目竣工验收,新增资产(略).64元已入账。经审计核实,截至审计日,利用闲置的翻身屯村小学教育用房资产(略).50元(折旧后)未纳入衔接资金项目固定资产价值,导致账实不符。
2.责任单位:呼玛县金山乡人民政府
3.责任人:何俊彬
4.整改时限:60日内
(二)关于移交资产未纳入村固定资产账内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6月,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实施的兴安杜鹃代育代繁产业项目,购买20栋大棚价值(略)元,于2023年10月移交至韩家园镇大砬子村村委会。截至审计日,韩家园镇大砬子村村委会未纳入村固定资产账内管理。
2.责任单位:呼玛县韩家园镇人民政府
3.责任人:周雷
4.整改时限:60日内
(三)关于应编制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4月,金山乡人民政府实施的金山乡翻身屯村民宿建设项目,投资(略).64元,项目于2023年9月竣工验收,截至审计日,超过法定期限10个月,应编制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2023年7月,金山乡人民政府实施的金山乡翻 (略) 硬化项目,投资(略)元,项目于2023年8月竣工验收,截至审计日,超过法定期限11个月,应编制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2.责任单位:呼玛县金山乡人民政府
3.责任人:何俊彬
4.整改时限:60日内
(四)关于多结算铁艺围栏工程价款(略)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3月,呼 (略) 实施的白银纳乡更新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原设计铁艺围栏70.72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略)),结算金额(略)。经现场核实发现,施工单位黑龙江省首亿 (略) 呼玛分公司未按设计施工,铁艺围栏47.40平方米,应结算金额(略),少施工23.32平方米,呼 (略) 多结算工程价款(略)。
2.责任单位:呼 (略)
3.责任人:马涛
4.整改时限:60日内
(五)关于竣工验收合格后未办理备案手续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实施的呼玛县特色产品电商销售及仓储综合配套项目总投资(略).07元,已于2023年12月18日竣工验收,截至审计日,未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2.责任单位: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3.责任人:李红梅
4.整改时限:60日内
(六)关于项目实施内容变更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6月,呼玛县人民政府批复确定呼玛 (略) 场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内容是用于销售农村特色产品,收益对象为三卡乡宽河村和三卡村。经审计核实,2023年11月,三卡乡宽河村和三卡村未经呼玛县政府审批,自行召开村民大会决定 (略) 场以自主经营的方式发包给 (略) (略) ,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承包期限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2024年8月宽河村获得租金收益(略)元、三卡村获得租金收益(略)元)。
2.责任单位:呼玛县三卡乡人民政府
3.责任人:王寅
4.整改时限:60日内
(七)关于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用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 (略) 实施的呼玛县白银纳更新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合同价款(略).19元,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不拨付预付款,实际呼 (略) 于2023年4月支付预付款(略)元;监理合同价款(略)元,监理合同约定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完成付款75%,工程验收完成付款25%,实际呼 (略) 于2023年9月一次性支付监理费(略)元。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和监理费。
2.责任单位:呼 (略)
3.责任人:马涛
4.整改时限:60日内
(八)关于收益分配方案未经村内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玛镇人民政府实施的一村醋制品加工项目,2023年9月设备验收合格移交呼玛镇一村管理,2024年1月,呼玛镇一村村委会经营收益(略)元。只召开村委会研究收益分配方案,未按规定召开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讨论收益分配方案。
2.责任单位:呼玛县呼玛镇人民政府
3.责任人:孙永福
4.整改时限:60日内
(九)关于多结算工程价款(略)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实施的呼玛县特色产品电商销售及仓储综合配套项目工程结算金额为(略).07元,工程款已全部结算完毕。经现场核实发现,黑龙省 (略) 在施工环节中,未按照合同规定安装12口安防交换机3台,涉及金额(略),导致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多结算工程价款(略)。
2.责任单位: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3.责任人:李红梅
4.整改时限:审计期间已整改
(十)关于违规发放公益性岗位补助1000元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度呼玛县韩家园镇外出务工及村内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中,将已死亡村内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纳入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范围1000元。
2.责任单位:呼玛县韩家园镇人民政府
3.责任人:周雷
4.整改时限:审计期间已整改
(十一)关于收益分配方案未经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批准实施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玛镇人民政府实施的呼玛县水飞蓟精炼油加工产业项目和一村醋制品加工产业项目制定的收益分配方案未上报县 (略) 经管站进行审批而实施。
2.责任单位:呼玛县呼玛镇人民政府
3.责任人:孙永福
4.整改时限:审计期间已整改
(十二)关于应缴未缴印花税(略)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呼玛镇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实施的兴安杜鹃代育代繁等5个产业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部分资产转让合同总价款(略).64元,截至审计日,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略)。
2.责任单位: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呼玛县呼玛镇人民政府、呼玛县金山乡人民政府
3.责任人:李红梅、孙永福、何俊彬
4.整改时限:审计期间已整改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4年12月31日前)。各责任单位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巩固衔接工作开展全方位排查,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牵头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具体责任人。
