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采购视频二合一处理器1套的比价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略) 特殊儿童康复中心视频 (略) 理器 1套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采购。
一、合格的比选参与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承接本项目的承接能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参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视频 (略) 理器 1套
2、 项目要求:
预算金额(略)元
(1)、输入接口:2 路HDMI
(2)、输出接口,10 (略) 口、1 路 HDM输出接口(可用作输出预监或视频输出)
(3)、能接入现有LED屏幕系统并正常使用(调整窗口大小及在各屏幕间切换)
(4)、提供不低于一年的质保并提供免费安装调试及相应技术支持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
4、服务地址: (略) 265号。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略)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可于 2025 年 2月 10日10:00时起至 2025 年2月14日16:00时止,将材料快递至 (略) (略) 2 (略) 特殊儿童康复中心(详见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文件应盖章确认。
2、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比选文件的将被拒绝。
3、本次采购方式为比价采购。
注:比选参与人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四、联系方式
比选发起人: (略) 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地址: (略) (略) 265号。
邮编:(略)
联系人:庄亮
电话:(略)*542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略) 特殊儿童康复中心视频 (略) 理器 1套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采购。
一、合格的比选参与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承接本项目的承接能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参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视频 (略) 理器 1套
2、 项目要求:
预算金额(略)元
(1)、输入接口:2 路HDMI
(2)、输出接口,10 (略) 口、1 路 HDM输出接口(可用作输出预监或视频输出)
(3)、能接入现有LED屏幕系统并正常使用(调整窗口大小及在各屏幕间切换)
(4)、提供不低于一年的质保并提供免费安装调试及相应技术支持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
4、服务地址: (略) 265号。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略)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可于 2025 年 2月 10日10:00时起至 2025 年2月14日16:00时止,将材料快递至 (略) (略) 2 (略) 特殊儿童康复中心(详见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文件应盖章确认。
2、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比选文件的将被拒绝。
3、本次采购方式为比价采购。
注:比选参与人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四、联系方式
比选发起人: (略) 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地址: (略) (略) 265号。
邮编:(略)
联系人:庄亮
电话:(略)*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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