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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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 (略) (略) 总务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00元(#万元整)

最高限价:¥#.00元(#万元整)

4.采购内容:

4. (略) (略)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采购项目,包含本次采购涉及到的相关设备、设施、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合同履行期限及售后技术服务等,具体项目需求详见《第五章》。

4.2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供应商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磋商报价。具体采购清单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

项目地点

备注

1

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质保期:≥3年,终身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后30日内完成硬件安装、国家前置软件调试对接等相关工作。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8.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磋商。

10.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4)社保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5)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注: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 (略)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

3.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报名时段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含拟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等材料复印件加盖 (略) (略) 总务科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略) 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等文件要求,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

八、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 (略) 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监督电话: (略) (略) 采购管理科:0875-#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西南郊小梨园

联系人:魏封

联系方式:0875-#


(略) (略)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 (略) (略) 总务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00元(#万元整)

最高限价:¥#.00元(#万元整)

4.采购内容:

4. (略) (略)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采购项目,包含本次采购涉及到的相关设备、设施、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合同履行期限及售后技术服务等,具体项目需求详见《第五章》。

4.2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供应商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磋商报价。具体采购清单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

项目地点

备注

1

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质保期:≥3年,终身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后30日内完成硬件安装、国家前置软件调试对接等相关工作。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8.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磋商。

10.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4)社保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5)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注: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 (略)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

3.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报名时段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含拟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等材料复印件加盖 (略) (略) 总务科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略) 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等文件要求,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

八、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 (略) 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监督电话: (略) (略) 采购管理科:0875-#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西南郊小梨园

联系人:魏封

联系方式: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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