(二)排查建账(2025年1月10日前)。各责任单位 (略) (略) 反馈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提到的12个方面问题,对照排查,举一反三,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检视自身存在的风险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既要对号入座,也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切实把问题和不足找全找准,把产生问题的根源剖析清楚。
(三)集中整改(2025年1月27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压紧压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统筹工作力量,形成问题整改工作合力,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持续整改相结合,全面推动整改落实。强化对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的专项检查,严把验收关口,确保整改质效。2025年1月27日前,各责任单位 (略) 审计需要的问题整改相关佐证材料及时报送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四、有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项目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持续提升有效衔接工作质量的关键举措,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巩固好、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以审计内容为抓手,以改促效,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台阶、见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对整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导,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一项一项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单位要合力协作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各个问题有着落、件件整改见实效。
(三)严肃问题整改。各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把严实细要求贯穿问题整改始终,要敢于动真碰硬,要重视数据质量,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对于当下能解决的,要立行立改,尽快见到实效;需要长期解决和全面推进的,既要建章立制,久久为功,也要明确阶段性目标、具体时限和详细措施,分类指导督办,稳步推动落实。
呼玛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根据《大兴 (略) 行政 (略) 关于呼玛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的报告》(大署审调报〔2024〕10号)及相关审计文件要求,为持续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项目整改要求,全面推进呼玛县问题摸排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项目监管作用,逐级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排查,分类精准施策,敢于较真碰硬,以问题整改促工作提升,深入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略) (略) 反馈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我县逐一梳理,整章建制,共需落实12个方面问题整改。
(一)关于衔接资金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金山乡人民政府实施的翻身屯村民宿建设产业项目,利用金山乡闲置的翻身屯村小学教育用房改造金山乡翻身屯村民宿。2023年9月,项目竣工验收,新增资产(略).64元已入账。经审计核实,截至审计日,利用闲置的翻身屯村小学教育用房资产(略).50元(折旧后)未纳入衔接资金项目固定资产价值,导致账实不符。
2.责任单位:呼玛县金山乡人民政府
3.责任人:何俊彬
4.整改时限:60日内
(二)关于移交资产未纳入村固定资产账内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6月,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实施的兴安杜鹃代育代繁产业项目,购买20栋大棚价值(略)元,于2023年10月移交至韩家园镇大砬子村村委会。截至审计日,韩家园镇大砬子村村委会未纳入村固定资产账内管理。
2.责任单位:呼玛县韩家园镇人民政府
3.责任人:周雷
4.整改时限:60日内
(三)关于应编制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4月,金山乡人民政府实施的金山乡翻身屯村民宿建设项目,投资(略).64元,项目于2023年9月竣工验收,截至审计日,超过法定期限10个月,应编制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2023年7月,金山乡人民政府实施的金山乡翻 (略) 硬化项目,投资(略)元,项目于2023年8月竣工验收,截至审计日,超过法定期限11个月,应编制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2.责任单位:呼玛县金山乡人民政府
3.责任人:何俊彬
4.整改时限:60日内
(四)关于多结算铁艺围栏工程价款(略)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3月,呼 (略) 实施的白银纳乡更新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原设计铁艺围栏70.72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略)),结算金额(略)。经现场核实发现,施工单位黑龙江省首亿 (略) 呼玛分公司未按设计施工,铁艺围栏47.40平方米,应结算金额(略),少施工23.32平方米,呼 (略) 多结算工程价款(略)。
2.责任单位:呼 (略)
3.责任人:马涛
4.整改时限:60日内
(五)关于竣工验收合格后未办理备案手续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实施的呼玛县特色产品电商销售及仓储综合配套项目总投资(略).07元,已于2023年12月18日竣工验收,截至审计日,未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2.责任单位: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3.责任人:李红梅
4.整改时限:60日内
(六)关于项目实施内容变更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6月,呼玛县人民政府批复确定呼玛 (略) 场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内容是用于销售农村特色产品,收益对象为三卡乡宽河村和三卡村。经审计核实,2023年11月,三卡乡宽河村和三卡村未经呼玛县政府审批,自行召开村民大会决定 (略) 场以自主经营的方式发包给 (略) (略) ,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承包期限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2024年8月宽河村获得租金收益(略)元、三卡村获得租金收益(略)元)。
