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清洁供热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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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清洁供热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魏县清 (略) 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魏县 (略) 以 魏审批研字【2024】16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魏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魏县住房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魏县县域内

2.1.2 建设规模: 该项目拟对望远街( (略) - (略) )、龙乡大街(景观湖站-长安大道)长安大道(龙乡大街-魏都大街)、东源街( (略) - (略) ) (略) (略) 进行改造,长度约2290(#)米,部分能源 (略) 进行改造,长度约4935(#)米。对能源站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及厂房进行改造,更换5台电磁锅炉,1台水源热泵机组,配套水泵51台,取水口格栅机共12台,1400kw燃气调峰锅炉25台(设备升级)。

2.1.3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1.4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初步设计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技术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后续设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2-09 00:00:00 至 2025-02-14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3-0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招标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 ”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 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魏县住房和 (略) ,联系人:邢鹏飞,电话:0310-#;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陈改顺,电话:0310-#。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魏县住房和 (略)
电话: 0310-#
电子邮箱: *@*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魏县清 (略) 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魏县住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 (略)
地址: 魏县长安大道东段长安河北侧 地址: (略) (略) 江泉大厦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邢鹏飞 联系人: 陈改顺
电话: 0310-# 电话: 031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魏县清 (略) 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魏县 (略) 以 魏审批研字【2024】16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魏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魏县住房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魏县县域内

2.1.2 建设规模: 该项目拟对望远街( (略) - (略) )、龙乡大街(景观湖站-长安大道)长安大道(龙乡大街-魏都大街)、东源街( (略) - (略) ) (略) (略) 进行改造,长度约2290(#)米,部分能源 (略) 进行改造,长度约4935(#)米。对能源站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及厂房进行改造,更换5台电磁锅炉,1台水源热泵机组,配套水泵51台,取水口格栅机共12台,1400kw燃气调峰锅炉25台(设备升级)。

2.1.3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1.4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初步设计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技术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后续设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2-09 00:00:00 至 2025-02-14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3-0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招标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 ”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 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魏县住房和 (略) ,联系人:邢鹏飞,电话:0310-#;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陈改顺,电话:0310-#。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魏县住房和 (略)
电话: 0310-#
电子邮箱: *@*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魏县清 (略) 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魏县住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 (略)
地址: 魏县长安大道东段长安河北侧 地址: (略) (略) 江泉大厦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邢鹏飞 联系人: 陈改顺
电话: 0310-# 电话: 031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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