2.责任单位:呼玛县三卡乡人民政府
3.责任人:王寅
4.整改时限:60日内
(七)关于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用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 (略) 实施的呼玛县白银纳更新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合同价款(略).19元,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不拨付预付款,实际呼 (略) 于2023年4月支付预付款(略)元;监理合同价款(略)元,监理合同约定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完成付款75%,工程验收完成付款25%,实际呼 (略) 于2023年9月一次性支付监理费(略)元。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和监理费。
2.责任单位:呼 (略)
3.责任人:马涛
4.整改时限:60日内
(八)关于收益分配方案未经村内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玛镇人民政府实施的一村醋制品加工项目,2023年9月设备验收合格移交呼玛镇一村管理,2024年1月,呼玛镇一村村委会经营收益(略)元。只召开村委会研究收益分配方案,未按规定召开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讨论收益分配方案。
2.责任单位:呼玛县呼玛镇人民政府
3.责任人:孙永福
4.整改时限:60日内
(九)关于多结算工程价款(略)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实施的呼玛县特色产品电商销售及仓储综合配套项目工程结算金额为(略).07元,工程款已全部结算完毕。经现场核实发现,黑龙省 (略) 在施工环节中,未按照合同规定安装12口安防交换机3台,涉及金额(略),导致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多结算工程价款(略)。
2.责任单位: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3.责任人:李红梅
4.整改时限:审计期间已整改
(十)关于违规发放公益性岗位补助1000元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度呼玛县韩家园镇外出务工及村内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中,将已死亡村内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纳入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范围1000元。
2.责任单位:呼玛县韩家园镇人民政府
3.责任人:周雷
4.整改时限:审计期间已整改
(十一)关于收益分配方案未经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批准实施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玛镇人民政府实施的呼玛县水飞蓟精炼油加工产业项目和一村醋制品加工产业项目制定的收益分配方案未上报县 (略) 经管站进行审批而实施。
2.责任单位:呼玛县呼玛镇人民政府
3.责任人:孙永福
4.整改时限:审计期间已整改
(十二)关于应缴未缴印花税(略)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呼玛镇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实施的兴安杜鹃代育代繁等5个产业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部分资产转让合同总价款(略).64元,截至审计日,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略)。
2.责任单位: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呼玛县呼玛镇人民政府、呼玛县金山乡人民政府
3.责任人:李红梅、孙永福、何俊彬
4.整改时限:审计期间已整改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4年12月31日前)。各责任单位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巩固衔接工作开展全方位排查,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牵头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具体责任人。
(二)排查建账(2025年1月10日前)。各责任单位 (略) (略) 反馈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提到的12个方面问题,对照排查,举一反三,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检视自身存在的风险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既要对号入座,也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切实把问题和不足找全找准,把产生问题的根源剖析清楚。
(三)集中整改(2025年1月27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压紧压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统筹工作力量,形成问题整改工作合力,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持续整改相结合,全面推动整改落实。强化对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的专项检查,严把验收关口,确保整改质效。2025年1月27日前,各责任单位 (略) 审计需要的问题整改相关佐证材料及时报送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四、有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项目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持续提升有效衔接工作质量的关键举措,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巩固好、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以审计内容为抓手,以改促效,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台阶、见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对整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导,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一项一项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单位要合力协作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各个问题有着落、件件整改见实效。
(三)严肃问题整改。各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把严实细要求贯穿问题整改始终,要敢于动真碰硬,要重视数据质量,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对于当下能解决的,要立行立改,尽快见到实效;需要长期解决和全面推进的,既要建章立制,久久为功,也要明确阶段性目标、具体时限和详细措施,分类指导督办,稳步推动落实。
呼玛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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